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應該可以吧,只要你別把包裝拆壞了,拿著包裝到收銀臺付錢也可以,如果你把包裝扔到超市裡就不行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你付了錢就不違法,只能說是違反了超市自定的規章制度。
3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了,但違反該超市的規章制度。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沒問題的。不過你要是都吃光了,那可就有些過了,畢竟拿個空袋去買,可就有些過了,你會那個空袋結賬馬?
在超市購物時可以在超市裡吃了東西拿著包裝袋去付錢嗎
5樓:匿名使用者
超市的經營模式是西方國家流入中國的,西方國家中超市設有食物和飲料的專門座位。可以在那裡吃,吃完給錢的。在超市一開始到中國的時候是可以的。
但是中國人的素質不高,往往是吃了袋子扔掉不給錢,甚至有人拆商品的包裝,把條碼除去,帶出!所以你可以看到超市的衣物都有個橡膠的東西就是防盜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好說,有的超市可以這樣,可有的超市就不行,現在超市都有針***機,如果被他們看到你先開啟了,他們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冤枉你說你偷東西吃,最好不要在沒交錢的情況下吃東西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不符合超市規則的
在超市付款前就開啟包裝,有問題嗎?
8樓:雲水泠茗
你腳得有問題嗎?
那必須有問題啊,哥。
在超市裡沒有付款前就開啟包裝,你想幹啥?試用一下?那天底下的人進了超市都不付錢,都試用一下試吃一下,試玩一下,那根本也不用買回家了,直接在超市裡試完了就回家唄,或者直接住在超市裡就好了。
你試試人家保安會不會打你出去。
凡是你在超市拿的東西在沒有付款前,你對它都是沒有任何處置的權利的,這是屬於超市的東西,況且超市也會有很多售貨員的,他們也絕對不允許你有這樣的動作行為,會及時來制止。
而且如果你一旦開啟了包裝,那麼這個東西就是屬於你的了,你必須承擔責任,必須把它買下來,所以拆包裝之前一定要慎重啊!
千萬不要以為你有錢就可以任性,有錢就可以提前開啟包裝,這種行為在道德上也是不允許的,而且這也會給人造成一種很不好的印象,你這個人是很輕浮很不講禮貌的,而且,如果時間久了的話,想必你會被列入超市黑名單。
說實話想到現在還是覺得這個問題的腦洞大到銀河系,覺得這種事情完全不可能在現實中發生啊!各位小仙女小鮮肉們肯定不會有這種習慣吧…希望大家都可以遵守公共的秩序,這樣做真是極不好的行為。
當然了,如果你非得任性下去,那也沒辦法,法律的層面,可不是鬧著玩兒的。在這個依法治國的年代,啥事都是有可能的,別覺得法律好像離你很遠,法律就在我們身邊。
9樓:匿名使用者
不過大部分人確實只是提前開啟吃僅此而已,尤其是給小朋友買的零食,結賬排隊是就開啟給小朋友吃了,本身並沒有什麼惡意,只是無心之中做了一些不合道理的事。雖然他們個人的行為並沒有造成什麼危害,但是最好還是能夠改正。尤其是一些帶小朋友的家長,一些做法確實不敢恭維,有事會把吃的讓小朋友咬一口就放回去,或者本來確實打算買了結賬前拆開包裝嘗一下感覺味道不合口味就又放回去,這種現象確實存在,並且造成了極為不好的影響,給超市的生意和後面來的顧客的購物體驗都造成了較大的影響。
如果大家都能夠自覺不在結賬前拆開包裝,那這類情況無疑可以減少很多。
10樓:晴嗔
有問題。可能有人會說我就算是拆開了包裝我也會一樣付錢啊,但這樣真的很不好好嗎。我有見過那種在超市裡直接把飲料開啟了就喝的大人,也見過那種不論小孩子怎麼哭鬧爸媽都堅守著不讓開啟的父母,兩相一比,高低立現。
