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凡提的機會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我有個朋友也有兩個戶口,一個農業,一個非農業,名字不同而已,而且也順利結婚,每年還從農業戶口那領取開發區給的錢?(佔地)。所以樓主說的你老婆有兩個戶口是有可能的。
但你寫的不清楚的地方在,走法律程式起訴她是起訴什麼,起訴不離婚還是起訴她兩個戶口。如果是兩個戶口,則不能起訴,只能讓公安局或派出所登出。起訴不離婚也起訴不了,因為只有起訴離婚,沒有起訴不離婚。
如果你只是想登出她另一個戶口,有個很好的辦法,就是先拖著不離婚。等8月份開始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時,你給人口普查員或派出所提供她兩個戶籍的相關材料(例如兩個戶口本或兩個身份證,**上是同一個人)。在這個時候的告發,要比你現在去告發強的多,因為她正撞在人口普查的風頭上。
第六次人口普查,一個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把不合法的戶籍登出掉,所以即使她有關係,也不會在這個風頭上出面為她協調兩個戶口的事情,只能登出一個。
當然如果你現在咽不下這口氣,也可以去派出所告發她,但我覺得如果現在去告發,如果她有關係的話,稍微疏通,你就沒下文了。所以要告,就在最佳時間最佳機會裡一次搞定。
當然以上都是建立在你們倆無法和好,而你又吃大虧的基礎上的行為。所以如果有機會和好,或者你對她不怎麼恨,也沒必要給她搞掉另一個戶口,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而且鬧大了,以後也不好面對彼此認識的人,是吧。
好了,希望你的事情早日解決, 也希望你把分數給我
2樓:護衛
兄弟,這是你們的感情問題,和戶口不沾邊。你想,對方如果僅僅一個戶口,同樣可以揹著你再找,而你的結局也是一樣。
你只不過想拿戶口問題說事兒,報復她一下而已。我告訴你,這不是個好策略,如果真想報復她,是讓那個男人離開她。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和那個男人打,越打他倆越好。而是告訴那個男人你讓了,這個女人跟你上過床,懷過孕,流過產。他願意要這破鞋就給他穿了。哈哈,男人應該大度一點。
你和那男人打算什麼本事,是女人背叛了你。
再說了,你跟她好了七年,咱們她在外面搞男人你都不知道?她找別人的時候早就和你感情破裂了,難道你沒有察覺嗎?
如果我是你,遇到這樣的事,自動放棄退出,那女人不愛你了,你報復她也沒用的。乾脆放他一條生路。
3樓:侯鴻飛
男人,大肚點!
即然你們能結婚,說明也是前世修來的緣份,但這緣份沒能走遠。
也許也是你自己某方面沒有做好!無論如何都不要去恨別人。因為恨別人很累的!
即然你們緣份只有這麼長時間,那就分開吧!帶著歡喜心分開!
如果你真的很恨她,那請你拿出男人的氣慨出來,做出你的好成績出來!
讓她一生都後悔,這才是真正男人做的事!
如果你因這種小計量去對負一個女人(最少還也已經是夫妻了),那不僅我鄙視你,所有知道的人都會鄙視你!
從另外一個角度,也證明,她離開你是正確的!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
因緣果報,真實不虛。
4樓:蕭蕭倪兒
好無語你啊...
有必要邁你...
不能過老就好聚好散卅...
曾經的愛人變成了仇視的敵人...
不得不說你活得很失敗...
謝謝...
5樓:
兄弟...看你也5級了,不是什麼沒文化的人啊....你覺得中國承認兩個戶口的存在嗎?只要你起訴到法院,法院自然會去調查,給你一個你想要的結果的
報派出所沒用,人家不理你
登記了沒結婚....大哥...原來你是住在火星的啊?
6樓:匿名使用者
笑死我了,“我告訴了那個男的我們什麼關係之後....我打了那女人兩巴掌.然後那個男的居然還嚇唬我怎麼的..
我就砍了那男人幾刀”,就這話,大老爺們,就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女人搞成這樣!再婚怎麼了,找個對你好的女的,你覺得不值嗎?那女的2個戶口,怎麼了,你過你的,她過她的,這個有什麼影響啊!
人家是老闆,你自己也一定要老闆?看開點兄弟,離婚是好事,2個人一起痛苦的生活,那你活著覺得累不累啊!自己開心最重要,不要老是活在別人的陰影裡面,我覺得你需要的就是找回自我,大老爺們有什麼事是搞不定的,真是的,你說這話,我怎麼都感覺娘們一樣的!
振作點,離就離,找個更好的,好好幸福的過日子,這個是你的福氣啊!
7樓:匿名使用者
難怪人家要離婚呀.你跟她有感情時,你怎麼不計較人家倆戶口?!!得不到了卻去告!未免太小肚雞腸.與其這樣,還不如大度放手.
8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了,沒辦結婚儀式。儀式不重要,重要的是登記了在法律上就結婚了。既然都結婚了,她背叛你了,還有什麼好留戀的,任她去吧,男人就大度點有什麼啊,再婚的男人更有魅力。
但是她兩個戶口不太可能,要拿著提出證據到公安部門投訴她,不然再騙別人怎麼辦啊!要是不能協商離婚,可以走法定程式。
9樓:咸寧無產者
好辦,將兩戶口一事向當地派出所舉報就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是心裡不平衡,更主要還是不服氣,你有沒有想想,她為什麼這樣做呢,一個女人她肯定更想穩定的生活,是什麼讓她異無反顧地離開你去找別人呢,你要好好想想,先想想怎麼穩住婚姻,而不是怎麼去報復,一個充滿仇恨的人是不會得到幸福的,學會放棄和原諒才是上上策啊
11樓:喜新厭舊狂人
我同意7樓的觀點!你先忍著,不要表現出你打算告發她的事實,關鍵是你要弄到她2個戶口的證據!你要裝著沒事人一樣,這個死女人,整死她,不要讓她這麼便宜的事!
