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睢悌
你現在是二婚嗎?為什麼說兩人以前有結婚證,現在沒結婚證?如果現在是二婚十多年了但沒有結婚證,這種情況是同居關係,如果還是原配,結婚證弄丟了那還是夫妻關係,因為派出所戶籍管理處有記錄可以查到。
2樓:素箋啊
兩個人以前有結婚證,那就證明那是夫妻關係,現在沒有結婚證,十多年了,那這仍然是夫妻關係,或者說是事實,婚姻關係。兩個人能夠在一起十多年,證明兩個人彼此還是信任的,彼此都是喜歡的,都還愛著對方,所以才能夠堅持十多年。法律上現在也承認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當然也**事實上的婚姻關係,這些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3樓:葉孤安秋梵
家人以前有結婚證,現在沒有結婚證了在一起十多年了算什麼關係,那你倆是離婚了還是把結婚證丟了,如果是結婚證丟了,去補辦一個你倆換是正常夫妻,如果你是離婚了還在一起住你這叫離婚不離家,婚姻法上有說明兩個人在一起居住兩年以上就形成了事實婚姻這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真的分不開,如果真的離婚了,那就重新去辦理一下結婚證吧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在以後的生活中結婚證還是能用得著的。
4樓:卜流利
兩人以前有結婚證,現在沒有結婚證,十多年了。那隻能算是前夫和前妻的關係咯。
5樓:北斗
沒離婚就還是夫妻關係啊!我們的結婚證被老婆撕碎扔掉了,也一樣過日子。沒覺得有什麼
6樓:狂狂來逛逛
兩人以前有結婚證是指跟別人結婚了吧,現在沒有結婚證是指兩人在一起同居吧,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兩人屬於非法同居婚外出軌,如果長期共同生活的話還構成重婚罪。
7樓:巫馬梓楠
兩人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屬於同居關係。
8樓:九毛七
還是夫妻關係,因為你們沒有離婚。結婚證沒有了,但關係還 在。
9樓:
以前有結婚證,現在沒有,怎麼回事,你沒說清楚,是不是現在離婚了,沒有結婚證在一起十多年了屬於事實婚姻,既然能夠在一起這麼多年了,為什麼不登記辦個結婚證呢,
10樓:加速度我最棒
以前有結婚證說明你們是辦個結婚登記的,如果沒有辦離婚手續,那麼你們也是夫妻關係,只是結婚證掉了而已,那麼有需要的話可以去補領你一個。
11樓:喵喵寶媽
如果你們辦過結婚證,那麼,婚姻締結辦事處應該有你們的電子存根,去補上就好了。
如果是很多年前的,那種手寫的,那得去民政局查查。
如果沒有結婚證,你們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從財產角度,依然是,你的是你的,他的是他的,即便你們有實質性上的婚姻關係,也和有證的不一樣。
建議還是去補個結婚證。
12樓:
兩個人以前有結婚證,現在沒有結婚證,十多年了,以前有,現在沒有了,是離婚了嗎?要是你們十多年沒有證,也沒有離婚,完了,以前還有,結婚證,那也是夫妻呀,要十多年了,離婚了,那就不叫夫妻了,那叫前夫前妻,離婚了,什麼關係也沒有,假如是沒有離婚,以前有證,那也是夫妻
13樓:向日葵
不管你們以前是不是有結婚證,只要現在沒有,就只是同居關係,不是合法夫妻。
14樓:
也屬於婚姻關係,屬於事實婚姻關係,如果你結婚證丟了,可以去補辦的。
15樓:金牛吃貨秀秀
如果沒有結婚證的話,那兩個人一直在一起,就只能算同居關係,不能算夫妻關係啊,無論以前有沒有都是這樣,所以如果要保證自己的利益的話還是要領結婚證啊。
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十幾年了卻沒有結婚證 但是戶口上關係是夫妻 這個算是合法夫妻麼?