如果是熊孩子吵著要鬧著要要的話,父母可以加以阻止。但我是一個成年人的話我覺得你沒有理由開啟,因為在你付款之前那件商品並不屬於你。藉口說口渴的,你完全可以拿著一瓶飲料出門付了錢開啟之後再進來。
我不懂為什麼有人會覺得在付款之前開啟商品是理所應當的,就算你覺得你一定會付錢,但你這樣做也是不合規矩的。如果每個人都這樣的話那麼超市還怎麼運營下去。
還有你們懂得那種在超市你摸到被咬了一口的雞蛋乾的感覺嗎,我的神哪。去逛超市買的東西都沒有事必須要應急的東西,你沒有一個充分的理由可以在付款前開啟它,因為這不合規矩,甚至可以說這是一個很沒有道德的事。我覺得會在超市你將東西開啟包裝直接吃的人,也一定做得出吃完再放回去不付錢的事兒,因為他們的心中沒有道德標準。
尤其是這種行為也會給超市的工作人員帶來很多的麻煩,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引起商家和顧客的衝突。為了自己一時的控制不住惹這麼大的麻煩不是一個有素質有理智的成年人該做的。
請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謝謝。
11樓:櫻花樹下
我覺得是有問題的,在你沒有付錢之前,商品都是不屬於你的,所以你應該先付款的。但是這個開啟包裝也是要分類別的,也不是所有的東西都不可以開啟包裝的。
我覺得就像電器這類的東西,我們是需要拆包裝的,我們要先試用一下的,這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他想吃的那類東西,我覺得就不應該先開啟包裝的。
但是也不是任何情況都是有錯的,有的時候也是事出有因的。有一回,我和我同學一起去超市買雪糕,當時我們補課的地方,樓下就有一個大超市。當時天氣特別的熱,然後我們幾個人就直接狂奔到雪糕**去。
我們拿起就走了,但是那天晚上剛好遇見超市搞什麼活動,簡直是人山人海的。排隊排的特別的長,我們幾個又熱,看著這麼長的隊伍,我們就直接把雪糕拿出來吃了。然後等我們付款的時候,已經吃完了,就刷了一個包裝袋。
其實,我們這個行為是不正確的,當時就是覺得特別的飢渴,特別的想吃,所以才這樣做的。像超市這樣的大地方,他們沒有辦法約束我們想要幹什麼,如果你非得要拆包裝,他們很多時候也是不知道的。這就像面對那些飲料這些,有的人就是喜歡先拿來喝了,然後在付錢。
超市人員也沒法一一管理過來的,這都是靠自己修養和素質的。
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你是有知識,有涵養的。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應該要好好學習一些基本的素質與道德。
12樓:匿名使用者
所以這種東西啊,你有你的道理,別人也有別人的道理,你沒辦法試圖讓別人相信你的人品,讓別人知道你一定會付款的,恰恰有時候相反,別人會覺得這個人物人品真的不怎麼樣,還沒付錢呢,就把別人的東西給撕開了,肯定是想偷吃或者偷偷的拿走,不想付錢,有時候很奇怪,人的心裡總是把你往壞處想。
可是你再想想這樣也不奇怪,換做是你,你也會覺得一個人還沒有付錢,就提前在超市裡或者商場裡把包裝袋開啟,你肯定也會把他往壞處想的。這是從你自身的利益出發來想這件事,你肯定不希望得到別人那種帶著一點猜疑,帶著一點惡意的眼光,所以你最好不要在還沒有付錢的時候就把不屬於你的東西給拆開,不是所有人都相信你的人品。
從超市或者商場的角度來想你還沒有付錢就把人家東西給拆開了,人家完全可以猜測你是想偷竊,你是不想付錢,想從中貪點小便宜,人家完全有理由指責你。
總之還沒付錢還是不要拆的好。
13樓:幼稚墨曦
