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如果打人造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法院判決。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積極賠償,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可以判緩刑。
2樓:
故意傷害罪,私闖民宅罪
私闖民宅打人反***是什麼罪
3樓:匿名使用者
私闖者會被追究私闖民宅罪,打人者要根據情況來判斷是非屬於正當防衛。
1、私闖民宅:指的是一個法律中規定的非法行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私闖民宅會承擔法律責任。
2、私闖民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可處罰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警告。
3、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4、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4樓:無刺仙人掌
這裡涉及到好幾個法律責任。首先私闖民宅,這個得看情況,“私闖民宅”是否構成犯罪?如果“私闖民宅”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拒絕退出,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的,構成刑法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這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未經允許,不顧反對、阻擋而強行進入;另一種是主人開始沒有反對進入,但後來要求其退出。
那麼,私闖民宅打人,包括情形:(1)如果行為者氣勢洶洶地闖入打人,主人不會同意其進入,一般就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2)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後其打人後要求其退出,而不退出,一般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3)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後其打人後要求其退出,其立即退出,不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要看有無造成“輕傷”以上(輕傷、重傷、致死);(4)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後其打人後,也沒有要求其退出,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要看有無造成“輕傷”以上。
如果私闖民宅的目的、故意傷害的程度,主要是故意傷害的程度。如果侵入就是為了打人“教訓人”,致使主人輕傷以上,那應算故意傷害罪。如果打人沒有造成“輕傷”,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論處。
不按數罪併罰處理。
私闖民宅的人被主人打死,也得看情況,如果雙方混戰,主人在受到生命威脅時出於自衛,反抗把入侵者打死,那就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沒有受到生命危險,***,這個屬於防衛過當,刑法上的防衛過當行為觸犯的罪名主要有(間接)故意殺人罪、過失致死罪、(間接)故意傷害罪和過失重傷罪。這事得根據案情具體認定。
5樓:善行著手成春
報警,讓你姑父去驗傷,如果夠成輕傷,對方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如果不夠成輕傷,就告他非法侵入住宅(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一樣要追究他刑事責任。以下是法律條款,、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23年11月30日印發了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通知,通知的第六條規定:
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汙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屍**,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並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屬於這條)
6樓:秦延醫生
闖入他人住宅打人被對方毆打,存在雙方打架鬥毆或者正當防衛兩種可能。如果雙方打架鬥毆要根據傷情鑑定結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為了保護個人的人身、財產權不受侵害,迫不得已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樓:法律快車
私闖民宅盜竊被主人打死,主人會被追究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如果主人在抓捕小偷過程中,遇到小偷的抵抗並**,嚴重並威脅主人及家人生命安全的時間,打死小偷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相關規定:《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私闖民宅打人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和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