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惡言侮辱,毀壞他人名譽,後果嚴重的,觸犯刑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後果不嚴重的,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樓:正氣長春
惡言侮辱、毀壞他人名譽,其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42條的規定,涉嫌侮辱,依法應承擔治安行政責任。
如果造成的後果嚴重,比喻導致受害人死亡,依法應要承擔刑事責任。
受害人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3樓:
1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話,承擔民事責任,基於侵犯隱私權或名譽權
2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話,就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因為可能構成侮辱罪。
4樓:匿名使用者
適具體情況而定,如日常鄰里之間的磕磕碰碰,情節比較輕微,構不成犯罪,只涉及民事侵權。
惡言侮辱,毀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有的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毀壞 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辱罵他人至他人名譽受損是違反那部法律那條法規
5樓:上海笙銘律師
1、辱罵他人來至他源人名譽受損是違反了《民法通bai則》第一du百零一條和第一百二十條;
zhidao 2、法律依據:
1)《民法通則》(2009修正)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2)《民法通則》(2009修正)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6樓:手機使用者
民法通則copy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 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名譽權指的是社會對一個人的評價,如果你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辱罵他人,可能影響社會對他人的評價的,則侵犯了他的名譽權;如果僅僅是你們2個人,或者僅僅很少的一些人在旁邊,則一般不會構成侵犯名譽權,但是,賠禮道歉還是免不了的。總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看有沒有影響到社會對一個人的評價
損害他人名譽犯什麼罪
7樓:瓜瓜的夢幻生活
譽權的侵害是捏造、散佈虛假的事實,使社會公眾對被侵害人的社會評價降低,就構成對被侵害人名譽權的侵害。根據規定需要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的量刑標準,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係等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的犯罪物件。
8樓:橄欖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01 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因此,損害他人名譽屬民法調整,構成侵權的話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構成刑事犯罪。
9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可能構成***。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一般是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10樓:重新出發
***或侮辱罪
***:故意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詆譭他人名譽,能構成什麼罪
11樓:低調額低調額
1、情節嚴重的能構成***。
採用各種方式惡意詆譭他人
名譽,情節嚴重,給他人造成一定的後果,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情節較輕的不構成刑事犯罪。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詆譭他人名譽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於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而且還具有以下不同:
(1)***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的犯罪物件。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
散佈虛假訊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後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
(3)主觀過錯要求不同。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論處。
12樓:未來法律
您好:【一】不構成犯罪的屬於民事侵權行為:
按照《民法總則》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既然依法享有名譽權,該權利就受法律保護,不容任何人肆意侵犯。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二】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
採用各種方式惡意詆譭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給他人造成一定的後果,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辱罵他人在法律上是什麼罪?可判什麼刑?
13樓:鑫泰科技
情節輕微的話構不成犯罪的,如果導致嚴重後果了,就會以侮辱罪或者***來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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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另外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
《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所謂人格尊嚴,是指公民基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地位、聲望、工作環境、家庭關係等各種客觀條件而對自己或他人的人格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認識和尊重。所謂名譽,是指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名望聲譽,是一個公民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所謂名譽權,是指以名譽的維護和安全為內容的人格權。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
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
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物件,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罵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情節嚴重如手段惡劣的、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等)、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等等,才構成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拓展資料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要劃清正當的**監督與文字侮辱的界限;劃清正當的文字創作與貶損人格、破壞名譽的界限;劃清當事人所在單位依職權對個人的政績、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評價、審查行為與侮辱的行為界限;
劃清通過正當、合法的渠道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揭發不道德行為、違法行為直到犯罪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劃清出於善意的批評,包括對國家工作人員和各級領導批評行為,同惡意的侮辱行為的界限等等。
損壞名聲的罪名叫什麼,毀壞名聲可以告他嗎?什麼罪名?
刑法第246條 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具有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 名譽嚴重損害的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他說他很愛我,可每一次喝酒就說一些侮辱我的話,每一次都說分手,可酒醒了,又變了人,一次次這樣
冥雪児 我個人覺得他心理有問題.看過那些家暴的例子嗎?老公喝醉了又叫又罵又打,酒醒了就抱著痛哭道歉做保證.然後下一次繼續犯,直到某天把老婆打s打殘了又說後悔.不知道你喝過酒沒,就算醉,其實大腦很清醒,只是會膽子大點而已.就像樓上說的,除非爛醉如泥才會什麼都不知道.也就是說,他在侮辱你的時候他其實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