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書下來了,被告也沒給我錢,怎樣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時間 2021-09-06 14:55:56

1樓:

一、申請執行的法院。

仲裁法規定:對已生效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因此,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出申請。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有兩種:

1、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2、經我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此,所說的申請執行的法院一般是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二、申請的形式。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時,應當提交申請執行書,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執行人員記入筆錄。提出書面申請執行或者口頭申請執行的,應當說明申請執行的事實和理由,並附作為執行根據的仲裁裁決書。

三、申請執行的期限。

申請執行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執行。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提出申請執行的主體不同而不同。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一年。

雙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注意事項: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決或者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以下問題需要注意:

1、雙方或一方為公民的,應當在1年內申請;雙方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6個月內申請;

2、遞交執行申請書,由一審法院受理並實施強制執行;

3、交納執行申請費,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 元;超過1萬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4、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有利於判決順利執行。

2樓:留學農村

判決書生效了嗎

拿著生效的判決書、執行申請書去法院執行庭申請執行即可。

法院判決書下來了,被告一直沒訊息,也沒給我錢, 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可是快1個月了還是沒訊息, 20

3樓:和烏鴉

如果判決生效是在2023年4月1日以後,則應適用修訂後的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即申請執行的期間專為二年.(法律屬依據見2023年修訂後民事訴訟法的第二百一十五條)

2023年10月28日修訂後的民事訴訟法將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統一規定為二年,同時還增加了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相關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執行法官那了解具體情況,解決癥結所在.

5樓:冰城小律師

1、你需要提供被申請人的可供執行的財產;2、主辦法官的潛規則!

6樓:匿名使用者

督促執行法官辦理。。。。。。。。。。。。

7樓:午睡的公尺蟲

執行也是需要過程的,別著急!你可以去諮詢一下辦案人

法院判決勝訴,他不給錢,強制執行也執行不了的情況下,我該怎麼辦?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確定你在兩年的申請執行期限內是否向法院申請過強制執行,再做分情況討論:

1.如果在兩年的申請強制執行期間內向法院申請過強制執行,則產生時效中斷的效果,即從你向法院申請的次日重新計算兩年的申請期限;可以根據這個規則計算一下是否真正超過了時效;若沒有,還可以繼續向法院進行申請強制執行;

2.在判決書生效之日起連續超過兩年一直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種情況下則超過了申請時限,則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即使申請了,法院也不會受理。但是,判決書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憑藉有效的法院判決書請求對方履行相應的義務。

9樓:和瑰

申請了強制執行,你要給法院提供他有可執行財產的線索,法院會根據情況對其財產進行強制措施的。而且你如果能夠證明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不執行,可以要求法院將其移送至公安機關,以拒執罪對其進行偵查,符合的話會移送到檢察院,由檢察院決定是否對其提起公訴。這樣,你就可以佔主動了,被執行人不會願意到監獄做客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無語吧,我現在也是這種情況,有點無奈了,都想以暴制惡來對付這些欠錢的公司和個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提供對方可執行的證據或相應線索,然後以拒執罪提起上訴。

12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財產保全,凍結財產

法院判決書下來了 也申請強制執行。被告什麼時候還我錢是個問題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被告名下有財產,法院才能強制執行,有些被告可能會轉移名下財產,但是如果你可以蒐集到證據,法院會支援你的。再者,如果沒有執行完畢的話,被告外出等會給他帶來非常不便,例如:在高鐵,飛機等坐不了。

法院判決後,對方不付錢給我,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是沒拿到錢,3年過去了,我還能去再次申請強制執行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可以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的話,可以去申請恢復執行。如果沒有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就暫時不可以了。

第一次申請執行後,第二次能否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執行,需要結合第一次執行的具體情況區分判斷。

