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父親對女兒有撫養的義務,他給前妻的女兒賺錢是應該的,但是,這件事情應該讓你知道,作為現任的你,你有權利知道這件事情,雖然,雖然你無權干涉,可是是有知道的權利,你老公偷偷的給前任妻子的女兒轉錢,是不對的,他應當告訴你一聲,別讓這件事情鬧得不愉快,影響夫妻感情
2樓:愛靜
父親對女兒是有撫養責任的,你知道和不知道都得給錢的話,都無所謂,當然啦,作為現在的夫妻,最好是能說一聲,也示尊重,不要因此而不愉快。
3樓:延翰藻
不需要知道,這是他和他前妻和他女兒的事情,我不管這種事是他們的私事,不管是對的,他也要等到一份父親的責任
4樓:
難得糊塗,既然轉給孩子的,又何必那麼聰明呢!
5樓:養斌蔚
糊塗一點有很多好處,問題一般都是從小事開始的,你既然選擇重組家庭就要把事情想得寬一點。
6樓:雪域蝸牛
嗯,這也就是說你們這是人生路上的第二個春天吧,俗話說人生路上不容易,走到一起就更不易!在夫妻的路上學會包容,學會忍讓會讓你收穫更多;在某些時候要學會裝糊塗,你會收穫更多感恩和幸福!
女兒戶口是前妻那邊的,前妻需要給女兒改姓,距離太遠我又沒有時間又過不去,需要什麼證明才可以改?
7樓:剛榮
你前妻要給你女兒
改姓首先要取得你的同意認可,並需要有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專,也就是說如果距屬離太遠你沒時間過去,可以在本人寫下**委託證明表示同意孩子改姓,並且到公證處公證通過快遞寄給你前妻。
不過孩子改姓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年滿18歲,必須徵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