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她既然一口咬定是你拿的,並且有人看見,那就讓她將看見的人找出來,讓她報警,反正現在的有關法律規定拾物不還等同於偷竊,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反之,如果她不能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是你拿的,你也可以反過頭來控告她對你的誣告陷害,要求她賠償你的精神損失費,並恢復名譽。既然她撕破了臉,你還顧慮什麼!
2樓:
讓她報警吧。這種事情不好處理。
拿沒拿讓司法部門說了算。她說你拿,你說沒拿,誰都不信誰,私下根本沒的處理。只好報警,她不報你幫她報!不然你跳進黃河都洗不清!
3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吧,她這種人也太不講理了根本沒證據就這樣說別人太過了吧。人正不怕影了斜。
4樓:蟲子果子
你可以把這件事給你們領導說一下!
5樓:雨彰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 !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贊成第二個答案,身正不怕影子歪,如果自己真的沒拿就讓她去告上級,如果沒證據反過來咬她一口,反正她不仁在先。報警更好!你怕什麼呀!!!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關係好嗎?
同事之間怎麼會這樣呢?報警吧
8樓:匿名使用者
對與這種人,沒什麼好說的,給他一巴掌.
這種人沒的做朋友
9樓:
他這麼想,你也沒辦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用你的手機向他的手機打一個**
11樓:張磊愛韓
別理他,身正不怕影子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