1樓:晴天便好
跟你的女朋友都已經訂婚了,若是男方要退婚,那彩禮錢就不會退給你了。是女方要退婚,彩禮錢就要全部退回。現在都是這樣的風俗。
2樓:明天博士
一般按風俗習慣男方先說退婚女方是不退錢的,可以找個人雙方互相讓一步,誰也不容易
3樓:郭祺
其實根據每乙個地方的乙個風俗不一樣,按照你們那個風俗,可能是不退的,但是具體來說,應該看一下人情了了,如果說人情需要退的話,應該適當的退一點,但是你覺得你主動提出的不退,那也是情有可原。
4樓:繁夢如梭
農村有一種風俗習慣。如果男方提出。提出退婚。女方是不給彩禮的。
5樓:
從描述來看。你是訂婚乙個月以後。感覺和女朋友不合適,想要退灰,這樣的情況。
退灰,這種事情每乙個地方風俗都不一樣。我們家鄉就是這樣的。如果男孩子先提出的退灰。
還是?你還是完全有理由不退,還彩禮錢。如果是女孩子自己提出的退婚。
就應該退回彩禮錢。這是我家鄉的退婚方式。如果你的家鄉和我的家鄉退灰的方式是一樣的。
你就做冷處理。她乙個女孩子肯定秏不過你。你就懟他愛答不理的。
讓她受不了自己提出退回。這樣你不就可以拿回,彩禮錢和見面禮的錢。
6樓:愚魚余於
花錢買教訓唄。訂婚早了,而且這個訂婚也不是法律規定的程式。
7樓:現代思考者
可以找派出所協調一下,不行的話有法律程式,這錢肯定是要退的
訂婚過後兩個人同居了,後來男方不同意了,要彩禮錢,法律上要退彩禮嗎
8樓:萬綠叢中一點綠
彩禮屬於有條件贈與,是以結婚為前提的,沒領結婚證女方就沒有完成贈與條件,男方可以要求退還,雙方達成妥協也不違法。
9樓:勵略遊琴音
你好。這是個現實和物質社會,要是上法院,彩禮要歸還一部分,不需要全部歸還。採納一下吧,謝謝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1樓:潘增飛
一點不給說不過去,全部要也不行,商量吧
訂婚彩禮錢 能全部退回嗎
12樓:醬媽育兒
女方不返還彩抄
禮的幾種情況:襲
1、雙方已同居且已登記結婚
在雙方已
經同居和已經登記結婚的情況下,無論是法律還是倫理道德,都是認可雙方的夫妻關係的,所以女方彩禮不用返還。
2、未登記結婚但同居期間育有子女
雙方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因為也以同居生活,並且還育有子女,這樣的關係也被預設為「夫妻關係」,並且這樣的關係對於女方的傷害比較大,此種情況下女方不用返還彩禮。
3、未登記結婚但將彩禮用於同居雙方共同生活
彩禮被同居的男女雙方當做生活開銷,這樣的情況彩禮已經相當於「夫妻共同財產」了,所以女方的彩禮已經不在了,意味著自己不是受益的一方,所以不用返還。
4、未登記結婚但已同居超過兩年及以上時間
男女雙方已經同居超過了兩年時間,這樣的情況女方也不用返還彩禮。因為在一些地區,舉行了婚禮便意味著雙方已經結婚,已經成為一家人。如果同居時間較短且未登記結婚那麼才是需要返還彩禮的。
5、婚約存續期間一方當事人身亡
在訂婚之後,男女雙方就已經視對方對自己的未婚夫未婚妻,因此是屬於未婚夫妻。此時一方出現了事故死亡或者因病死亡,給其中一方會帶來巨大痛苦,所以彩禮不予返還。
13樓:佚名
退婚可以要回來,彩禮本來就是娶媳婦用的,她不嫁了當然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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