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附負擔的贈與?什麼叫做附條件的贈與

時間 2021-06-02 11:14:34

1樓:星星來過的七月

所謂附條件贈與,是指當事人對贈與行為設定一定的條件,把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為贈與行為的效力發生或消滅的前提。在附條件的贈與中,條件的成就與否關係到贈與合同的效力。當條件尚未成就時,贈與的權利義務雖已確定,但效力卻處於未定狀態。

而附義務贈與合同是指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對其贈與附加一定的條件,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的義務。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義務,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合同。

例如:如:張三對李四說:

如果明天下大雪,我就將一套紅木家具贈送給你。又說:我要將300冊藏書贈送給你,但你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我就有權收回。

那麼前者是附條件的贈與合同,後者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由於贈與合同是單務、實踐合同同時又有部分屬於諾成性合同,附義務贈與合同與一般贈與合同區別在與受贈人一方承擔一定給付義務,在民法上稱為「負擔「但它仍屬於贈與合同性質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1、附義務的贈與與用於目的的贈與之間的區別

所謂目的贈與,是指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達到一定的結果而贈與。目的贈與的贈與人不得要求受贈人實現結果,只能在結果未實現的情況下要求受贈人返還不當得利。如果因為結婚而贈與對方的禮物,就是目的性禮物。

但是,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時,贈與人可以要求受贈人履行義務,以取得結果。

2、附義務的贈與與附條件的贈與的區別

所謂附條件贈與,是指當事人對贈與行為設定一定條件,把條件的實現與否作為贈與行為效力發生或破壞的前提。

在附條件贈與中,贈與條件的達成關係到贈與合同的效力。在贈與條件未滿足的情況下,贈與的權利義務已經確定,但贈與的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附隨義務贈與所附義務與贈與合同的法律效力無關,贈與的效力不能因附隨義務而延遲或解除。

3、附義務的贈與與附期限的贈與之間的差異

所謂附隨期限贈與,是指當事人對贈與行為設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達為贈與行為效力發生或消滅的前提。附期限贈與中,期限的到達關係到贈與合同的效力。贈與合同雖成立,但期限未到時,贈與合同效力處於停止狀態。

附隨義務的贈與的附隨義務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效力,但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公共秩序、良好風俗習慣的除外。因受贈人未履行合同所附義務,贈與人不能為合同的效力辯護。

2樓:晏蘭夢

負負擔的贈與:是指對贈與的內容本身附加一定得條件,作為贈與的義務。比如,你要贈與別人一台電腦,你說贈與他是可以的,但是他必須借你玩玩他的psp。

你們的合同從你答應贈與他並且他同意時成立。讓不讓你玩不影響你們的合同。

附條件的贈與:是指對贈與合同是否成立設定一定得限制。還比如上例,你要贈與別人一台電腦。

說如果明天下雨,你就贈與給他,如果不下雨就不贈與。就是說下不下雨是你們的贈與合同成立的條件,只有條件成就,你們的合同才有效。附條件贈與,是一種財產贈與行為,但是只有當贈與合同生成法律效益時,該附條件贈與才是有效的,很多人在財產分配過程中會遇到類似問題,附條件贈與遺贈有什麼區別?

附條件贈與是否可以進行撤銷?

一、附條件贈與滿足什麼條件可以撤銷?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二、附條件贈與和遺贈有什麼不同?

遺贈與生前贈與,都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兩者有相同處,但兩者的差別也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兩者的法律行為性質不同。遺贈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

遺贈人在立遺囑時,不必徵求受遺贈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遺囑中作出遺贈的規定。此遺囑在遺贈人死亡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並不受受遺贈人接受遺贈與否的影響。而生前贈與則是雙方法律行為,是一種合同關係。

贈與成立與否,取決於兩方面的意見表示,一方面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還要有受贈人同意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

2.兩者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不同。遺贈必須在遺贈人死亡之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贈與只能在贈與人生前發生法律效力。

3.兩者生效的條件不完全相同。遺贈只要有遺贈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並且其他條件符合法律的規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贈與除此之外,還必須以交付贈與物為條件,否則不能生效。

4.兩者的方式不同。遺贈必須以遺囑的方式進行,要符合訂立遺囑的法定條件。而生前贈與則沒有嚴格的方式,可以書面方式也可以口頭方式。

5.接受一方負有的義務不同。遺贈在特定條件下可以附帶條件,而生前贈與則不附帶任何義務。

當附條件贈與的合同法律效應生成時,如果要撤銷附條件贈與,則需要一定的流程及法律措施,因此,在做出附條件贈與時,要考慮清楚,做好長遠打算。

怎麼區分附條件的贈與和附義務的贈與?

3樓:

條件的成立帶有不可預知性。 義務是為接受贈與的人設立的。這個很好區分啊。建議你詳述。

4樓:正義獨行

附條件與附期限合同的區別很多,最重要一點是:

附期限合同中這個期限是未來的某一確定的日子,這一天終究是會到來的;而附條件合同中的條件是個兩可的東西,也許會到來,也許不會來。

附義務的贈與應當滿足哪些條件,什麼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法律特徵是什麼

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義務,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合同。舉下例子,如果你結婚了,我就贈一套房子給你,這是附條件的贈與。我贈與你一套房子,你只能自己居住,這是附義務的贈與。附義務贈與也稱附負擔贈與,是指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對其贈與附加一定的條件,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的給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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