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為出了車禍碰撞了他人,需要賠償幾十萬元,夫妻兩人天天

時間 2021-07-08 20:31:55

1樓:微光湖之獸

根據2013新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以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婚前財產除外

2.遺囑為單方財產的除外

只要還存在婚姻關係,所得財產為夫妻雙方共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處理。 若把她的錢帶走沒有經過男方同意屬於違法行為!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結婚的前提下,夫妻倆人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處置,但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一方所有,可以自由處置。

同樣的,沒有離婚的前提下,夫妻雙方都有共同債務的償還責任,如果一方願意拿出自己的婚前財產,就另當別論了(好事啊)。

除了要弄清,女方帶走的是不是共同財產,還要弄清這筆債務是不是共同債務。妻個人債務是指一方婚前所負債務或婚後與共同生活無關、為了個人的需要而負的債務,主要包括:

(1)婚前所負債務;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所負的債務;

(6)夫妻一方因繼承遺產或接受遺贈,並且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因繼承遺產、接受遺贈所應承擔的被繼承人、遺贈人的債務;

(7)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期間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

(8)夫妻一方因違法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

為什麼朋友出了車禍之後,和我說了可能撞了人,但之後我聯絡不到他,打電話一直沒人接

東沐霖 之所以朋友出了車禍之後就和你說,可能賺了錢,那是因為在這種關鍵的時候,他想到的第一個人就是你,但之後你聯絡不到他,有可能他忙處理這些交通事故。 也許他撞了人,心情不好被。所以暫時不想接你 也許他想自己靜一靜,想想事情該怎麼解決。就像我一個朋友一樣,我昨天想請她吃飯,她告訴我她家親屬去世了,沒...

因為認識男朋友坐他家人的車,出了車禍,男朋友有責任嗎

心平 男朋友有責任。不要緊的。因為車不都有保險嗎。上座險了嗎。可以報警保險公司負責的。 以事務的主體和客體構成來看,應該是沒有任何責任! 浩浩的日記 男朋友沒有責任的。這車是誰的,誰就有責任。開車的人有責任。 周立勳 男朋友沒有責任,誰開車誰有責任。車是男朋友的朋友的,我和男朋友一起坐他的車發生了車...

最近出了車禍,我開車把騎電動自行車的人撞了,對方還要我再給他10000元。我應該怎麼辦

1.不能給的,因為你上的那份保險 應該是財險 已經將你的第三方責任直接轉移到了保險公司身上。也就是說你的一切責任全權有保險公司負責,然而在保險公司已經負責了的前提下,你自己卻私自賠償,這相當於你自己在做善事 良心工程 自己掏腰包,保險公司是不再負責的。2。即使他想要也要有正當的理由,如果實在是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