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混蛋岳父,我該離婚嗎

時間 2021-10-14 19:06:11

1樓:熱情的我

結婚就是把兩個不相關的家庭組合在了一起,自己又多了另外的乙個爸爸還有媽媽,我們也應該孝敬對方的父母,但是呢兩個沒有任何關係的人組合在了一起肯定會發生矛盾的,而且我們選擇結合在一起是因為彼此愛著對方,但是事情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麼的簡單,彼此的父母我們只有在接觸後我們才能夠知道對方怎麼樣。即使對方特別的的混蛋,但是我們也應該處理好彼此的關係。

第一點要和對方討好關係

第二點培養乙個能夠照著自己另乙個人岳母

自己的岳父是混蛋,那麼岳母也不可能是乙個混蛋吧,生活裡肯定有人能夠壓住自己的岳父的,我們可以尋求幫助。這個人那就是岳母了,岳母本身都是乙個非常慈愛的角色,對於自己的女婿還是比較照顧的,我們作為女婿經常往自己的岳母家跑,幫助乾乾家務活,收拾收拾房間。這樣的話當我們的岳父去我們家裡鬧的時候,能有乙個人攔著他,能夠制住他,當自己有麻煩的時候打乙個**就能夠解決了。

第三點裝作看不見,忍一忍,不行就搬家

其實我對付這些混蛋的人有乙個方法那就是躲著,惹不起還躲不起麼。實在沒辦法躲了,那就不離他,裝作沒聽見或者是找藉口溜走,每乙個月的時候讓自己的老婆去給生活費,離得遠一點。這樣就算他鬧也鬧不到你的家裡了。

2樓:

不該離婚

首先,岳父的錯並不是妻子的錯

你稱岳父為混蛋,可以看出你很不尊重你的岳父,如果你足夠愛乙個人,我想你不會如此去稱呼愛人的爸爸,因為你會在意愛人的感受,也會愛屋及烏的去尊重岳父。

就算岳父如你所說是個混蛋,但跟你過日子的人是妻子,妻子又有什麼錯,難道就因為你跟她爸爸處不好關係嗎?

那她如果跟婆婆處理不好關係,是不是也可以跟你離婚,也可以稱呼婆婆為混蛋?

我想你的答案是否定的,那就你就沒必要把岳父的錯遷怒到妻子身上。

其次,要跟岳父緩和關係

岳父看女婿總是帶著挑剔的眼神,誰讓你娶了他的寶貝女兒。

女婿一般都有點怕岳父,生怕自己做了什麼事讓岳父不滿,而越是有這種心理,就會對岳父的言行非常在意,也會想多了,有時岳父很平常的一句話,你有可能就會錯了意。

如果你要跟妻子過一輩子,那你就要試著跟岳父緩和關係,因為妻子作為中間人,真的會不想看到你們不和的局面,她會很傷心也很傷腦筋,兩個都是她最愛的人,她無法做出取捨。

你捨得讓妻子如此痛苦嗎?不想的話,就試著跟岳父服個軟,給岳父乙個台階下,同時也放過了自己。

最後,真不想原諒,那就逃離

如果岳父做的事,你真的不想原諒,那就帶著妻子去別的城市打工或是減少跟岳父見面的機會,沒有經常在一起,矛盾也就沒有那麼多,兩個的關係也可能會得到緩和。

3樓:似舞啊

我覺得戀愛是兩個人的事,而婚姻關乎於兩個家庭,這句話一點也沒有錯。

你還記得一開始你愛上你的妻子,還有決定向她求婚時候的感覺嗎。你一定要明白一件事情,一輩子會和你在一起的是你的妻子,她會陪伴在你的身邊。因為孩子長大遠去,父母會提前離你而去,只有妻子會在人生的每乙個階段牽緊你的手,與你度過每乙個難關。

誠然,在你提到岳父是「混蛋」的時候,你在心裡一定會對他有很多的不滿和埋怨。可能是方方面面的原因,讓你不堪重負,感覺忍無可忍。

可是人都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沒有人是完美的。而且人的情感是相互,你覺得岳父是個「混蛋」,他可能內心對你也有著芥蒂。

而岳父是妻子生命裡,在你還未出現之前,最重要的男人。所以如果還珍惜這段感情,請一定試著去修復這段關係。

我有兩個姑丈,小姑丈最得爺爺的心,爺爺常常會跟小姑丈一泡茶聊天就是一兩個小時,究其根源,我覺得有這幾個原因:

1.小姑丈很把他的爺爺放在心上,外出出差,有什麼好茶,好物件總會帶給爺爺。2.

小姑丈很懂爺爺,和爺爺聊天的時候,就說爺爺東扯一句西扯一句,他都會很有耐心。3.小姑丈常帶著爺爺出門走走,每次總說不能總悶在家裡。

愛是付出,更是行動的表達,沒有人能夠一直拒絕乙個人的好。退一萬步來說,如果這段感情真的很難修復,那也謹守作為晚輩的本份,實在不行,就淡出彼此的視線。

4樓:共央說情感

混蛋的是岳父又不是你的妻子,為什麼要離婚。

一段婚姻的結合不僅是兩個的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妻子的父親如果是個品行不端正的人,確實會給女婿帶來很大的困擾。你叫岳父「混蛋」,說明他確實做出了一些對不起你的事,但如果他做的事情沒有嚴重地影響你的個人生活,還在你的可承受範圍之內,你可以先嘗試和妻子溝通,讓妻子和岳母一起先和岳父進行溝通,警醒他改正自己的行為。如果已經無法溝通,你可以選擇和岳父少來往,嚴重的話,你可以在與妻子溝通後與岳父明確劃清界限,斷絕來往,但這一切只是你和你岳父之間的事,你和妻子的關係依舊。

