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情況。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2樓:水6元
交通事故現場未報警的,事後還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後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相關交通事故證據。交通管理部門須從接到當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之日起對事故進行調查。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12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受理後還能私了嗎?
3樓:華律網
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己經報了案,交警隊會立案處理,這是他們的責任,不過,也可以在交警大隊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也就是同樣可以私了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雙方簽名即可。民事賠償可以撤案,但行政處理則不能撤案。
這是交警部門的許可權。構成交通事故應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
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3)在運動中發生。
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過程中發生的擠、摔、**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6)必須有損害後果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當事人心理狀態為故意,則不算交通事故。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啊,私了的意思,並不是揹著警察啊。。
私了的意思是,警察給你作證,你們協商解決。。。這當然可以啊。以後,如果有麻煩,有了警察的記錄,沒有後顧之憂啊。
5樓:
發生了交通事故能私了嗎?
交通事故案一但立案了是不是和交警大隊沒關係了
6樓:
不是的。交通事故案件本身立案就是交警隊做的事情,交警隊必須負責到事故認定完成,出具事故認定書以及相關的違法處罰決定之後才算結案。而交通事故涉及的後續民事損害賠償則與交警隊沒有太大關係。
7樓:你說123習慣
一般過程是這樣的:發生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那就有交警立案自行偵查,對現場的證據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其次符合逮捕條件的就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捕,然後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嚴格來說,交警立案偵查結束已送檢察院後,就與他們無關了。
不過一般都會組織雙方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有用,請採納。
8樓:雅盛超
你說的是起訴到法院嗎?
如果是就和交警隊沒有關係,
都有法院處理
9樓:熱情的掉渣餅
不是,他要出事故證明,還有事故責任的原因等
交通事故先報派出所然後報的交警,交警說屬於民事糾紛立案,過了幾天可以去交警支隊調監控嗎?
10樓:上善若水大送到
交通事故一般會產生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交通事故發生時,建議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由公安交管部門下達事故認定書,根據事故認定書主張相關賠償。
交通事故私了後交警大隊還需要處理嗎
11樓:蘋果旺旺小饅頭
交通事故私了後交警大隊還需要處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報案後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交警大隊還需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由當事人共同簽名。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2樓:華律網
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己經報了案,交警隊會立案處理,這是他們的責任,不過,也可以在交警大隊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也就是同樣可以私了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雙方簽名即可。民事賠償可以撤案,但行政處理則不能撤案。
這是交警部門的許可權。構成交通事故應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
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3)在運動中發生。
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過程中發生的擠、摔、**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6)必須有損害後果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當事人心理狀態為故意,則不算交通事故。
13樓:法律實務研究
交通事故私了,只涉及民事賠償問題,不影響交警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後,會產生兩種法律關係:
行政法律關係,即交警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由交警對事故進行認定,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處理。
民事賠償關係,即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由受害人與肇事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14樓:鹹菜素絲面
你好。私了後就不需要處理了。
15樓:上海王景林律師
一般允許雙方私了,可以不再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的駕駛證被交警隊扣押,據說是事故處理完就可以拿回來。請問是賠償結束,還是責任
西安惠律師 我理解為應該是交警的交通事故處理結束,責任認定前後,交警一般會組織雙方協商,嘗試和解,如果不能和解,在他們這也會結案,不會強制性逼哪一方和解。事實上,扣押多長時間,也沒有強制性規定,主要在於交警操作,一般責任認定完,基本就算完了,有糾紛去法院解決,也就該還證了。 交通與法 發生交通事故後...
人傷交通事故,現對方已經出院,是先去交警隊處理,還是先去保險
遠巨集 去保險公司處理。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當事人自行賠償 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交通事故我開車對方摩托車交警隊責任認定他主責
如果交警沒有扣押你的車輛,也沒有扣押你的證件。我這種事故他不處理和你沒有什麼關係。但是他主責你次責。你的車輛維修費。誰承擔的。是你的保險公司全承擔了嗎?還是需要對方承擔70 如果車輛損失也忽略不計。那你就不用管他了。或者你可以給他提個醒。打個 告訴他。保險是有時效的。過了時效以後保險就不理賠了。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