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在上班時間是需要給予賠償的,如果是在下班時間就給予一點慰問金就可以了。
2樓:雙冠翡翠
如果有上班時間腦出血,那你是有責任的,具體怎麼負責,和家屬協商解決,我們這工地出現過這種情況是腦梗,也是幹著活得的,老闆好像給了2萬,不過還是那句話協商。
3樓:
和家屬協商賠付事宜。
在外面做臨時工突發腦溢血,僱主應該賠償嗎?能賠多少? 50
4樓:
在工作的時間、工作的地點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視為工傷,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賠償
5樓:海警
1、不是工作的原因引發的疾病,不能算工傷;
2、僱主出於人道主義,可以給與補償,多少是僱主的事。
6樓:律師愛心
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早已沒有臨時工的說法。如果你親戚被老闆僱傭在食堂幹活兒的話,無論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他開始幹活那天,他與私人老闆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現在他是否能夠享受工傷待遇的問題,主要取決於他是否被搶救成功。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臨時工上班時間突發腦出血用人單位有責任賠償嗎?
7樓:lc妖之戀
有啊,只要是在上班時間出了事都得用人單位負責的,不說什麼臨時工或者合同工的,只要在上班時間出事了,用人單位都得負責的,只能說平時單位為啥不組織去體檢,現在出事了,就賠償就行了
8樓:喜歡蘿莉呢
上班期間如果出現突發疾病,那麼勞動法規定如果是48小時內死亡的安工傷處理,如果48小時以後仍在繼續**的則不安工傷處理!雖然有點殘忍但是就是這麼規定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只要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僱傭關係,上班期間突發腦出血,用人單位有責任賠償。
10樓:麼訪天
這種情況是發生在工作時間,用工單位應該按勞動法算工傷,按工傷處理,當然一切得看單位具體怎樣處理,旁人說了不算數,主動權在用工單位。
11樓:1985漁舟唱晚
臨時工上班時間突發腦出血,用人單位有責任賠償嗎?照勞動法法規定,在工作時間或上下班時間發生的意外,用人單位都有責任賠償。
12樓:畢呈財
當然有責任了,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疾病,工作單位就有責任。
13樓:咪旮瘩
有責任賠償,應該按工傷算,去找單位,讓他給賠,你還會有意外收穫。
14樓:雨晴
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是有責任做出賠償的。
15樓:錯過了便是遺憾
意外險。單位為工人買的話,保險公司出這個錢
16樓:可愛鬼乖乖
有那怕你上1天班出了意外單位都有責任賠償
17樓:老何好人
這是正常工傷 ,肯定需要賠償。
臨時工突發腦出血十天後死亡廠方有責任嗎
18樓:詺念韻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1、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2、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臨時工在上班本日突發腦溢血病怎麼認定?
臨時工有高血壓,在工作中突然腦出血,48小時內死亡,算工傷麼?怎樣賠償?
19樓:風塵世射手
算工傷死亡 享受工傷待遇 按二十年人均上年收入計算 贍養費 撫養費另計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工傷,是工亡,賠償不了多少錢。
臨時工上班中突發腦出血工作單位未通知家屬為得到及時救治有責任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企業來說,員工生病,第一時間報120,這個是責任也是義務,但是對於通知家屬的時間,是否延誤救治,這個很難進行判斷的。
打臨時工暈倒是腦出血老闆有責任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什麼工,只要是在工作時間犯的病老闆都得管。
23樓:南宮貝陌
這個需要判定老闆是否給了你足夠的環境條件,暈倒是否與工作內容相關,比如勞動強度等。一般老闆會有連帶責任的
環衛臨時工人,在崗突發腦出血,經搶救成植物人,單位應怎麼賠償
24樓:來自楊梅洲樸素的上弦月
這是肯定是工傷的,單位應負責全部費用,而且還有每月工資照常給。這是國家規定工傷者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