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嫵媚樣
只要你老公欠的債在不是和你共同花的,那你老公在外面欠的債是不需要你和他一起還的,只能是你老公他欠的債他自己還,你沒有替他償還的義務。對這個問題你可以多看看現在有關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就清楚了。
跟老公分居了三年外面有男人正常嗎?他也知道老公外面有女人了。 10
2樓:匿名使用者
1.本案屬於婚姻家庭糾紛。
2、如果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起訴離婚了,這是法定的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
3、關於生活費我不是太明白,是孩子的生活費還是你生活費,不付生活費證明他沒有盡到一個丈夫和父親的責任,這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沒有辦法主張生活費的。建議起訴離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3樓:匿名使用者
多少家庭是這樣狀態存在,反正沒有撕破臉皮,保持現在狀態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說不鬧,兩個人都默許了就正常
我老公和我分居一年了,他在外面所欠的錢怎麼辦,跟我有關係嗎?他在外面四處借錢欠錢用不用我去還。
5樓:若然菩提
如果沒我離婚的打算的話,還是要幫忙的,如果打算離婚的話,也要想想他借的這些錢有沒有用到你身上的,如果有,把你那一部分還了,如果沒有就不用了,畢竟自己惹得麻煩要自己承擔
6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為你們還在婚姻期間
7樓:孫國奎
沒離婚需要你還,這是夫妻共同財產
我跟老公分居7年了,請問我們的婚姻還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