在超市付款前就開啟包裝,當然有問題。超市裡的商品是供買賣的東西,在顧客沒有付錢的時候它的所屬權是歸超市所有,在沒有付款前就開啟包裝嚴格意義上來說是一種侵犯他人財務的行為,我們之所以會在超市的出口處付錢,是因為我們在行使交換的權利,用我們手上的鈔票來換取對自己選定商品的所有權,只有在交換過程完全完成的時候,顧客才可以自由的行使對自己選定的商品的處置權,也許有的人會說反正我是要買的,早晚拆開包裝不是一樣嗎?其實不然,從兩方面來看,我們之所以會去超市選定自己心儀的商品,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對自己心儀商品的擁有權,權利的交換是對等的,想要擁有一個東西就需要進行權利的交換,我們用對自己財富的支配權來換取對選定商品的擁有權,這本質上是權利的等價交換,這不僅是超市存在的意義,也是市場交易都需要遵循的規則,付錢是種義務,處置商品則是種權利,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麼有無權利的義務,再者來說,在還沒有付錢的情況下就拆開商品的包裝是種不道德的行為,沒有付錢就是沒有得到他人的允許,在沒有得到他人的允許的情況下就私自處置,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種偷竊,這是為中華民族傳統道德所不恥的,也是會在超市看到有些家長帶孩子買東西,孩子非要要求立馬拆開包裝進行食用,有些父母會在孩子的苦惱下開啟包裝,是的這些孩子的父母會在出口處付錢,但是本質上來說這是一種於情於理都不合適的做法,姑且不說這是一種權利的侵犯,在道德和孩子的教育上都會產生不好的影響,畢竟孩子心智不成熟,需要從小就要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
因此未付款前就開啟包裝是不對的。
14樓:涼城亦夢
我覺得非常有問題啊!!
真的第一次,我和室友一起去超市買東西,然後他拿了一瓶酸奶應該是,然後我說我們再看看別的東西吧,正走著呢,他非常淡定的擰開那瓶酸奶開始喝了起來,wtf?!!我說你幹嘛呢?他說你沒看見嗎,我在喝酸奶啊。
我說我當然知道,你在喝酸奶啊,可是我哦們現在還在超市裡面呢,你還沒付賬呢,!他說,這怎麼了,沒有關係啊,我以前都是這樣乾的,又不是不給他錢了,等會付賬,現在付賬,一樣的嗎,我實在是忍不住了,我我要喝了。當時真的是感覺活久見啊,這反駁我真的是無言以對,無話可說!
簡直是驚為天人啊。
或許,我們真的是從小到大被灌輸的理念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無論是古代還是在現如今,都是這樣啊,就算是在**上購物,你付賬也是打錢到第三方平臺上,當你真正的確認收貨的時候,這筆錢才會真正進去到商家的銀行卡中,從來都沒有這個道理啊,你還沒有付錢給超市,你就先一步的開啟包裝。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做的話,表示超市絕對會亂套的,肯定會出現什麼渾水摸魚的人,吃完東西不付賬,立馬就走的人,不要跟我講什麼提高素質就可以了,素質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提上去的,國民的素質不可能每個人都那麼高的。況且,在你沒有給超市付款之前,你所那商品的所有權還是在超市手中的,你隨意的叉開別人的東西,你覺得這樣真的合適嗎!
逛超市口渴了怎麼辦?可以先喝飲料再付錢嗎?
15樓:爾可知俄苦衷
大錯特錯……你應該喝完拿一瓶沒喝得去付錢
法律有沒有規定貴重包裹必須先付款後拆包
16樓:
貨到付款的條件就是先拆包裝並驗貨,滿意後再簽收合併支付貨款,否則你有權利拒絕付款,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都是先驗收再簽字,不過有的地方快遞公司是先簽字後折包,折包後破損你就照張相發給店主,一般店主都會認的。
沒有先簽字才能拆包的說法。你可以直接拒收,讓快遞員把貨退回去。申通仗著他們公司做的大欺負你。
我從來都是用其他的快遞公司,比如:安信達、韻達、安捷等。**低、速度快、服務好。
而且也從來是先拆包看貨,再簽字。從沒人說不行過。對待這樣的公司,最好的辦法就是“拒絕做他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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