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是不是分居兩年後就可以去民政局自動離婚

時間 2021-06-04 06:54:4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因此,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樓:匿名使用者

得去法院起訴,

小夫妻有什麼矛盾慢慢聊就可以了,沒有解不開的結

不是萬不得已,儘量別離婚,等離完婚就後悔了

3樓:藍寞雪

不能自動離婚,還得起訴

4樓:流水暗華韶

哪有什麼自動離婚,人家又不知道你們分居了,上個說的對,還得起訴離婚

5樓:

不是隻要兩個人想好了就可以了

分居兩年,是不是就自動離婚了,還要不要再去民政局****?

6樓:手機使用者

法律規定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 法院才能判處離婚 所以要去民政局辦理 或者上法院離婚

7樓:

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8樓:葉希隆

當然要去*****,分居兩年意味著你們感情不和達到可以離婚的標準,即使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也沒辦法。

9樓:手機使用者

需要再去上民政局****,因為分居兩年,已經達到了可以離婚的標準但卻沒有離婚證,是不行的

10樓:低調四炮手

必須要去*****明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單方面離婚 還是要去民政局的

12樓:手機使用者

還需要男女雙方的簽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