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別人喝酒,他把腿卡斷了,我有責任嗎,他現在要賴我我應該怎麼辦,應該怎麼做

時間 2021-07-25 01:31:15

1樓:匿名使用者

承擔“酒責”的幾種常見情況

①故意灌酒型。

曾幾何時,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夠朋友”的潛規則,於是,酒席間相互灌酒成為習慣。在灌酒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由於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因此造成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認定為直接故意的主觀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灌酒者應當承擔賠償的主要法律責任。

②放縱型飲酒。

“酒友”明知與其飲酒的人患有某種疾病或酒量有限或發現飲酒後的不良反映以及明知其它不良後果(如酒後駕駛)等,但仍不履行勸阻義務而與之對飲,對於該“酒友”的生命和安全不管不問、任其發展因而導致該“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為與受害人對飲的人具有間接故意的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對飲者應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承擔1/3以上賠償的法律責任。

③不予救助型。

“酒友”之間因有“相約飲酒協議”的存在,雙方不僅達成了共同飲酒的默契,而且由於共同飲酒過程中相互之間距離最近,相互之間還具有最容易獲取和發現飲酒者是否酒醉以及是否有不良反應等資訊的便利和特徵,從控制論和資訊傳播原理的角度來看,同飲人之間對於發現有不良反應情況後,均具有及時通知、及時協助救護、及時照顧和幫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義務。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同飲人違反了這些義務的一項或幾項或所有事項而造成其他“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同飲者”的行為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原因力,“同飲者”應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觀點的根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

“兩人以上沒有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④雙方均無過錯型。

司法實踐中還出現過這樣一種情況:一位“酒友”只勸另一位“酒友”飲用了少量的酒,結果卻誘發了對方疾病甚至死亡後果的發生,而勸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勸酒者也認為少量飲酒不會發生危險,這種情況下,根據公平責任,可酌情判令勸酒者適當承擔補償責任。其依據是我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綜合來看,前三種型別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第四種型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2樓:awesom灬健

報警吧 這事需要法律幫助了

我弟弟特別特別的討人厭,他只要一做錯事情就賴我。我該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子做錯了事情,只要他能夠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如果他一味的耍賴,以後也會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這樣的性格也許是你爸爸媽媽寵出來的,只有你爸媽才可以把他的性格扭轉過來,你能有多遠就躲多遠。

4樓:心靈之音的空間

你好,我感覺你弟弟做錯事情,然後你父母會罵弟弟,你弟弟怕被父母責罵,所以會賴你身上。

也就是說你弟弟他是在躲避責任,而躲避責任的原因就是怕被打罵。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你其實更應該和你父母進行溝通。

5樓:香雪紅豔

你好!我看你是一個通情達理的哥哥,

不會與弟弟去計較太多,弟弟做錯事情是怕爸爸媽媽罵他,你應該懂得包容,慢慢地向爸爸媽媽解釋。

6樓:早安佛山

揍的小,你作為長輩不教育他一下,揍他一下,以後他出社會或者什麼事做錯事就賴別人,不好的話甚至會給你們家招禍。他會變成一個陰險狡猾的小人,揍他 狠狠的揍!

7樓:匿名使用者

他賴你,你就要沉默嗎?你要勇敢,向父母反映好這件事。

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只能說明你弟缺乏管教,簡單來說就是,打得少。多半是你父母太寵了,專所以你就要做好長兄(屬姐)的責任,他要是再這樣,就收拾他,打得他怕,打得他懷疑人生,然後告訴他,不怕他去告狀,只要你不死,他就遲早還有落到你手裡的時候,要在肉體和心理上擊潰他,我就不信他還敢作妖。

9樓:鐵錘妹妹的妹妹

要學會拒絕,更要告訴他與他的分析原因,並且往好的方向去引導,如果不行就遠離他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你的家人比較重男輕女。或者是比較向著小的。這個問題,你還是好好的給父母溝通。告訴父母到底怎麼回事。還要和弟弟好好的說說。這樣做是不對的。

11樓:蘭慕之

對於這種行為,如果想管制她的話,最好不要慣著他,他有做錯的地方要及時指出來,並加以管束。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時候你父母就把錯誤原因,不分青紅皁白就怪罪在你頭上了,因為你要大一些對嗎,哈哈

和以前同事一起租的房子到期了,現在和房東籤合同的人是我,我可以要求他搬走嗎?如果他賴著不走,我該怎麼辦 10

13樓:艾の雲的花朵朵

可以要求他搬走,但是“強烈要求”的話,可能關係會鬧得很僵!大家是同事,這樣不太好吧!

你想清楚,自己為什麼要讓他搬走。如果是生活習慣的問題,你可以找他談談,看看能不能互相體諒或是做些改變,讓兩人能更好的相處。如果是別的原因,就視情況來定啦。

讓他搬走的時候要先告知,再和他好好說說原因什麼的,或是他要找房子時,你也可以幫忙找找呀。這樣就算他搬走了,也不會把關係弄得太糟糕。

14樓:moo琳

我疑惑的是,你產生這樣的疑問是基於法律問題的不理解還是社交上的困惑,如果是法律問題的話,很明顯你在合租期限到期後,獨自一人與房東簽訂了租房合同,那麼在法律上你便享有獨自一人佔有這套房的權利,也有權利選擇讓誰暫時居住。這種情況下你有權利要求朋友搬走。因為你倆之間並沒有合租協議,如果他堅持說有,那麼沒有你的同意,單方的也並不能生效。

當然,如果你困惑的是不知怎樣向他開口,那我勸你考慮清楚,如果生硬地要求他離開,你也可能就失去了這段同事情誼。。希望你自己斟酌清楚。

15樓:復旦雙魚

如果他不交房費的話,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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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卡密掛失補發新卡解密必須本人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掛失,其他人是不可以 的,銀行不會予以辦理,至於外貌,我在銀行上班,還沒遇到過,一般核對證件都會看得出是否本人,實在無法確定的反而會更謹慎,聯網核查比對本人,或問下客戶卡里大概多少金額,以及是几几年幾月份生來確定,掛失屬特殊業務,在這上上不負責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