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前提是誰先動的手,要是他女婿就跟他們打官司,也就是個防衛過激而已,你弟弟沒攜帶**去,去的目的是探望傷者,被他女婿打而還手,你弟弟根本夠不上尋釁滋事,但是你弟弟的朋友就很難講了,防衛過激是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的就是拿醫藥費,2星期監禁。
要是你弟弟先動的手,不僅有尋釁滋事,恐怕還會+你一條惡意傷害,後果很嚴重,判幾年看傷者傷勢程度,最低也會到3年。這種情況,那你就要馬上找你弟弟的朋友,從他那面解決,說服讓他認是他打的最重,至於說服人家的方法,自己去想,有些事情是可以用一些東西解決的。
ps:不管怎樣,你弟弟的朋友都很危險,小心他會把大部分責任推給你弟,人在關鍵時刻想到的只有自保,注意我說的只是一種可能性,但畢竟小心駛得萬年船。
2樓:來自八達嶺長城翩若驚鴻的樟樹
尋釁滋事如果被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說明情節嚴重,一般都會判刑。
一般尋釁滋事案件,被害人受輕傷、輕微傷害的,處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管制。被害人鑑定為輕傷(重型)的,或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處3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被害人鑑定為重傷的,罪名變更為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上15年以下徒刑。
不過,如果確有悔罪表現,積極賠償對方損失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法院認定對方有過錯的,也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關於拘留的時間問題。本案是普通案件,拘留時間期限是14天,但刑事拘留到期後並不意味要放人,除了符合取保侯審條件的少數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多數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將改變強制措施為逮捕,繼續關押直到法院判決。
打人的工具是從對方岳母那裡奪取的,只能說明是岳母有過錯,但被害人沒有過錯,這不影響定罪量刑。除非法院認定被害人自己有過錯,才會在量刑時考慮減輕你弟弟的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誰的關係硬。你要是有關係,啥事沒有,人家要是有關係,你弟弟就慘了
我弟弟被公安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這種情況以尋釁滋事罪定對嗎?
4樓:忘卻難免留個疤啊
頭骨骨折?是醫院說的還是公安機關傷情鑑定的結論?
其實如果是你說的情況的話,你弟弟主觀方面並不是尋釁滋事的主觀要件,感覺上以尋釁滋事罪來做,有欠妥之處。但是因為你也被人打了,你弟弟又帶了朋友一起去醫院,所以也不排除有尋釁滋事的動機,所以公安機關有理由以尋釁滋事對你弟弟實施刑事拘留。但是到時候進行進一步偵查後看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時候是怎麼給這件案子定性,但是尋釁滋事罪對你弟弟就不一定是件壞事情,因為目前至少公安機關沒有以故意傷人罪來做,說明被你弟弟打傷的人的傷勢不是很嚴重,還是算幸運的了。
傷勢不重的話最終也不會有多大的事。
5樓:匿名使用者
頭骨骨折?不是顱骨骨折吧?如果是的話,你就謝天謝地吧,他們沒有以故意傷害罪來拘留你弟弟,不然很有可能要判處3到10年有期徒刑,甚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算很輕的了,可能也是考慮到這次動手的實際情況,不會有大的事。
6樓:匿名使用者
定罪沒有問題的,沒有以故意傷害起訴就已經很不錯了。
7樓:傑克遜永存
可以的,不過畢竟是關於法律上的事情,你說的不夠具體,溝通存在問題,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當面請教!
8樓:
到10年有期徒刑,甚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弟弟被定了「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了,該怎麼辦?
9樓:北京刑辯律師李文華
1、你弟被刑事拘留了,目前應該是涉嫌尋釁滋事罪,在未經法院審理不能確定任何人有罪,所以用涉嫌這個詞。
2、被刑事拘留了,一般情況下辦案機關應該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並能鎖定嫌疑人。司法實踐中大部分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要逮捕。然後經過公安部門偵查,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三個階段。
一般要五個月左右的時間法院審理完畢。
3、建議委託專業刑事律師辯護,爭取最輕處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是輕微傷,不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也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個尋釁滋事的行為,應給予治安處罰。
你們最好協助調查,認錯態度良好,可以爭取取保候審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表述的案情,造成的後果並不嚴重,無需緊張。建議讓你的弟弟配合公安機關將情況說清說,同時聘請律師辦理取保候審。公安機關在收到律師書面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後,將於7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答覆。
不同意的話將會書面給予答覆,並且在拘留到期後會自動變更強制措施的。如對方傷情不構成輕傷以上的,不會追究你弟弟的刑事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正當亞運,正在嚴打。
我弟弟被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這個定性正確嗎?
13樓:沒事偷著樂
這個定性是有一定的正確性的。
首先,你的弟弟去傷者的醫院,從邏輯角度來講必然有種想要前去討個說法甚至是罵上兩句這樣的主觀故意,而且他還在醫院門口與那名傷者的女婿(就是打傷你的人)發生衝突,,就更加印證之前的猜想。
所以,**以尋釁滋事為由拘留你的弟弟是合理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毀壞財物、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這裡的"情節惡劣的",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等等。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是指出於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此多表現為追逐、攔截、辱罵婦女。這裡的"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經常性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造成惡劣影響或者激起民憤的;造成其他後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或者侮辱婦女的,則構成強制**、侮辱婦女罪。
為正確適用刑法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規定,嚴厲打擊尋釁滋事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現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在司法實踐中辦理尋釁滋事案件的若干法律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中的「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應以尋釁滋事罪論處:
1、在兩年內實施三次以上尋釁滋事行為的;
2、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輕傷或三人以上輕微傷的;
3、追逐、攔截、辱罵他人、致使他人無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4、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任意損毀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財物1萬元以上的。
因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中的四項行為之一而構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論處。
(二)非法插手民間糾紛,毆打他人的,以隨意毆打他人論;強行收取各種形式保護費,或者非法插手民間糾紛,以強迫手段索賠、討債、從中牟利的,以強拿硬要論。
為了你弟弟最好找個律師去好好諮詢一下 這罪也可以改為其他罪行的 因為對方也出手打人了 (注意:主要看誰先動的手 比如對方先動手的 你可以反告他 如對方先動手 你把別人打傷 可以說是防衛過當 頂多罰點錢 如果是你們先動手的那就沒話可以說了。。。)這罪也可以 改為 打架鬥毆 所以誰先動手 誰就吃虧一點了 最好可以私下解決 這樣 就可以無罪釋放 如果對方不願意調解 那就請個好律師吧
我弟弟因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他只是**,請問可以
15樓:熱浪人間
「**」屬於從犯。判刑相對比較輕。
多人參與犯罪的,屬於共同犯罪,其中分為主犯和從犯。主犯判的多從犯判的少。至於如何對從犯判刑,要看他的犯罪情節輕重。
《刑法》對尋釁滋事罪的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我弟弟盜竊同事2600元如今被逮捕可能會怎麼判
打下大蝦的大俠 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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