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和他老公感情不合分居3年了但是沒離婚我現在和她同居是否違

時間 2021-06-19 11:55:48

1樓:q魚娘

他沒有正式離婚之前和他同居都是違法的。已經分居三年。馬上申請離婚吧。可以成功的。

2樓:人無完人

只要提供分居半年證據 就不違法

我女朋友還沒和他老公離婚,可是他老公不同意,但是她帶孩子和我同居,我犯法嗎

3樓:類淑英豆鶯

她是個有家庭的人,就算她已經不愛她老公了,可是她不可能不愛自己的孩子,如果自己孩子都不愛的母親相信你也不會去愛的,我們就來假設一下,她離婚了跟你一起生活,但對孩子還是有一定的義務,可是你說你現在聽到她提起關於她孩子和老公的事都很生氣了,那麼以後會有多幸福呢?要好好考慮哦,小夥子

4樓:是學岺舜未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我和她同居三年多了,她最近提出要和我分居,我該如何選擇……

5樓:豬豬家族當家

如果你覺得她是位適合做老婆的,那就分居吧,小別勝新婚真的是有道理的,分居後你再看情況唄。

如果你都不愛她,覺得將來肯定不會跟她結婚的話,那就分手吧,但不是太贊成你這樣做,原因是如果分居了,但還是男女朋友關係,分居後發現你們的感情沒有增只有減,到時再來分手也不遲吧?!

如果現在就分手了,那分手當然也便是要分居咯,那樣如果後悔了就比較麻煩了。所以建議先分居,不行了再分手。直接分手就沒留後路給自己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的東東是不可以勉強的。既然緣分已盡,你就明智地放飛吧。

表面愉快地揮手,做個永遠的朋友,不知道那天會再有。。。。。。

7樓:珍夢歡

找個時間好好談談 女人就是這樣的 喜歡新鮮的事物 女人要的浪漫不是只是在戀愛的時候 同居 結婚一會同樣需要 不要說女人 我也沒有辦法 本性啊

既然她說了 找戀愛的感覺了 你就從新追她一次 加油啊 女人就是用來寵的 原因我也不知道 祝你幸福

8樓:天涯海角佳佳

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是你對你的女朋友關心不夠,這是她對你的一種變相的懲罰,

你現在應該做的,是拿出你當年死追你女朋友的精神和態度,讓她知道雖然你很忙,甚至工作的很辛苦,可是,她永遠是你的心肝,具體怎麼做,你可以向我老公學習!

恩把每一天都當成是初戀的第一天

把每一天都當成是生命的最後一天

9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累的總是男人,女人也不為我們男人想想,總說生活沒意思,我們更沒意思呢,分就分吧,到時候你也可以找個更漂亮的新鮮的了,你也找一下初戀的感覺.

10樓:鬼鬥先生

反正已經玩過了,不求天長地久,只求曾經擁有

11樓:

那就先分居一段時間看看吧!也許一起久了,沒有激情了。其實愛情到一定時間後親情的成分比較多。

那只有關心和體貼,就是一家人的感覺,真找不到當時的激情,我是這樣感覺的,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這樣的。

12樓:口合木木

你愛她的話為什麼會想到分手呢。分居吧。聽她的。說不定她只是想找回激情。

13樓:夜楓紫

也許她心裡覺的不安全吧,想分開看看你是否重視她吧

14樓:木頭長口

恭喜你將獲得一次難得的自由。

15樓:匿名使用者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如果她執意如此,你也沒辦法,讓時間證明一切。

16樓:快樂的小小熊

分開一段時間吧,給彼此一個自由的空間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距離也許會產生美呢,試試吧

女朋友跟她老公快離婚了,還沒有****,我和她能同居嗎?會不會查房的時候知

18樓:彤今

最好不要,你若愛她,就讓她乾乾淨淨的辦完手續再**。這牽涉到道德,法制層面上的東西,相信你若換成是那方的男的的話,你會怎麼想。。學會換位思考好嗎。

19樓:哪個軟體可以看

不能在沒有*****之前她還是別人老婆,不能跟你同居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不僅是法律還是道德層面都不行!

