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丶浮游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拘留時間應從進入拘留所的時間計算,所以應在15日下午接
拓展資料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中國普法網-行政拘留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行政拘留時間解釋的計算是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合併執行不超過20日。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機關出具的拘留通知書上回明確拘留期限的起止時間,按照通知書上的執行。
4樓:正氣長春
行政拘留是以天為單位,小時忽略不記,如果你朋友三月九號被行政拘留,你在十四號早上拘留所上班後就可以去接。
拘留所不同於看守所,只是人民內部矛盾,一般是不會**待的。
5樓:求曜蒯寄波
拘留當日到第二天為一天,以此推算。
如果本月25日晚上九點被拘留,到第二天為一天,拘留五天,應該本月30日放人。
《拘留所條例》拘留時間計算方式:
第三十二條
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
6樓:
從10號開始往後推算5天即可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據:
一、《公安部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明確規定了:“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
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於8月1日入所執行,則應當在8月6日出所。”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8樓:匿名使用者
從進去的適合算向後推五天即可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14號下午哈.他只要是10號晚上12點之前進去的,10號都算一天.
你還不放心的話隨便找個派出所去問問嘛
10樓:匿名使用者
3月10號開始算,14號去接就可以了,
11樓:
14號下午下班之前。
12樓:瞰五嶽
1、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一日。根據你所講除所時間在15號上午。拘留所不會存在什麼黑暗、會**待的問題。
2、行政拘留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行政拘留,既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一種處罰、教育,預防其再次違反治安管理,又可以對社會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人從事同樣或者類似的違法行為。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了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該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這裡的“採取強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機關所執行的繼續盤問或者採取的行事強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行政拘留天數怎樣計算的
13樓:超絕至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執行行政拘留的時間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
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人的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一日。
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於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執行,則應當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擴充套件資料
行政拘留天數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
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14樓:3707圈圈
行政拘留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行政拘留,既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一種處罰、教育,預防其再次違反治安管理,又可以對社會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人從事同樣或者類似的違法行為。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時間。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於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執行,則應當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二、行政拘留時間的計算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執行行政拘留的時間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2條的規定,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了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該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這裡的“採取強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機關所執行的繼續盤問或者採取的行事強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行政拘留時間解釋的計算是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合併執行不超過20日。
16樓:四哥有法說
公安部於2023年8月21日印發了公安部《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覆》(公復字[2000]8號),對這一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中‘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的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
17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拘留從決定之日起計算,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18樓:匿名使用者
3月13日算起3月19日出來幾點鐘出來,是看拘留所人員辦理好檔案,他就可以出來
行政拘留時間怎麼算??
19樓:長白山狼牙
呵呵,我告訴你吧,看守所告訴你的是完全正確的,拘留日期是按照整日就算的,也就是說13號下午1點送入,那麼到14號下午1天才算是1天,所以應該是28日下午1點看守所放人,聽我的沒錯的,我是看守所的。
20樓:
是按照24小時計算的,比如你是27號17點進的,28號17點就是一天,這樣你6月6日下午就可以出來,你完全可以交保證金,每天200元,10天你交2000元就可以了
行政拘留時間怎麼算,行政拘留十天時間是怎麼算的
長白山狼牙 呵呵,我告訴你吧,看守所告訴你的是完全正確的,拘留日期是按照整日就算的,也就是說13號下午1點送入,那麼到14號下午1天才算是1天,所以應該是28日下午1點看守所放人,聽我的沒錯的,我是看守所的。 是按照24小時計算的,比如你是27號17點進的,28號17點就是一天,這樣你6月6日下午就...
關於行政拘留時間的計算,謝了,行政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公安部於2000年8月21日印發了公安部 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覆 公復字 2000 8號 對這一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五條中 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 的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
行政拘留可以算曠工嗎,員工被行政拘留,用人單位可否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東嶽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都應當受勞動合同的條款約束。除非因國家法定原因 法定休假等 或者用人單位允許 事假等 勞動者都應當到崗上班。如果勞動者在既沒有向用人單位說明事由請假,也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的情況下,出於主觀動機不到崗,那麼就屬於 無故曠工 本案中,該員工因私事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