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丟失證件都丟,要銷戶怎麼辦

時間 2021-06-05 04:58:23

1樓:二鍋頭就是二

去車管所銷戶時 屬於機動車滅失申請登出登記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擁有者身份證原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滅失證明;

屬於機動車報廢解體申請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擁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請登出: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機動車號牌;

4、《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5、《報廢機動車**證明》副本;

6、如果車輛是屬於監銷的校車、大型載客汽車、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及其他營運車輛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建議您去當地車管所進行諮詢。

擴充套件資料

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報廢車報廢流程如下:

1、帶證件到解體廠,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登出登記申請表》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2、核發汽車報廢通知,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將車輛送正規拆解廠,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拍照五大總成解體,**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持解體**辦理報廢登記,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鑑定表》和《報廢汽車**證明》及車輛解體**,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2樓:

本人攜帶行駛證登記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和有車主本人簽名的書面宣告,到車管所的受理視窗直接辦理銷戶。

一、屬於機動車滅失申請登出登記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擁有者身份證原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滅失證明;

二、屬於機動車報廢解體申請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擁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請登出: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機動車號牌;

4、《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5、《報廢機動車**證明》副本;

6、如果車輛是屬於監銷的校車、大型載客汽車、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及其他營運車輛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三、屬於因機動車質量問題退車申請登出登記的,應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擁有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製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機動車駕駛因死亡、身體不適、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三、三提出登出申請的;

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五、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六、超過規定時間一年以上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七、年齡在60週歲或者70週歲以上持有不適合準駕車型駕駛證的、

八、駕駛證被吊銷或被撤銷的,這8種情形,都會由車輛管理所登出其駕駛證。

3樓:白開水cll是我

1、首先要有公安的車輛丟失報警回執。

2、車主本人再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有車主本人簽名的書面宣告,去車輛管理所查閱車輛登記資訊檔案,再到受理視窗直接辦理相關銷戶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登記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負責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機動車登記業務。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登記業務。條件具備的,可以辦理除進口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登記業務。具體業務範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警用車輛登記業務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應當遵循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

車輛管理所在受理機動車登記申請時,對申請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記的理由。

車輛管理所應當將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有關機動車登記的事項、條件、依據、程式、期限以及收費標準、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表示範文字等在辦理登記的場所公示。

第四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辦理機動車登記,並建立資料庫。不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登記的,登記無效。

計算機登記系統的資料庫標準和登記軟體全國統一。資料庫能夠完整、準確記錄登記內容,記錄辦理過程和經辦人員資訊,並能夠實時將有關登記內容傳送到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計算機登記系統應當與交通違法資訊系統和交通事故資訊系統實行聯網。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車輛和證件都丟失了,車主本人可以攜帶行駛證登記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和有車主本人簽名的書面宣告,到車管所的受理視窗直接辦理。由於各地的手續未必一樣,建議向當地車管所詳細諮詢。

機動車登出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一、屬於機動車滅失申請登出登記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擁有者身份證原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滅失證明;

二、屬於機動車報廢解體申請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擁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請登出: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機動車號牌;

4、《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5、《報廢機動車**證明》副本;

6、如果車輛是屬於監銷的校車、大型載客汽車、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及其他營運車輛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三、屬於因機動車質量問題退車申請登出登記的,應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擁有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製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

5樓:

沒有行駛證,沒有車戶,都丟失,車主帶身份證可以銷戶嗎

6樓:藍天老師

車輛丟失證件都丟了

要銷戶找發證件的機關

7樓:

首先要有公安的車輛丟失報警回執,再去車輛管理所查閱車輛登記資訊檔案,再根據當地車輛管理細則辦理車輛銷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