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tina婷婷兔
就算你不要別人也會說你?別人要說你啥?
相對於物質來說,感情更重要。生活是你們自己在過,你們幸福就好。
你父母說有房子的你相不中,關鍵是你對有房的沒感覺,這感情不能將就的。現在沒買,不代表以後沒房子呀。只要這個男的有上進心,以後房子車子照樣買。
這個相親男把自己的情況都跟你說明白,證明這個人品還是可以的。如果你對他是有感情的,那就按你的想法去做吧。
2樓:987房戶網
很簡單,很好解決!就看你是要人還是要房:
1如果要人,最好是你認為潛力股的,那麼晚幾年買房也是可以的。
2如果要房,那麼條件就是不管首付如何湊齊要先買上房,然後再結婚。
3如果既想要人也想要房,那麼這個可能不是最合適的,可以繼續尋找!
3樓:清安一生推
他要真的想跟你在一起的話,就算貸款也會買的。哪怕不是全款買房的話,貸款付個首付也行,你爸媽不會介意的。
4樓:丹東市開心果
看經濟實力先租房也可以
5樓:蘇寧電囂
只能涼拌了,誰叫你這麼愛跟風。你以為錢來的這麼容易。大風掛來的。
說買就買的。以後兩個人一起努力。掙點錢買。
要不就相一個有房子的。事情就這麼解決了,不需要這麼糾結。
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離婚後女方可以分財產嗎?
6樓:華律網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這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相反地,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房子時,儘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7樓:瓶中天堂
如果是去年夏天前離婚,那是可以分到,現在離婚不行了
雖然男方為過錯方,但你也只能要求多分割共同財產,但這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不在分割範圍內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該房產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除非你能證明,當時他的父母明確贈與給你們雙方。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到的財產。這樣的財產才可以分割。
男方有過錯,你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至於重婚罪,並非自訴案件,你可以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其重婚罪的責任。
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婚前買的,房產證上是他的名字,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法律上是男方所有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結婚前的房子是一起購買還是一方買的,如果是一方買的,則不能分。
1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前房子父母買的沒有房產證女方可以分的錢嗎
結婚前蓋的房子,結婚後拆遷是不是婚前財產?
12樓:秋霜崔落楓葉紅
婚前房子婚後遷。遷房是婚前房基礎上得拆遷利益。當然是婚前財產。但是按人口計算平方面積屬夫妻共有。
13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如果房子是農村自建房,在婚前修建的,國土證上只有你的名字,那這就是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在婚後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那按照法律是屬於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
我現在該買房,結婚嗎,我自己有房子,現在要結婚了,該不該要求男朋友家裡再給買房子?
其實房地產也只是一種商品,商品都有週期,過去20年是閉眼買房也能賺錢的時代,但未來未必 同情你啊!現在很多戀人面臨的都是同樣的問題!女方家長第一是感覺女兒出嫁就是別家的人了,所以有彩禮是正常現象!第二是女兒是要富養的,他們希望自己的女兒可以找個踏實有經濟能力的男人!再加上傳統觀念的影響,所以希望男方...
我跟我物件沒結婚,我物件他妹結婚,我物件問我去不去,我在考慮我能去嗎
司馬晟宇老師 首先就是你跟你的物件現在還沒有結婚,但是如果連雙方的家庭都已經知道你們兩個人的關係了,而且你也見過對方的父母的話,那麼在他表妹結婚的時候你就必須要去,因為你是他的準丈夫,而且將來你們也會結婚的,所以說你就應該去到他表妹家參加他的婚禮,而且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禮金的。如果你跟他兩個人現在只是...
男朋友騙我結婚,他怕我不嫁給他,說會買房,現在又說買不了
不管男人再怎麼窮,即使有個饅頭他都會給心愛的女人大半的。即使她吃不了。你男朋友太過分了。不說有錢沒錢的,結婚可是大事,再怎樣也得像回事吖。嗯?咋的?誰家養個大白胖姑娘白養活的?你家人就更不用說了,你受苦,你媽媽和爸爸能受得了?這樣沒有責任心的男人,我勸你三思。感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但是能用心去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