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險,對方不認同保險公司的定損,自行修理然後起訴我

時間 2021-06-04 08:25:41

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同意保險公司定損,可先自行協商解決,還是不行再找第三方仲裁。

車險仲裁依據: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相關規定,選擇並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可以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而且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決和法院判決一樣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一裁終局。即裁決一經作出,就發生法律效力,並且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糾紛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裁也沒有二審、再審等程式。

《仲裁法》第四十條規定:“仲裁不公開進行。”此舉可以防止洩露當事人不願公開的專利、專有技術等。

仲裁方式保護了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更為重要的是仲裁從庭審到裁決結果的祕密性,使當事人的商業信譽不受影響,也使雙方當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於日後繼續生意上的往來。

2樓:由慧明妍

只要有她不認同保險公司的證據,應訴!上工堂對峙!

3樓:金玉滿堂

起訴唄。找你的保險**人幫你,你連出庭都可以不去。

我的車子被撞了,對方全責。保險公司已經定損完,我拿4s店修好了,對方不肯到4s店付錢, 5

4樓:總想睡個懶覺

最好先讓對方掏錢給你修車, 4s店定損維修時候儘量拆開定損 。

否則修理完畢,資料移交, 再有問題對方或者保險公司不認。不要急於結案。 修理定損金額不滿意貌似可以考慮二次定損。

對方把你車撞後,對方全責的,應該由對方賠償你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

主要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車輛修理費,及在車輛修理期間合理的交通費。

保險法上沒有規定誤工費,交通費,折舊費等

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由承保對方車輛的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你的損失(車輛維修費在2000元限額內賠償)。

如果交強險賠償後尚有不足的,則再由對方肇事者負責賠償,也可以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限額內直接對你進行賠償。

4s給出維修詳單,是保險公司需要跟4s商量維修的總價。你通知事故責任方,也就是撞壞你車的肇事司機,告知車輛已經拆解完畢,修理廠已經做好**,需要肇事司機來拆解現場進行確認,肇事方來到現場確認後,就可以要求對方把所有維修費用結清。

付給對方發票。付發票的前提是你先跟修理廠溝通好,總計多少費用,包括需要虛報的那部分預算,再不能有後續發生費用的可能。對方來現場確認的時候,是他和承保他車輛的保險公司業務員一起來,對方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要對你車輛拆解部分進行照相存檔,並和承修你車輛的修理廠進行維修費用的**,然後做出賠償金額。

5樓:天國大帝

一樓的已經說得比較詳細了。我再補充一下你的問題補充。

如果你實在是不放心對方,怕對方拿了賠款後跑掉的話。還有個辦法,就是你自己麻煩點。

你可以拿著你自己的修理發票,去到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對你的修理發票進行拍照,並凍結你的這筆賠款(也就是三者賠款款項)的支付,如需支付的話,需三者方行車證原件或三者方車主身份證原件,才能進行支付。可以要求對方的保險公司給你一個承諾,最好是書面承諾。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其三者賠款的賠付原則就是標的車應首先向三者方支付過賠款,而作為保險公司進行一個補償的義務(產險公司是補償的義務,壽險公司是給付的義務)。

6樓:嗚嗚嗚哇塞誒

直接走對方的保險就可以,不需要對方付錢,你可以讓他把車先壓著,或者是直接走保險就好

7樓:山百合

1、拿發票換錢是對的,但是他是直接先墊付錢給你還是等保險理賠完拿到保險金後給你,是你們之間協商的結果。

2、如果你信不過他,他不給錢你最好別給發票,或者讓他寫收條。如果不給錢,拿發票去法院起訴,最好拿上當時證明事故責任的保險定損單或者交警責任認定書。

3、如果不是營運車輛,法院不支援交通費,起訴也不會贏。不會扣車。

4、對方理賠需要發票,可以掏錢買張發票,如果不要求是4s店發票,可以全額賠付。

8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定損完後就可以結案了,理賠款是直接賠付給車主了,你拿著修理費發票直接找他要錢,如果他不給你,你就到法院起訴他和保險公司

9樓:共和國計劃樂園

你是轉變,交警判對方全責?

