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前夫的兒子、父親有權參與遺產分配,也有義務償還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2樓:一帆風順
打官司,,,何必賣呢,你老公兒子誰撫養呢?自己給自己惹事,,,半路出家和尚就這樣,只為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先把債還了,根據法律,你是第一繼承人。
我和老公是二婚,他要給他兒子買房,房產證寫他兒子名字,我和我老公婚後共同買了一套房子,那等我老公以
4樓:—孤狼
房產證上寫他兒子的名字,那就說明房子就是他兒子的,自然而然的繼承。
和老公是二婚結婚後我們一起買的房房本上寫的是我的名字但受益人是我的小兒子這房會有我老公的乙份嗎
5樓:牛霞吧
房子是你們夫妻共同收入買的,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共同財產。房產不是保險不存在誰受益,假如你們離婚,只能各半平均分割
6樓:匿名使用者
他當然有份,再說房子哪有受益人?你以為是保險啊!看你說的就是假的。
我老公是二婚,有個兒子,婚後我們生了個女兒明年五歲 感情不好家庭關係被他們弄的很複雜 他提出過離婚
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年收入的20 30 之間。感情不好只是個藉口,兩個人脾氣不好才是最主要的。不管誰提出離婚都是要按法律程式的。千萬不要離,小孩是無辜...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都有孩子,老公除了不給錢我用什麼都對我好,只供我吃住,他錢都交給他媽
最愛幻雪寶兒 呵呵這樣的男人不是打心底跟你好啊,那你們也不打算再要一個孩子了麼?不然以後你們的財產是會算的乾乾淨淨的了,難道以後你孩子上學了學費也都要你自己來麼? 檸檬不精娛樂所 這種情況見過,對二婚的人 還是有防備,特別孩子沒跟 你的,擔心你把錢補貼他,你們這不算婚姻算搭夥過日 子吧,相處無安就這...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我有大女兒,現在老公要離婚,家人都不讓我要小女兒了,我捨不得,該怎麼辦
蛆蛆 為什麼事情離婚,非離不可麼?如果是經濟條件阻礙的話,我建議撫養權暫時歸男方,你可以定期看望,待到孩子長大後,你的日子慢慢好過了,再考慮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老朽貴庚 整天的就是離婚 離婚的 我離婚都帶兒子單身過日子 二婚個毛線 二婚就很好嗎 多想想自己的孩子 我和老公是二婚他有兩個兒子乙個跟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