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開車撞上了一輛沒有牌照的車,那輛沒掛牌照的車發生交通事故是不是負擔全部責任

時間 2021-06-03 13:39:46

1樓:匿名使用者

十字路口,開車撞上了一輛沒有牌照的車,不會因對方是未掛牌車輛就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而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雙方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樓:高勇律師團

關於交通事故責任的具體劃分情形有以下幾種情況,

◆追尾交通事故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變更車道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變更車道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超寬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另一方在超越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另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一方超寬並在與另一方並行或者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寬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的,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的,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對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該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寬,對方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均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該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側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車輛轉彎,另一方直行形成的側面相撞交通事故,轉彎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從一條道路駛入另一條道路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雙方均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特殊交通事故

1、發生單方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路段發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訊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超速行駛、酒後駕駛、違反交通標誌行駛、無證駕駛、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以及存在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根據其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3樓:

假如對方是剛購買的新車,或臨時牌照還未到期,那麼沒有牌照也是很正常的,除非對方是故意的。

而且掛不掛牌照,不是判斷責任劃分的要素,只有在對方故意不掛牌照 而且雙方都有責任的情況,會酌情考慮 責任會稍微偏向於不掛牌照的一方。

4樓:晴天小憨

不是這樣的,如果交通事故的全責或部分責任在你,你還是要承擔責任的,該罰款該扣分都跑不了,只是對方沒掛牌照的車輛還會額外受到沒掛牌照的懲處,但是不能作為你推脫責任的理由。

5樓:雷都樂

車友,你所問的這一問題,是較多的朋友們容易發生的誤解。

所謂交通事故的責任,是指某一方當事人按照在事故中過錯的大小,來承擔相應的責任的;過錯和過失大就應該承擔全責或主責;過錯小,或是無過錯的就認定為無責。

類似你上述的這起交通事故,對方為無牌車,交警會按照相關法規對其進行處罰;然而事故的責任是按照交警通過事故現場的勘查取證後作出事故責任的認定的。因此,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斷然認為“那輛沒掛牌照的車發生交通事故是不是負擔全部責任”的說法是值得商榷的哈。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你撞他的話雙方都有

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我直行。對方左轉彎車道上直行。他車撞我車頭,出交通事故判我全責。複議保持原判

7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是跟進現場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認定的事故認定

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兩車相撞,責任怎麼判定

8樓:毛秀才嗎

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在沒有紅綠燈、沒有讓行標誌的交叉路口,按照讓右方車輛先行的原則,未讓行造成事故的,左側車輛全責。按照你所描述的情況,b車位於相對左側全責。但是應該是b撞到a的左側車門,怎麼可能是右側車門呢?

所以,你把當時的行駛方向表述清楚吧。

9樓:匿名使用者

a車兩輪電動車與b車三輪機動車,兩車交叉行使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中間相撞 ,a車右手無名指骨折,b車左邊車門受損,誰的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a車全責,b車在a車右側,撞a車右側,符合實際情況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今天也遇到了同樣的事故通過無交通訊號燈,無任何提示無班馬線無等待位,交警判a車全責,還被處罰100元,自己的車被撞,負全責,還被處罰,哭笑不能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汽車與電動車相撞,事故責任劃分?

12樓:笨貓多隻

交來通事故責任劃源分應由交警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認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機動車有避讓行人或非機動車的義務。

13樓:

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一般情況下在路口地段與機動車發生碰撞的話,認定機動車一方主要責任或全責的可能性較大。

14樓:

這個事故就是你的主責,因為按2023年新交通法規的規定,遇路口時,車輛應當遵循 讓右原則 !!不分主次路段。吉利車撞到你的右前門,說明吉利車在你的右側,所以你是主責,他的速度過快是次責。。

15樓:reds利弗鳥

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應該主動避讓從右前方過來的車輛。

去年遇到過一次,交警現場說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在沒有開紅綠燈路口被電動撞到左後門責任怎麼分?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客車撞的。客車全責。

在無訊號燈的十字路口發生了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或無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2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t型等不規則路口。

2、機動車通過路口的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

3、所讓右方道路來車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因為在你看到這輛車的時候,無法馬上分辨對方是左轉右轉還是直行,並且都要通過路口中心點附近。也就是此時是直行不但讓右方道路直行,還讓左轉彎、右轉彎車。

所以不是所有轉彎都要讓直行!

4、發生碰撞和誰撞誰沒有關係,因為讓,就是隻要對方不減速可能撞上就要讓 。

19樓:地雷娘娘丶

你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或無責任。因為開車要讓右側方向的來車。你從東往西,他從北向南,他在你的右側,你要讓他。由於對方有超速,他應該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所讓右方道路來車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因為在你看到這輛車的時候,無法馬上分辨對方是左轉右轉還是直行,並且都要通過路口中心點附近。也就是此時是直行不但讓右方道路直行,還讓左轉彎、右轉彎車。

所以不是所有轉彎都要讓直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參考資料: 公安交通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20樓:食貓魚

一、您好,您應付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或無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2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t型等不規則路口。

2、機動車通過路口的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

3、所讓右方道路來車狀態包括直行、左轉、右轉。因為在你看到這輛車的時候,無法馬上分辨對方是左轉右轉還是直行,並且都要通過路口中心點附近。也就是此時是直行不但讓右方道路直行,還讓左轉彎、右轉彎車。

所以不是所有轉彎都要讓直行!

4、發生碰撞和誰撞誰沒有關係,因為讓,就是隻要對方不減速可能撞上就要讓

二、還需要注意北向南方向,是否有減速讓行標誌或標線、停車讓行標誌或標線。如果有這些標誌,標線,則對方車輛全部或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1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

三、各類讓行 標誌、標線

2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條例上有,開車要讓右側方向的來車。你從東往西,他從北向南,他在你的右側,你要讓他,你要是從西向東,就是他讓你了,你在他的右側,現在他超速了,他也要承擔責任吧。不知道對不,我的理解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