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衛時把別人打成輕傷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時間 2021-06-05 06:52:49

1樓:匿名使用者

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給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編輯本段]特徵  防衛過當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必須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裡所說的“必要限度”是指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夠認識到其防衛強度已經超過了正當防衛所必需的強度,也就是應當以防衛行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限度。

(2)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損害。這裡說的“重大損害”是指由於防衛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等嚴重後果。

總之,在面臨非法侵害時,如果用較緩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時,就不要用激烈的防衛手段;當侵害行為已經被制止時,就不要再繼續對侵害者進行傷害。否則,就可能超過正當防衛限度,變為防衛過當。看看你朋友是不是防衛過當,這種事最好找個律師具體諮詢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是在必要的限度內的自衛,那就不用負任何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先認定 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了(需要公安機關認定)。如果是,即使是打死也不用負法律責任的。但如果是防衛過當,那就要負民事賠償責任了。最後如果認定不屬於正當防衛,那````

如果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把對方給打傷了,問要負法律責任嗎?

4樓:just享受

如果採取的行為是為了使自己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把對方打傷了,屬於正當防衛,不用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那麼需要負法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1、正當防衛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2、關於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於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5樓:戚廣利

應當向公安局報案,進行法醫鑑定,構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輕微傷應當進行行政處罰。只要造成傷害就應當賠償**費、誤工費等損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6樓:玥妖貓靈

自我防禦,一般情況下都沒事,但是如果對方傷的很嚴重,也是可以說你防衛過當的!要是他們告你的話,審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傷的程度了,如果別人把你打到輕傷,你把別人打到重傷,那就是防衛過當,如果你也把對方打成輕傷,就是正當防衛。注意,是當時還手的屬於防衛,之後找他的屬於報復。

8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你還手的行為超過正當防衛的限度,造成對方輕傷以上傷情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9樓:try0001昆明

朋友,要負責的,你一旦動手了性質就變了,那就是互毆了,正確的做法就是求饒或者躲或者報警或者被對方打就是了不要還手;我也覺得窩火,法律就是那樣規定的,你被打了你自己疼,對方承擔法律責任和你的醫藥費,你一還手就是互毆,那傷的重的那一方就有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如果派出所給定的故意傷害罪我該怎麼辦1

11樓:霸主vs天蠍

這種事應該給政法反應回去。怎麼被打還不能還手。非要捱打。就是逼著人軟弱嗎?現在國家都該出手就出手,怎麼捱打還要不還手。為什麼叫互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