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商標註冊
民事訴訟二審屬於終審,終審後就不能再上訴了。訴訟沒有三審,確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相關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2樓:
民事訴訟是二審終審制,對終審判決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
什麼是"一審""二審""三審"?
3樓:四哥有法說
在中國訴訟程式中有一審、二審,沒有三審。我國實行的兩審終審制。二審終審制是指乙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於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式抗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兩審終審制度。所謂兩審終審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後即告終結的制度。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審,是指第一次對所提起的訴訟案件進行審判。
二審,是指在一審後,一方或雙方服提起上訴,再次進行的審判。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就是乙個案件只進行兩次審判就結束了。沒三審的說法的。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一審二審三審分別是什麼意思?
5樓:孫世海律師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民間所稱的勞動爭議
一、二、三審,實際就是指先申請勞動仲裁,然後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一審),如果對一審判決還是不服的向上級法院上訴(二審)。另外,還有審判監督程式(其中,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除外)、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解除婚姻關係的調解書除外),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但不屬於民間所謂的「三審」,我國沒有第三審。
6樓:芷苑夜鶯
這個,不僅是對什麼勞動爭議訴訟,只要案件進入訴訟程式,一審都是對「起訴」的審判,二審都是對「上訴」的審判,三審都是對「申訴」的審判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一審
就是是指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
二審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三審在我國是沒有的
打官司終審和一審二審三審是一樣的嗎?都是乙個法官嗎?三審判決書下來了,但是我們不服,賠的錢太少了,
8樓:淮北日月公升
目前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一般的案件,一審判決後,當事人可以提出上訴,有更高一級的法院進行二審,二審判決就是最終判決,當事人不能再提出上訴,當然也就沒有三審之說了。二審判決做出後,當事人如果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判決有問題,可以提出申訴,但是是否再審,決定權在法院。當事人也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
一審二審不是乙個法院,更不是同乙個法官。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場訴訟官司是乙個合議庭,是不同的法官再審理,如果都是乙個人,怎麼糾正錯誤。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必須迴避不能審理案件。
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打官司一審二審到三審需要多久
10樓:天津六月雪
二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後不能上訴了!可以申訴,呼格吉勒圖案申訴十八年,陳滿案申訴二十三年。
一審、二審、三審、終審都是怎麼回事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三審。
1、一審是指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一審的程式可以分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兩種。在中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複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
2、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3、終審是法院對案件的最後一級審判。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審案件,或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都是終審,當事人不能再上訴。
擴充套件資料
我國兩審終審制的現狀:
第一,基層法院本身的法官素質結構的組成不合理,還要承擔大部分的案件審判,難以符合現代審判的精神。例如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高階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案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認為由本院審理的案件。也就是說,我國四級法院均有權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是通常由基層法院來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
大部分上訴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使到當事人的正義需求的具有程式侷限性。
12樓:四哥有法說
在中國訴訟程式中有一審、
二審,沒有三審。我國實行的兩審終審制。二審終審制是指乙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於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式抗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兩審終審制度。所謂兩審終審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後即告終結的制度。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審核的層次呀。一審是初審;二審是再審;三審就是終審了,定案審核。
這就是**審核。
14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是一審?
人民法院審
理民事案件的基礎程式稱為一審。是人民法院審判程式的基礎。是人民法院第一次解決當事人權利義務爭議的訴訟程式。
什麼是二審?
二審,是指上一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就下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和裁定,在其未發生法律效力前,對案件的審理程式。二審因當事人的起訴而開始,所以二審也稱上訴。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故二審也稱終審。
什麼是再審?
再審,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認為確有錯誤的,對案件重新進行審理。
法院決定受理再審案件必須具備三個件:
① 必須是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② 必須是判決、裁定、調解書確有錯誤。
③提起再審程式的主體必須合法。
提起再審的渠道有三條:
①法院提起再審。
②當事人申請再審。
③因檢察院抗訴提起再審。
基本的民事訴訟制度是三審終審制。具體的設想是:
1.普通民事案件,實行三審終審制,一審為事實審,二審也是事實審,三審為法律審,對事實不再審理。
2.簡易民事案件,實行二審終審制,一審二審均為事實審。二審終審。
3.小額訴訟案件,實行二審終審制,一審二審均為事實審,二審終審。很多人主張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制,不甚妥當。給小額訴訟一次上訴的機會,是必要的,如果一審終審,小額訴訟雖然訴訟標的額小,但是錯了就沒有機會補救了。
15樓:笑我行
一審 就是第一次審訊
二審 是對第一次審判後不服上訴 由更高一級法院重新審理三審?我沒聽過,我國現在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終審就是最後的審判
16樓:百度使用者
我暈,我國沒有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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