10樓:靈美絮

車子被撞對方全責,我不想換掉原車件湊合著用,壞了的件 4 s店給開發票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遇到和你同樣的問題,那個保險公司錢給他了他還不給我。死不要臉

我的車出了事故,對方全責,對方是平安車險,報了保險,應該怎樣賠付我?保險公司讓我去4s店定損,我去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一天不回答問題就能有n多車主被欺負。

首先第一點,你去**維修都可以,這是你的權利,保險公司無權干涉;

第二點,你去**維修,保險公司就去**定損,而不是保險公司指定你去哪定損;

定完損之後你就可以讓全責方車主過來買單,修理廠開發票給他。之後你在等有空的時候再修都可以。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保險按照流程一步步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後,走保險的程式如下:

1. 報案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影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

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影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交通事故追尾我全責,對方4s修車費用20000,我的保險定損為15000,差距太大。

14樓:愛的遐想

你好,首先要說的是:有被騙,被詐的可能性。

因為在出事故後,本車如果負全責,那麼,雙方的車損都是由本車保險進行賠付,包括人傷,財產。

定損流程是這樣的:

1.將本車及事故車輛開(拖)到修理廠,然後撥打自己保險公司專線**,要求定損(我在***修理廠給我的車輛定損;我在***x修理廠給對方車輛定損),然後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前來對事故車輛進行拍照,

2.定損人員拍照確定大體損失後,他們會與修理廠的人進行溝通,要求他們拆解,然後,進一步確定損失,出定損單,在保戶(您)認同定損單上所換的和所修的零部件都無誤的時候,會要求您確認簽字,此時,定損單合同生效。 定損流程完成。

您在問題上說‘整個過程並沒有告知我,直到對方車主通知我去交錢他要提車’和‘對方4s店,在我方保險公司連15000這個數都沒確定的時候,就已經把車修完’,您有理由不在定損單上簽字,這樣子,您就有權力找保險公司和修理廠,去問問到底怎麼回事,為什麼在修車的時候,沒有讓您去確定損失。因為這是您在修理廠確定修理專案唯一的權力,只要發現有些配件或修理專案不是此次事故造成的,您就可以不同意此次定損。

說到責任,修理廠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這次的事故修理金額比較大,而且您在備註裡也說了‘對方車主當時跟我說我不用操心,修好你來交錢就行了,再找保險報銷,很簡單沒事’,這句話就有很大的問題啊。仔細分析一下,不難發現,對方車主和修理廠存在貓膩,想通過這次事故,免費對自己的車進行全面修理。

做法:如果沒有在定損單上簽字,拒絕支付兩個車的修理費,要求保險公司出具兩個車的定損單,確定定損專案,如果有多定配件,要求剔除。’追尾事故,無非就是本車前部受損,對方車後部受損。

定損時最好能提供當時查勘員查勘拍照的現場**來確定表面的損失和內部可能造成的損失,這樣定損豈不很容易,確定損失不也容易了嗎?如果保險公司不提供或者修理廠不配合,那就可以上法院起訴,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畢竟,這不是100-200能解決事情,而是1-2萬的事情!有必要去法院起訴,因為現在的保險公司和修理廠還有對方車主都有貓膩。

如果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在定損單上簽字了,那就拉鍋了……,只能認,不能反悔,因為白紙黑字,就是有理也說不清楚,打斷牙齒和血吞吧……

15樓:加隆是我哥

對方只要有維修發票,你全責就應該賠付。你保險公司認為定損過高,不是理由。保險公司不佩服,你可以起訴你保險公司。

1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對方、對方4s、我方保險定損員--這3方溝通過,現在修車後的金額和定損金額相差這麼大,說明你的定損員在他們溝通過程存在很大的失誤,工作沒有做到位,你完全可以投訴他甚至可以起訴保險公司,

17樓:情武妃揚

維修站開具正式發票,可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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