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如果當時他們離婚時協議好了房子歸女兒,那麼一般說來,女兒跟著爸爸,那麼房子爸爸可以住。如果女兒跟著媽媽,那麼媽媽作為女兒的監護人,是有權支配房子的。既然女兒已經變更了撫養權,那麼她媽媽出租房子確實不用徵得你們的同意。
第二、因為房子當時有協定是歸女兒,那麼你們就無權居住了。至於撫養費,不管房子是誰的,法律規定孩子18歲之前,不承擔監護權的一方都要承擔撫養費的。你們要是實在有困難可以與女方協商,看是否可以減少一些撫養費,但是不付肯定是不行的(除非女方同意)。
孩子媽說要找人打你們肯定是犯法的,但是你們如果佔著她的房子,她可以到法院去告你們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這個問題牽扯到繼承權,從你提問很難解釋;以為你們居住的房子雖說是給女兒的,但你老公和前妻是否簽個協議,是否公正或者有字據,如果沒有那只存在撫養糾紛,不存在房產。你最好到律師事務所找個律師給他說清楚,我想你們會要回你們房子。
3樓:匿名使用者
一、不屬於侵權,她享有女兒的撫養權,那麼女兒的財產由監護人代管,房子租賃出去是合法的,但不能任意處分房屋租賃金,處分了也是違法的行為。(前提是他們離婚協議裡有關於離婚房屋產權歸屬的約定,是約定贈與給女兒的,不然空口無憑)
二、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如果的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減少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他之前的所有財產房子都給了他前妻和孩子。我帶著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規定,是有的,因為你們兩個重新組建了家庭,他以前的孩子的撫養權是歸屬於你們兩個所有,所以繼承權也同樣擁有
5樓:
如果是你勾引了人家老公 我看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人家老公欺騙了你我看也許有可能 還得讓你老公走上法律程式才行
6樓:匿名使用者
公正以後不會給的,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我和老公是再婚,老公是北京人,他和他前妻戶口都落在大產權房子上,那套房子是?
7樓:英子妮
那套房子當然是他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如果他們分割了,你老公那一部分就是婚前財產,也沒有你的份
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已經財產分割,協議書歸誰就是誰。
老公再婚,我初婚,老公和前妻有個女兒,我們婚後生了兒子,老公婚前一無所有,婚後我們艱苦奮鬥陸續
要想過得好,就別想那麼多!兒孫自有兒孫福,你給他倆姐弟分那麼清幹嘛?他倆畢竟是一個父親!在說將來你們老啦,他倆家庭不管誰遇見啥問題,難道跑去和自己表親去商量?而且將來他倆什麼情況也由不得你 不如現在你一視同仁,由他倆姐弟培養親情,說不定家裡事業反而更好,家和才能萬事興 帶車 她也是你的女兒啦,等你們...
我和老公再婚一年,現在他要和他前妻復婚向我提出離婚。我該怎麼辦
只要你在再婚前是保持的是單身狀態,去辦理結婚登記時一般沒有哪個工作人員會透露你是二婚或者是有過幾次婚姻。但在你的戶口上可能會有體現,如果你在第一次結婚時到派出所更改過你的婚姻狀況,由未婚變為已婚,在離婚後你應該到派出所把婚姻狀況改為離婚,而不再是未婚 但如果你沒有在第一次結婚時更改過你的婚姻狀況,那...
請問,如果我和老公離婚我老公和前妻離婚判給前妻的孩子有權利與我們平分我和老公掙得的現在的家產嗎
男方再婚後取得財產和收入,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夫妻一人一般權益。屬於男方的那一半財產,在男方死亡後可以辦理繼承手續。先看男方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需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五遺囑,需要按照男方第一序列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所以,在無遺囑指定繼承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