16樓:shy灬港島妹妹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就不算夫妻,也沒有什麼保障。還是早點去登記吧。
18樓:愛好的天空
現在結婚,需要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來確認。
沒有結婚證,自然就不是合法夫妻關係。
但是在上一帶50年代60,70那個年代,我們爺爺奶奶那代,一般是沒有結婚證的。
但也算合法夫妻。
19樓:月詩漾
有沒有孩子啊?有孩子的話,就是事實婚姻!
20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去找個律師問問
倆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也沒拿結婚證這樣算不算是實事婚姻?
21樓:小熊維
倆人在一起生活了復
六年,也制沒拿結婚證,這樣算不算事實婚姻既然你們倆生活在一起了?因為生活都六年時間了,這時間就算很長了,誰也沒拿結婚證?但是你們也是事實,夫妻了,以後需要一個補辦,一個結婚證,那你們就算合法夫妻了
22樓:大鵬展翅
我國早就廢除了事實婚姻這一說法,我不知道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因為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法,所以你們想什麼時候分開就分開,再說兩點你不要辜負對方,第二就是你覺得沒有保障就快去領結婚證。
23樓:匿名使用者
嗯,估計這種情況應該還不算是事實婚姻吧,只能算是同居關係。記得婚姻法有過一段時間對這件事情有訂正,就是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的這個稱呼了,只能叫同居。
24樓:風泊客
如94年2月之前男女共同生活可以算事實婚姻。如不是隻能算同居關糸。
2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以夫妻名義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就是事實婚姻,不過最好把結婚證拎了,在怎麼也是一種保證。
26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把是夫妻婚姻的證據,就是結婚證,
28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舊的婚姻法承認。
2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國家對沒辦理論綿證的人不管同居多年都不成在婚姻事實。
30樓:儒雅的瘋仔
94年以前的話算事實婚姻,新婚姻法已經沒這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是不承認的,建議去辦個結婚證
3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就已經是事實婚姻了!財產都是共有得了!
33樓:zhou幸福起點
當然不算啦,你們是沒有得到婚姻和法律的保護的,
34樓:跑馬的漢子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內,在客觀上具有容
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自2023年2月1日以後,儘管我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並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
35樓:紫海自嗨
建議實現找個律師問問,你在網上問,就算我說我是律師然後給你一個建議你也不信啊,還是現實中找個律師問問吧
兩人沒有結婚證,但兩人戶口本上表明夫妻,這算合法夫妻嗎
36樓:郭某某律師
不算結婚就得登記,其他都不算
37樓:賣萌的
不算,必須有結婚證才行,趕緊去領吧
38樓:老虎
沒有辦理結婚證的,不是合法夫妻。
事實婚姻需要雙方是在2023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義同居至今。才構成事實婚姻。
《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你們去領證了才算合法夫妻。
女人以前和別人結婚生孩子了,但是沒有結婚證,現在重新和別人辦理結婚證,這樣算從婚罪嗎
40樓:淇水蘭天
不算,按規定不辦結婚證在一起生活的屬於同居關係不是夫妻關係,所以再和別人領證結婚不屬於重婚罪。
41樓:一線口語
不算只要之前沒有結婚證就沒事
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了
有證才算是結婚
42樓:楚人亂彈
若是新婚姻法頒佈之後與人同居生子再結婚,一般不構成重婚
43樓:馬鈴薯
不算。除非,該女子與他人生子外,還依舊以夫妻方式共同生活,並且在此期間與第三人領取結婚證。因為,現行《婚姻法》雖然不認可事實婚姻,但是,現階段重婚罪的認定是認可事實婚姻的。
因此,如果該女子與前任同居人已經分手,則沒有任何影響,未婚生子是她的個人選擇,不會造成重婚罪。
44樓:簡單的快樂白
她以前跟別人結婚生孩子,但是沒有領證,也就是說法律上沒有承認,現在重新跟別人結婚,結婚證給辦了,的問題,其實並不是說他不是重婚,如果他跟原來那個人分開了,現在又找了一個人結婚,那是沒問題的,如果他同時跟兩個人在一起,那結果是不一樣了,緊他沒登記,已經分開了,現在在結婚,這也沒辦法,所以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你最好還是把這一系列弄清楚,再給別人下結論,有些事情沒辦法,一兩句能說清楚,也沒有最正確的證據的時候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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