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五)項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由此來看,“道路”這一場所限制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件和核心概念,但是,這不等於只有發生在道路上的才能按交通事故處理,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也指出:“車輛在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理。”也就是說,道路交通事故在地域上包括道路和道路以外的其他場所,在道路上與在道路以外發生的交通事故並不存在本質區別。
單純以事故發生地點是否在道路上認定是否屬於交通事故,系對“交通事故”定義的錯誤理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發生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賠償,比照適用本條例。”即對於在非道路上發生事故,並不是都可以主張交強險賠償,而是只有在機動車“通行”的情形下,才屬於交強險理賠範疇。
之所以強調“通行”,是要求機動車作為交通運輸工具經過交通線時,基於自身重量、速度等危險造成損害,且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而你受傷卻是發生在貨車處於靜止狀態時,因車上貨物滑落所致,而非貨車執行風險引起,損害和執行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2樓:雲鑲卉
想死的貨車上貨物掉下來。砸傷路上的行人,貨車司機應該負全責,賠付受傷的一切費用。
3樓:風清雲淡
這當然是司機責任了,司機有固定貨物,的義務,出了事肯定要擔責。
4樓:匿名使用者
行駛的貨車上的貨物掉下來碰傷或砸死行人,司機負有主要責任,沒有把貨物固定好,拴結實,對本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由承保的保險公司理賠!路人行人負有次要責任,因為行人有優先權!如果司機繼續行駛,或者不知道車上貨物掉落砸傷行,有可能造成“交通逃逸罪”處理,到朋就說不清啦!
貨車行駛中貨物脫落,行人因避讓受傷,貨車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5樓:
貨車行駛中貨物脫落就是貨車的全責,有商業險就交給保險公司好了,如果沒有商業險就自己賠償吧,人家的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一樣都不能少。
6樓:
車輛行駛安全,其中也包括運載貨物安全,因貨物脫落致人傷害將承擔全部全部責任,如屬客觀意外,將承擔民事責任,如調查屬主觀有意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還將承擔刑事責任。
小貨車在高速公路行駛中貨物掉下…? 5
7樓:匿名使用者
小貨車司機要負主要責任,高速路是禁止行人穿越的,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都是不允許行人穿越,大貨車因避讓不及要負次要責任
我們的車在路上行駛,前方貨車掉下來一塊小石頭砸破了我們的擋風玻璃。
8樓:天蟾如月
這種情況毫無疑問是對方全責的。交警拒絕出警不要緊,要緊的是他們要出具事故證明,否則保險不理賠。如果他們拒絕出具事故證明,則可到該交警隊所屬公安分局警督辦公室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