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黑烏鴉
您腦子燒壞了?
已滿 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看清楚沒?識字嗎?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傷者的傷勢情況,年滿十六歲的未滿十八歲要負擔相對刑事責任,在八大罪上要承擔責任,但是法院判決要考慮年齡因素輕判。如果受害者達到中等傷害或者重傷,犯罪嫌疑人要負擔刑事責任
3樓:
未滿14週歲的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6歲期間都實施了上述行為,那麼只對14至16歲期間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14歲以前的行為不是犯罪,不能一併作為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已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滿16週歲前後都實施了上一個問題所說的犯罪行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那麼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滿16歲以後的行為的刑事責任,對16歲以前的行為不作為犯罪一併追究。
4樓:五歌美
未成年人保護吧,畢竟未滿18歲!zf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
還有就是出於自衛!
現在未到16歲,拿刀捅人,怎麼處置?
5樓:渾水彤
我在公安機關法制工作,以法律規定和工作經驗對該問題進行解釋。
兩年前如果你已滿16歲,則負完全刑事責任,但是判刑時減輕處理。
如果兩年前你不滿16已滿14,則對八類犯罪負刑事責任,其他不負,這八類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
一般來說,5刀足以造成重傷,所以,不管你是否16,只要滿14,都負刑事責任,都會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只是能否減輕的不同。
我給你的建議是,1、主動找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切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讓被害人出具一份說明,即“不要求追究刑事責任”,這個要求實際是無效的,因為重傷是必須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實踐中公檢法都認可該要求,因為這是“取得被害人諒解”的重要證據,有這個要求,再加上你未成年法定減輕,很有可能判個緩刑,即便判實刑也不會太長時間。2、如果當時被害人沒有做正式傷檢(被害人受傷後公安機關都會帶他去做傷檢,但這個傷檢是臨時傷檢,公安和檢察院認可,正式傷檢必須是傷情穩定後才能做,法院判決時只認可正式傷檢。而有時被害人傷情穩定後卻懶於去做正式傷檢了。
),你要說服被害人不去做正式傷檢,這樣法院判決時由於沒有正式傷檢,會判證據不足,公安機關會給你辦理取保候審,一年後解除取保,你就徹底沒事了。這是你最好的結果,但前提是被害人沒有去做過正式傷檢且同意不去做正式傷檢。
3、還有一種情況,即被害人是輕傷,可能性很小,如果你不滿16,則沒事,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滿16會辦理取保並一年後解除,你也徹底沒事了。因為輕傷是允許雙方調解的,調解達成則國家不再追究。
朋友,人都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我建議你勇敢面對,徹底解決這件事,為以後的人生道路開闢新的起點。否則,你將永遠無法擺脫這件事的陰影。以上內容為目前法律和刑事司法實踐的真實情況,你絕對可以相信。
6樓:只做孩子
要看情節輕重的,也就是受害人的傷害程度,還要看受害人家屬的,如果不是很重的話可能賠錢拘留,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可能會去少管所追究刑事責任的
16歲拿刀把別人腳捅了一刀,這種犯罪後果會怎樣
7樓:正氣長春
16週歲拿刀把別人的腳捅了一刀,如果鑑定為輕傷或者重傷,該行為就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承擔刑事和民事賠償的責任。
16週歲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責任。
8樓:張偉傑律師
受害人傷情構成輕傷一級,或輕傷二級,或重傷一級,或重傷二級,要追究**人的刑事責任,未成年犯罪,從輕處罰,監護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的,可從輕處罰
9樓:quite紅楓
關上幾個月再陪個幾千塊,不算對方的醫療費,對方要是留下了殘疾又是另一回事了
10樓:折翼天使
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不過對方傷情不嚴重的話,一般不會判刑。儘可能和解
11樓:愛吃涼麵的神
十六歲和**犯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