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沒領證在法律上你們就不是夫妻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是沒有法律保護
3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不是夫妻關係 打官司也沒用
4樓:乾懷山
先說清楚,你們是未婚同居
你們現在主要是存在財產糾紛對吧,關於未婚同居的財產糾紛,你們可以協商解決;起訴法院,法院是應該受理的。(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2)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引起糾紛的,(3)由子女的撫養問題引起糾紛的。)我主要說一下有關的法律規定,順便談一下我的看法吧。
未婚同居者一般都是以感情為基礎的,他們的同居生活其實與婚姻生活沒有多大的區別。只由於他們的結合沒有依照法定條件辦理結婚登記而只能成立同居關係。他們的財產不能按照夫妻間的財產製度來分割。
所以,雙方基於什麼理由解除同居,不能做為分配財產的依據。
一、關於雙方財產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生活期間為一方的個人財產,解除同居關係時歸個人所有。
首先應該指出的是,同居關係的財產中,如果一方堅持主張對某物的所有權,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張一方要負證明該物所有權歸自己的責任。如不能證明,則按共同財產分割。
二、同居期間為一方贈予另一方的財產,即你提到的首飾之類
我覺得如果女方當時對你不存在敲詐、勒索、威脅、趁人之危的行為或使你你產生重大誤解,從而做出了虛假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當你送首飾的時候,只要你們雙方達成一致,你是出於“願意”的表示做出贈送的承諾,你們就已經成立了贈與合同,女方接受了你的物品,你們雙方的贈與合同就生效,女方就應該享有對該物的所有權,你是沒有權利再要回贈與物的。
至於彩禮,已經不是法定規定的內容,不同地方其含義也有所不同。沒法定性。
5樓:
你們怎麼會沒領證呢,到民政局登記了嗎
我和男友舉行了婚禮,但是沒有領結婚證,後來又分開了,我這樣情況以前算結婚還是同居,現在再找物件,我
6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實話實說。因為沒有領結婚證,不夠成離婚,只能說是事實婚姻,現在分手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結婚證,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只能算是分手
8樓:魅力6號店
在法律上你們不屬於合法夫妻!雖然親戚朋友承認,但也只能算同居,但我認為,你以後要處物件,也要把事實告之,不要隱瞞
9樓:錢給我永遠的愛
說分手啊。但是你可以把沒領證但弄了酒席告訴他。反正不告訴以後也可能知道。免得有誤會。
10樓:匿名使用者
算分手,反正沒有婚姻歷史,如果有生孩子那是事實婚姻,你這算同居再分手
11樓:泰勞技
當然是分手了,我覺得你可以在靜下心來多方面的考慮下,凡事都不要衝動,換位思考下,畢竟都舉行婚禮了,我只是給你小小的建議而已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一樣的情況,還是說分手吧
13樓:duang了個爺
沒領證都是同居,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哪怕你們睡一起了有孩子了也不是
14樓:激情私慾
當然是分手了沒有結婚證就是同居
之前男朋友閃婚,辦了結婚證…後來兩年後離婚遇到我,我是沒有結婚過的,請我還要不要跟他交往以前結婚呢
15樓:
這個要看有孩子嗎,還有他的條件,光對你好沒用,結過婚的男人比沒結婚的可滑頭多了,而且這種事千萬別瞞你父母,以後發現了對你不公平,如果要面對你倆一起面對你的父母,說清這些,他能坦白就說明他真想和你在一起,不想那你也別考慮了,靠不住
16樓:清醒以後
各方面權衡一下,決定權在你,考慮好了,以後會幸福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啦,從之前閃婚上可以看出,他不知道責任的含義。不過也要看具體情況。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你覺得這個男人值不值得珍惜了
19樓:炫舞啊耶
你父母知道肯定不願意(如果不想父母傷心π_π那就分!自己特想,那就看你自己怎麼想)
20樓:
不能這樣的人是靠不住
我前幾年跟男朋友生過一個男孩,沒有領結婚證,後來分手了,孩子跟男朋友家。我跟我現在的老公已經結婚... 20
21樓:匿名使用者
簡直太過分了,都有孩子了怎麼還可以分手呢,孩子怎麼辦,沒有媽的孩子以後怎麼辦,為什麼要分手。不為別的,為了孩子也不能分手吧 .既然已經結婚了那就好好過吧,不要再分手了
22樓:隨風隨緣
當然可以,只要你可以負擔的起,
我建議還是少生吧,你算過養一個孩子有多難嗎?
23樓:授漁之夫
可以,就算你之前和你那盆友結婚過有了小孩又離了。然後你改嫁,男方有孩子,沒關係。你們還可以再要一個屬於你們兩個人的孩子。
國家的婚姻法是允許的。
女方和男方訂婚了,三年前辦了結婚酒席可還沒結婚證。並且有了3歲的小孩,男方很凶老打我,我不想和他過了
師寒鑲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目前我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因此你和他之間不存在婚姻法律關係。你們之間法定的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因為沒有也就不存在解除的問題了。目前我國法律已經不再使用非法同居的措辭了。因為沒有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自然人都可以做。如果你不想和他在一起隨時可以離開。在法律上你沒有什麼責任。至...
律師你好!我三年前認識男朋友,當時我還沒有20歲跟他在在一有了男孩,但是我們沒有結婚證,可
香改她爹 鑑於你的情形,法律的處理是有一個原則的,就是一切以事實為依據!所有的法律行為一定要根據你的具體處境進行分析就目前掌握的最重要的情況,你屬於未婚先育,對於孩子的撫養義務,是作為當事人父母必須承擔的任務,此義務不根據婚姻與否發生衝突!作為婚姻糾紛,提出正常的所要孩子撫養費的需求是正常的,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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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麼扭 其中一個就是你吧!女人最好不要隨便和別人同居,吃虧的最終還是女人,也不要放浪自己,要學會愛自己。首先肯定是很傷心,很不捨得放手,因為彼此都付出那麼的時間和精力來維持這一段感情,彼此有太多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值得懷念,分開的那一刻是不捨的是傷心的是痛苦的,但是既然你們分開了,說明兩個人有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