你要蒐集證據!先讓她放鬆警惕,到時候慢慢整治她,你要悄悄的進行,不要對她心軟,要想想她是怎麼對你的,你要讓她知道後悔,付出代價!
12樓:
到民政和公安部門就可以解決,但你要提出證據。
13樓:樂樂私語
你說的有點矛盾,你說你們登記了沒結婚,登記了就代表你們已經結婚了,還有,她不可能兩個戶口,公安是完全可以查到的,你別把事情想的太簡單,還有你要起訴她什麼,是離婚還是別的,
14樓:曉寒聽語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還想過就好好同她談談,如果不行就離婚。換一種生活換一個女人也沒什麼不好。最主要,如果談不好,你不打算辦離婚手續,她也結婚不了。如果她還想要另外結婚。
你只要有證據證明你們結婚了,你就可以去告她重婚罪。
15樓:耶耶耶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由於女方有兩個身份證,所以本案首先就涉及到一個是否有明確被告的問題。法院可能會因為這個原因不受理你的離婚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當事人起訴必須符合的基本要件之一即是“有明確的被告”。
本案由於有兩個身份證,所以看似看似有兩個被告。但是“明確的被告”包納了“明確”的被告與明確的“被告”兩個層面。兩者互為表裡、不可或缺。
實務中尤須明確兩點:一是明確具體的空間處所是“明確”的被告應有之義;二是明確的“被告”與明確的“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與原告主張的權利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特定的義務主體,是後者在訴訟中主體地位的特定化與合法化。只有同時符合“明確”的被告和明確的“被告”兩個要件的特定個體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明確的被告”,才是適格。
所以,起訴時,如果法院以此為由拒絕受理,你可以申訴,闡明訴求。
2、舉出證據證明女方的背叛行為。這是很重要的一點,能決定你能否勝訴的關鍵。由於不知道她背叛的具體行為,所以沒辦法提出相應的法律依據。
如果能收集到相關證據,諸如**、通訊記錄、其他相關記錄能證明的情況等,舉出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則有較大把握勝訴。
3、關於起訴書,可以上網搜,有很多範本。要注意訴訟時效,舉證期限等問題,不然法院會因此要求你撤訴或者駁回起訴。
4、不要輕易離婚,再看看你們還有沒有繼續下去的可能性,能夠在一起是一個很大的緣分,有時候很多事情也只是一時衝動,好好思考一下。加油~~
16樓:百小度
你的情況法院不會受理的。
建議你去公安局投訴她有兩個戶口,
17樓:有問有答
我就砍了那男人幾刀········聽了都嚇死我了···
18樓:
一日夫妻百日恩,還是算了吧~
協議離婚算了,相信老天會懲罰她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等她再結婚的時候你給她老公看看你們的離婚證就行了。。。
20樓:
一個人可以有多個不同地方的身份證,但應該戶口只有一個的哦。
結婚後女方的戶口可以在女方自己家再另立一個單戶口嗎?
21樓:都都
結婚後女方的戶口可以在女方自己家另立一個單戶嗎?這個不可以,你另一個單戶你自己呀?所以不要立一個單戶跟你的丈夫一起那個單互可以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以後是可以。單獨辦理一個戶口的。你只要拿著結婚證到派出所,他們就會給你辦理的。
23樓:
一個人只可以有一個戶口。女方結婚後可以選擇把戶口從孃家遷過來,也可以選擇不遷過來,但是只可以有一個戶口。如果想單立戶得需要開具地方的相關證明,不然是不可以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後女方的戶口不可以在女方自己家再另立一個單戶口的。可以就那麼放著。也可以把自己的戶口挪到男方的戶口本上。
25樓:
這個問題,如果她與父母只有一套房子,那麼是不可能分開戶口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自動消掉,你可以把你的戶口跟你家裡的分出來,自己一個戶口。我的就是這樣,結婚了但戶口沒有遷到我老公那邊,還是在家裡,但我從家裡分戶出來了,自己單獨一個戶口。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消掉的,放心。如果沒必要,不要輕易遷戶口,麻煩。詳情去詢問當地派出所或者**中心
2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我的就是,我是成市戶口,我老公是農村戶口,我現在和我的孩子一個戶口,我老公自己一個戶口,
29樓:溫德惠
結婚後應該可以在單裡的戶口。
3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不會被登出的。
一個人的戶籍在全國是唯一的,公安戶籍管理在沒有遷出或者銷戶的情況下是不會將你的戶口在原籍上登出的。
小孩在出生後可以任意選擇父母雙方其中一方的戶籍地申請入戶。
你的戶籍在不會根據你在外地居住而被登出掉,同時你在遇到要辦理戶籍相關事宜的時候也是應該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
分戶手續是很簡單的,你只要拿者你們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去派出所進行分戶就可以了。派出所應該不會要求你到居委會寫分戶證明。
31樓:香麗雅
肯定是不行的,這樣你不就是出現兩處都有戶口了嗎。這是國家政策不允許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老婆第二次起訴和我離婚,她沒有結婚證,沒有戶口本她能起訴了嗎,
32樓:布冬舊聞
能。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說明不能出示結婚證、戶口本的原因,甚至口訴也行,法院同樣會受理。
看來,你老婆的離婚態度很堅決,第二次起訴,肯定有她不能再與你一起生活的緣由。
在法院看來,你不能為其提供證件,就意味著你的心虛。
你不想想,勉強的婚姻,你能幸福嗎?
希望我折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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