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石老師的課件
如:見死不救、婚外情、***、違背職業道德等。
社會主義法律與道德是相互支援,相互配合的。一方面,社會主義道德建設需要法律的保障。我國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成員有先進與後進之區分。
道德是多層次的,而且是多元的,不可能用同一標準去要求所有的人,況且社會上還總有些置基本道德於不顧的極端個人主義者。為了保護人民長遠的、根本的利益,必須有法律強制力,這種強制力就是對違反基本道德的威懾。法律一旦形成,對社會主義道德起著增補、強化和保障的作用。
儘管沒有一個國家完全靠強制力來維持,但如果沒有強制力的保障,任何一個國家都很難保持長治久安。另一方面,社會主義法律的實施和遵守,必須依賴於道德的支援。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法律,反映了社會主義基本的道德,體現為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核心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和價值觀。
如果法律違背了社會主義最基本的道德標準,不僅得不到公眾的承認,而且會破壞生產力,阻礙社會的發展。法律所體現的道德為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道德又具有法律的性質為人民所遵守,這樣我們在道德里遵循法律,在法律外遵循道德。
2樓:匿名使用者
比如說有老人在街上跌倒,沒人扶起。
3樓:匿名使用者
很多。1、比如說同居。
在以前,法律上對於同居是不認可的,稱為“非法同居”,但是現在已經將“非法”二字去掉。至於道德對於同居的看法,不同人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但按照中華民族傳統的道德標準,未婚同居是為道德所不齒的。
2、再如,自然之債。
一般債權的訴訟時效是2年,就是說,超過2年的訴訟時效未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也就是說,你的債權人超過訴訟時效未向你主張債權的,你有權拒絕歸還。
但是道德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道德是不允許你欠錢不還的。
“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合理嗎?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句話如果在民事關係中,是正確的,合理的,因為法律不可能窮盡所有的民事關係,法律對民事關係採取當事人自己創立的原則,只要是法律沒有禁止的,都可以做
這名話如果放在行政關係中,就是不正確的,對行政機關來說,是強者,為了保護弱者的利益,行政機關要承擔更大的責任,即法有明文才可為。
5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現代法制社會的一個原則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但是這並不正確。
如:犯人經判決罪名成立,且被送入監獄服刑後,他的人身自由權利已經被法律剝奪,也就是說,犯人只能待在監獄裡生活、勞動,只有服刑期滿獲釋,才能恢復自由身。如果服刑犯人沒有被法院判決剝奪政治權利,那麼犯人的政治權利和民事權利依然存在,而且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剝奪犯人的性權利。
6樓:無間不道
這是從單方面的利益來看待法律,法律沒有禁止的就代表法律沒有禁止,並不能衍生出就是“法律允許”的含義。除法律外,還有公共道德、民俗文化等約束人們行為的準則。
7樓:★東坡肘子
只能說法律不禁止的就不構成犯罪,但我們行為還應受社會等眾多因素的影響~~~所以並不是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許的~~
8樓:
這是一個法理上的概念,是一個原則,並不是具體執行的依據
什麼事是法律不禁止的但是道德不允許做的事
公序良俗 公序例如 買票不排隊 商場 飯店等公共場所抽菸 公共汽車不給老弱病殘讓坐等等 良俗例如 通姦 包二奶 當小 三 劈腿等等 好心情站 這種事,比如說嫌棄結髮妻子離婚而與年輕貌美的他人結婚 比如說對自己的兄弟姐妹愛心不夠,當他們面對困難時你不去幫助 比如平時你與酒肉朋友稱兄道弟,玩的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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