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個同事沒有涉嫌犯罪,出納多轉兩千塊錢,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回多轉的兩千塊錢。
同事多拿的2千元,在民法上屬不當得利,可以打官司要回,一旦法院判決同事返還不當得利,同事拒絕返還,可以強制執行,列入失信名單,那麼同事出行,貨款,找工作都受影響。
2樓:來自石拱橋機靈的典韋
二仟圓,不夠詐騙罪,是非法佔有罪。
公司管理太差,誰讓你轉的,找誰要回你的錢。公司報警,讓**介入。
3樓:深圳張勇律師
若是民間借貸關係,沒有詐騙或其他犯罪行為,欠款人只承擔民事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人家詐騙,是你們互相不溝通啊,屬於你們內部工作失誤,人家一句話沒說,你們給了2次工作,他怎麼詐騙的你們啊
5樓:微克先生
如果事實確定如上所述,可以再次通過多種形式告知該同事必須歸還多給的錢,該同事還是拒不歸還,可以報警,讓**來介入處理,至於詐騙罪還構不上。
6樓:善良的學習
可以再次通過多種形式告知該同事必須歸還多給的錢,該同事還是拒不歸還,可以報警,讓**來介入
7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是的,有證據的話,不還的話,那是非法所得,要出罪的。
要知道,有犯罪記錄,以後退休要減少1/4的退休金的,永遠。
8樓:素素要長肉
這個只能叫非法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