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糾紛,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知是否行的通

時間 2021-08-30 11:06:19

1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對於房屋租賃糾紛,不能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於這類糾紛,可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法院出具判決後,一方不履行判決的,另一方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樓:正氣長春

如果生效的判決,當事人拒不執行,你可以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接到你的申請後,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沒有地方住,法院會讓他在規定時間內,自己找一處房子讓其租住,如果到時還不搬出來,法院會給找一處房子強行將其搬出來。

法律必須人人遵守。

3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可以強制執行的!

如果法院沒時間的話,你可以報警,因為不經過你本人同意他們算是危害你的住房安全的!

4樓: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因為該房屋產權是屬於你的,不存在執行不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法院肯定會在一定的時間內強制執行,也要看人到主義,法院肯定會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的。

我想問一下我的房子沒到期但是法院要強制執行就是原房主的法院官司這個怎麼辦?

6樓:吳平

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如果你的房子被強制執行然後進行拍賣的話,拍得房屋者要繼續讓你住到租期屆滿。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230條規定:

“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間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須提起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拍賣出去,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新的房主也要租給你才行,直到合同到期

8樓:尹景強愛勞動

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等房子到期了之後。你再把房子交還給拍賣之後的房主

9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要拍賣房子也實驗組給你的,如果強制讓你搬家原房主是要給你違約金的,要不就要到期才能收回

10樓:李彥燕律師

如果法院已經向你告知並準備拍賣,一定要儘快與法院聯絡,並準備證據申請執行異議。

抵押給銀行的房產土地被其他人保全後,租賃合同還有效嗎?法院如果強制執行租憑人要搬岀去嗎?

11樓:鑽誠投資擔保****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準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3、面籤銀行;

4、銀行報卷和審批;

5、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7、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8、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9、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申請房貸款的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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