如第一次執行以裁定終結方式結案的,待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後依然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如第一次執行以中止方式結案,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線索後可以恢復執行,沒有必要也不能再次申請執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而《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而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上述回答,我們打管司有用嗎,你們是執法人,你們在判案時被執行人的材料都在你們執行單位手裡,我們怎麼知到被執行人有錢沒錢,執行費交你們幹啥呢,欠款不還的人可以拘留呀,可以讓他帶款還呀,可以讓他按錢數判刑呀,中國的發律就知道收錢,我們打贏了官司確還賠了錢,律師費,不是錢嗎。讓我們去跟蹤查他有錢沒錢,我們要你們法律幹嘛,你們沒有辦法要錢,要執行庭幹嘛呢,收人錢才為人消災呀。

我也是官司打贏了花了我一萬多,執行庭工作人還讓我給他們買菸,吃飯,我第一次帶他們去了,沒要上,第二次去找他們,執行庭執行警察,說他們去了幾次家裡沒人,就根本沒去,我去找人家人家都徵遷了,又在附近買房了,我乙個老百姓那有時間找他,我能找到嗎,我怎麼找,是不是人家給了你錢你們故意不找,我就不信還有你們找不到的人。你們是又從中在被執行人手中得了好處不想執行而已。我都五年了執行庭收了執行費,就不管不問了,你們的法律制度有用嗎。

我們能要上錢就不打官司了。這都是執法人員,不尊重法律,給法律丟人,給國家丟人。

16樓:四哥有法說

第一次申請執行後,第二次能否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執行,需要結合第一次執行的具體情況區分判斷。如第一次執行以裁定終結方式結案的,待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後依然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如第一次執行以中止方式結案,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線索後可以恢復執行,沒有必要也不能再次申請執行 。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而《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而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7樓:匿名使用者

以後就不要找法院解決了,幾乎勝訴方都是拿著一紙空文,拿不到法院判決的錢的,同時打官司還要往裡添錢,這樣損失就更大了,到最後損失都由自己承擔,法院才不管這事呢,要想接著打還得拿錢,結果都是一樣的,對方不給,法院方你提不出財產**,他們才不管呢,我就是打到最後一分沒拿到,還往裡添了不少錢,只能自己認了,在中國就這樣,法院對老賴沒辦法,我都準備以後做老賴了,反正法院拿我沒法子,

18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找他,他說不在家,我看到他在家,他家有後台,我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在前次執行程式完

畢之前,不能再次申請強制執行。除非第一次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已經依法終結。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而《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而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2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中止了。如果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償還能力了,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仲裁裁決書下來公司不給錢,我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怎麼做?要多久?

2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如果公司不履行的,職工應持執行申請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及其生效證明、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公司的工商登記資訊等資料,到法院進行執行立案。

2、如果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公司沒有在裁決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的,職工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具體勞動仲裁裁決書的生效規定可以檢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強制執行法院管轄權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

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

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22樓:漢卓郭廣吉律師

你好,寫乙份執行申請書連同裁決書提交法院立案就可以了,不需出庭。法院執行後會將錢給你的,有申請執行費。

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被告不執行怎麼辦

法律實務研究 法院判決書生效後,被告人不執行的。原告需要寫申請執行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應從你實際收到判決之日起算有關期限。如此在你收到判決書之日起的第十五日無人提起上訴的,判決生效 一審判決 判決生效後,在判決規定的被告履行判決義務期限屆滿 被告不主動履行 之日起的一年內...

法院判決書下來了,可是把被告姓名打錯幾處?有問題嗎

3aaa歲月 如果起訴的時候沒錯,應該去找當時主辦的法官,要求更正。判決書涉及當事雙方的利益,作為法律文書,應該非常嚴謹,如果連被告人的名字都搞錯,執行時被告又不承認文中的人是自己,法院需要啟動審判監督程式,案件可能需要重新審理。法院判決書是不允許有差錯的,特別是當事人的姓名更不允許有差錯,出現姓名...

如果判決書下來。我會多久拿到錢,法院判決後我多久才能拿到錢?

判決書下來,說明你有法律效力的權利,至於多少天可以拿到錢,要看對方有無賠付能力和誠意,因為你不是朝法院要錢,而是向被告要錢,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不過如果對方沒有賠付能力,強制執行的結果也不能太順利。總之,結論就是 1 就是如果對方願意給並且有能力給,你馬上就能拿到錢。2 對方不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