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克力思勤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中**員都是中國公民,而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就是一個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或信仰無神論的自由),這種自由不應受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而應由公民個人自由選擇和自由決定。
2)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法定的執政黨,作為一個法定的執政黨,應該面向全體中國公民,具有最廣泛的代表性;而不應僅僅面向無神論者,僅僅代表中國的無神論者。無神論也是一種信仰,它就宗教範疇內的問題,作出了自己的回答。因此實際上,無神論也可以被認為是某種宗教信仰。
如果黨員只能信奉無神論,那實際上是把黨組織混同於某種宗教的組織。如果黨員具有宗教信仰自由,才能切實保證黨的組織不同於某種宗教的組織。
3)當今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共產黨員都具有宗教信仰自由。
4)宗教信仰有利於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和道德情操的昇華和提高,有利於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從而有利於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和諧社會的構建,有利於將來實現共產主義社會。
5)允許黨員有宗教信仰自由,會有利於**與信徒群眾的溝通與交流,同時也會有利於官方對宗教事務的管理。
2樓:陽光的
中共**〔1982〕19號檔案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實質,就是要使宗教信仰問題成為公民個人自由選擇的問題,成為公民個人的私事。社會主義的國家政權當然絕不能被用來推行某種宗教,也絕不能被用來禁止某種宗教,只要它是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動。
”其目的是“使全體信教和不信教的群眾聯合起來,把他們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設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這個共同目標上來,這是我們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處理一切宗教問題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任何背離這個基點的言論和行動,都是錯誤的,都應當受到黨和人民的堅決抵制和反對。
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共產黨與宗教界人士結成統一戰線和愛國政治聯盟,宗教界人士參加各級人大、政協會議,參政議政,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利,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宗教界不僅是團結教育的物件,也是參政議政的一支重要力量。這是我國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具體體現。
4樓:匿名使用者
共產黨員的宗教信仰,這個觀點根本就不成立,不是宗教否定共產黨員,而是共產黨的黨章強調唯物論否定了黨員可以信仰宗教。
5樓:匿名使用者
無常的社會觀 菩薩的人生觀
作為社會主義實踐者.要多瞭解宗教.尤其是本土宗教.
目前共產黨員的純度很低.
宗教不得參政!!!
6樓:離欲阿羅漢
共產黨要信仰共產主義,他們本身已經有了自己的信仰,雖然他們信仰的不是宗教。
所以共產黨員不存在宗教信仰的自由,他當然可以改變信仰,信仰佛教**教等宗教,但是當他信教的時候,他已經不是共產黨員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宗教干預了政權,而是政權干預了宗教!
少數民族地區的共產黨員怎樣正確對待群眾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
8樓:半天妖
211.少數民族地區的共產黨員怎樣正確對待群眾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
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黨對宗教問題的基本政策,也是一項長期政策。但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並不是說共產黨員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共產黨員不同於一般的公民,而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成員,是無神論者,宗教是一種唯心主義的世界觀,本質上是反科學的。
因此,作為一個共產黨員不僅自己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在任何時候都有責任宣傳唯物主義和無神論。但是共產黨員同時應當懂得,對待包括宗教在內的思想和精神世界的問題,用簡單的方法去處理不但不會收效,而且非常有害。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我們黨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所制定的,是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確政策,共產黨員要全面地正確地理解並認真執行黨的宗教自由政策,團結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人民群眾,為國家的昌盛和人民的幸福而奮鬥。
在基本上全民信教的少數民族地區,生活在基層的共產黨員即使已經擺脫了宗教信仰,但是如果拒絕參加任何含有某些宗教色彩和傳統的婚喪儀式或群眾性的節日活動,則勢必脫離群眾。因此,應當從實際出發,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以利於聯絡群眾。這些民族中的許多傳統的婚喪儀式和群眾性節日活動雖然含有某些宗教色彩或宗教傳統,但實質上已經成為民族風俗習慣的組成部分。
生活在基層的共產黨員,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劃清界線,又要在生活中尊重民族風俗習慣。
摘自《中國民族政策讀本》
第1題: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但 _____ 不能信教,不得跟隨成年人
9樓:hao大森
共產黨的黨章規定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的。馬克思主義是無神論。
宗教信仰指信奉某種特定宗教的人群對其所信仰的神聖物件(包括特定的教理教義等)由崇拜認同而產生的堅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
這種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現和貫穿於特定的宗教儀式和宗教活動中,並用來指導和規範自己在世俗社會中的行為。
屬於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和文化現象。它作為一種精神風俗,是極其複雜的,與人類的生產、生活、工作和學習等各個方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宗教的本質既不是思維也不是行動,而是知覺和情感。它希望直觀宇宙,專心聆聽宇宙自身的顯示和活動,渴望孩子般得的被動性被宇宙的直接影響所抓住所充實。”從字面上來看它的本質,就是人類對自己心中王國宗主的嚮往與精神皈依所在。
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宗教情感論的首創者施萊而馬赫這樣解釋宗教的本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