我一朋友三年前就和他老公簽了離婚協議兩個人分居至今!現在我朋友談了個男朋友並同居了請問她的情況屬

21樓:匿名使用者

在民政局的婚姻管理處登記過離婚嗎?沒有登記過從法律上講就不算離婚。但是他們2人的行為也算不上重婚。如果長期以夫妻的面目出現,就不行了。

我和老婆離婚了,她和他老公離婚了,然後我們以夫妻名義同居違法嗎?

22樓:折伐的仲夏

同居這件事不違法,因為你們雙方都是單身。但是你們沒有結婚就以夫妻的名義是不被承認的,只能算是情侶的名義。

23樓:夢汐的花園

好像沒領結婚證,有一種說法叫。非法同居,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這一條。你們可以確認戀愛關係,但同居好像還是。不屬於合法的。

24樓:池陽曦

只要雙方都離婚了,就不違法。

25樓:

不違法,但也不受法律保護

我前妻的弟婦的老公不在世了,我和她同居違法嗎?

26樓:

你跟你前妻已經離婚,你前妻的弟弟又不在世了,你是可以和前妻弟媳婦同居的,是不違法的。如果你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你就是犯重婚罪的。

我女朋友為我出軌他老公(和我同居一年後離婚)現在我們在一起生活四年了,我這四年一直不敢深愛她,甚至

27樓:一隻灰太狼愛

有時候,給錢就好了,你為什麼要去見她?

這樣會傷害到她的。

28樓:dhv薇

和你在一起四年對你有失信心吧,因為你經常動手和謾罵,會讓一個喜歡你的人慢慢對你失望,也可能她又找了新男朋友

我朋友和她妻子三年沒同居了感情也破裂了他也有出軌的事實他想離婚但是他的妻子不同意該怎麼?

29樓:小可愛之家

你朋友和她妻子分居三年,沒感情了,男方婚內還出軌了,男的想離婚,他妻子不同意的話,可以起訴!

起訴離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經常居住地法院。離婚主要涉及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 關於財產問題:

在財產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財產仍然歸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例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一般是均分的。如果一方有過錯,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後取得的財產。

關於子女撫養的問題: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0樓:來自雙龍洞魅力無限的長春藤

你朋友,雖然三年沒有跟他妻子在一起了。但他們畢竟還存在婚姻關係。出軌是他的不對。

如果夫妻之間確實沒有感情。可以起訴離婚。他自己有錯在先。

應該在物質上給妻子一定的補償。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還不簡單。直接冷手段啊,要她做一些她不願意做的事,比如夫妻間生活,她不願意就可以有理由了,她願意就說做些她不願意做的子事,不願意直接說你是我老婆,我們不適合,離婚吧。要她離婚的方法多的是。

32樓:緣分惹的禍不是我的錯

既然是這樣那就早點離的好,他妻子不同意那就想辦法讓她提出離婚唄,還有就是去法院起訴離婚

33樓:福到的海角

可以通過起訴離婚,來解決

我和老公感情不合,因為一點小事分居已經兩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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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春水永不流 是什麼樣的殘疾啊?應該還有工作能力,只是他不想工作吧,因為他還能打人,應該沒有殘疾得很嚴重吧。如果這樣,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離婚,他不同意也得離。而且孩子也會判給你。只不過還有一個問題,法院會偏向於殘疾人士,不過很小的殘疾應不會考慮進去吧,多瞭解這方面的知識吧,否則很被動,誰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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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運到 唉,這個怎麼看法就看你老公怎麼想的啦,對不對?他如果想的不一樣,你也是想不出來他到底什麼意思。 你想的重點都錯了,如果你老公真的有情人還不趕緊和他分或者是採取措施讓他們分,你還去討論問你們感情生活沒有任何意義。 嗯,你老公可能會詼諧的跟他說一些比較有趣的話題,然後嗯很委婉的遮掩過去,因為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