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只有車損,人沒有受傷,或者受傷的人已經過了退休年齡等情況,都是沒有所謂的誤工費;
2、交警認定你全責,那麼車輛的損壞就是由你全部賠償,然後報保險。如果有物價局估損的話,交警出的認定書有註明詳細費用,那麼就是你應該支付的費用。如果交給保險公司定,那麼定多少錢你報銷多少錢,但是具體是修理多少錢,是另外一回事。
比方說,保險公司定了1850,其實是給你的,那麼你就應該要求對方開張1850的車票給你去報銷。但是實際修車,可能多也可能少,那麼多的話你就虧了,少的話你就賺了。與對方車主無關。
3、800塊錢確實是你多給了,這個保險是你自己去報銷拿回來的錢,你卻給了對方,這就是你自己本身過失。另外的600塊錢誤工費,純屬瞎扯,沒有理由給。對方找交警沒用,去法院起訴也不會有用。
2樓:匿名使用者
與計程車放生事故 你權責 是要賠誤工費的,北京這種地方是300.一般就是 計程車的份錢,他修車花1100,那就讓他退你800,賠多少誤工費 看耽誤幾天修車,一天300左右,你衡量下吧。
3樓:
1,造假。打個收條,對方個籤個字按手印。就給保險公司說找不到人。。不給錢就投訴。應該能處理。
2、先不急,等自己車保養的時候去修理廠要點。
計程車是敲詐你。。不搭理他就行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有發票才能給錢,至於誤工費算民事訴訟,他想獲賠就得去法院提訴訟書,現在找你要錢是因為你提前賠付而沒有先索要票據,所以已經被坑了,他可以繼續找你賠付的,但是這次你必須得先拿到發票才給錢,一手交票一手交錢。
也就是說你如果無法證明之前你給過錢的話,那麼那筆錢被坑定了。誤工費不用給,都坑了你1900了,毛個誤工費,他估計也沒那心思去法院告你。畢竟在我國打官司,前後耽擱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