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盜竊是指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
你朋友這種行為,要看發生的地點,如果是在公眾場合(例如在公共衛生間,別人東西忘了,被你拿了,或者在公園、綠地、街上、商店等地方)頂多算是拾金而昧而已,最多承受一點心理上的,道德方面的壓力而已,但是如果是發生在私人場合(例如失主的家裡、失主辦公桌上、失主的抽屜裡等屬於私人的地方),那就是絕對的盜竊了。
2樓:中軸線的日常
這種情況一般不是貴重的物品的話也不要緊。如果是比較貴重的物品,撿到之後不歸還可能會犯法,達到一定數額可能構成侵佔罪。
1、撿拾他人遺忘物,拒絕歸還的,屬於侵佔行為,一般數額達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佔罪。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2、根據《民法通則》 第七十九條第二款、第九十二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不當得利的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3,《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樓:
應該算吧,估計不是盜竊,應該算不當得利什麼的吧?
4樓:雨中漫步亦心
應該算了,因為別人都在不知道的前提下哦,
我的朋友的工資卡讓老婆偷拿走了,也不給他零用錢,他很生氣,也很傷心!請問他該怎麼辦
和自己的老婆溝通吧,至少應該得到一些零花錢啊!不然還是想辦法賺些外快吧,設個小金庫,用工資把老婆哄好了,小金庫用來自己花銷多好,皆大歡喜! 女人很容易沒有安全感,多溝通一下會好的 百類電影 叫他去銀行補卡,換張新的就有錢呢 先要,不給再談判,最後不成離婚 從頭再來 想想為什麼?做的不對,應該女人一般...
別人拿了我的東西不給我還怎麼辦,別人拿著我的東西 不給我 我可以告他什麼罪行
淮安海之聲 語氣委婉點說吧,要看他和你的關係是怎樣的,如果是朋友關係是不會不給的,如果是一般的直接要回比較好。 直接要,在不給你也管他借重要的東西 如果你不好意思要的話 也可以跟他借回來啊 他當初借你什麼 你現在也借回來 直接問他要回來呀,他有臉不還你東西,你理所當然找他要。別人拿著我的東西 不給我...
未經我允許亂翻別人的東西並且拿走屬於什麼罪行
梅子不能吃 如果東西價值不大,情節比較輕微,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 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 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把偷竊自己家屬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