真正和你過生活的是你的妻子,岳父犯的錯,為什麼要妻子來承擔呢?這未免有失公允。如果妻子是明事理的人,她會體諒你的做法,因為你與岳父斷絕來往那也是無奈之舉。

如果你的妻子選擇盲目地相信自己的父親而不信任你,那麼你可以選擇離婚了,在這樣的家庭中,你也很難得到快樂。

離婚是一件非常需要慎重考慮的事情,能夠在千萬人之中遇見實屬不易,如果有緣走到一起,那就好好地珍惜,一日夫妻百日恩。有困難,先學會溝通互相理解,你明白她疼惜父親的心情,她明白你決絕的原因,互相體諒,夫妻倆先達成共識,才能更好地去解決其他的問題。

最後,祝願你能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5樓:教育良師

首先,從你稱呼岳父為「混蛋」的時候,可想而知在你們相處過程中,有錯的不只是岳父了。所謂「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當你還是他的女婿時,你就應該尊重他,而不是罵他。

或許他走了很過分的事情,你可以不理他,但也不要罵他。就算他再不好,也是你老婆的爸爸,尊重他就是尊重妻子的表現。

你認為他不好的行為給你們的婚姻生活帶來了困擾,就這就是表明,你還是愛你妻子的,但你忍受不了她的父親,也不能忍受你們一家人為這樣乙個不「懂事」的爸爸,而弄得心力憔悴。

但這個人是你妻子的父親,你不能要求你的妻子不去管他,照顧他。所以,你也很無奈,你想要離婚,但又對妻子有幾分不捨。

所以,你內心是糾結的。但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如果這個人是你的父親,你的妻子一樣忍受不了,想要跟你離婚,你應該怎麼辦?

我覺得你應該冷靜地想一想,換位思考一下,你就知道你是否應該與妻子離婚,在與妻子的婚姻中,拋開岳父的事情不談,你們兩個人在一起幸福嗎?你認為你靜下心來好好的跟妻子一起解決好岳父這事情,可行嗎?

如果一切在你心中都是否定的,那麼請離婚吧,乙個沒有擔當的男人,別留在身邊添堵了。

聽他人故事,品味幸福人生。

6樓:愫睿愫睿

你是跟你媳婦結婚過日子,又不是跟岳父過日子,所以,離不離婚關鍵還是看你和你媳婦的感情和彼此的感覺。這個不能搞裙帶關係,更不能株連九族

7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的人可能沒有這樣的岳父不知其中利害。我也攤上了題主這樣的老丈人,婚前接觸較少人都會裝好人;也怪自己愚鈍婚後才知道是個什麼人並深受其害。本以為過自己的日子跟他也沒什麼關係,況且我們不在乙個城市。

但是混人就是混人,他深深的破壞著你的小家庭跟婆家的生活,丈母娘也好不了哪去,心腸惡毒腦子還糊塗,簡直是無語了……我爸罵我眼瞎讓我離婚。我她媽哪知道這家人這樣的。奉勸要結婚的人多看看對方家庭窮富不要緊關鍵是人品,結婚並不是兩個人的事兒。

8樓:小月霞子

你又不是和岳父過日子,為了你媳婦,忍忍吧,別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得看有多混蛋了哦!

離婚的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怎麼填

10樓:13862590347林

您好!家庭成員填自己的未婚的孩子,社會關係填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阿姨。謝謝閱讀!

離婚,家庭關係 10

11樓:77年的魚

這個就是奇葩了

沒有岳父岳母就不要老婆了?

這個算什麼理由

完全就是藉口

離婚人員怎樣填家庭人員和社會關係

12樓:新來的

已經離婚了,可以不寫對方,但是孩子不管歸誰撫養,一定要填寫

13樓:匿名使用者

填寫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然後是兄弟姐妹,如果再婚了,就要填寫現在的妻子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就填寫自己乙個人的,如果有小孩就把小孩子填寫上去就好。

父母離婚了,你怎樣填寫「家庭成員」?

15樓:快樂和幸福一起

當然寫現在的父親(繼父)的名字了,因為孩子是和母親在一起,所以父親的名字只寫乙個就好,千萬不要倆個都寫哦,這樣對孩子不大好.要讓孩子在心裡上覺得是和別的同學一樣的才行.

16樓:小公尺芒果

離異 ..

希望你平下心來填吧

17樓:看不到字元

什麼是家庭成員,現在看你生活在哪個家庭了,如果是一些很正式的**的話,一般要寫現在的家庭的成員。

離婚後子女算是家庭成員

18樓:清泉

應該是的,因為法律意義上家庭成員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

離婚後家庭關係還用寫配偶嗎

19樓:雅心心路

那需要寫就寫,但是那一欄是要寫「離異」

2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的婚姻狀況填離異,家庭成員就只填現在和你有關係的人。都已經離婚了,你倆就不存在任何的身份關係。

21樓:5可苦可樂

不用寫,只寫現有家庭成員

離異家庭親屬關係證明怎麼開?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親屬關係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登出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23樓:華律網

在我們進行開具親屬關係證明的時候,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登出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出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們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話,是一定要進行出具委託書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親屬關係公證

一、親屬關係公證

是指有涉外業務權的公證處(你可以打**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是否有此許可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式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親屬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親屬關係公證書,主要用於出入境簽證,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申請減免稅收、申請勞工**賠償、領取撫卹金等事項。

二、親屬關係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

公證證明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及申請人與關係人的相互稱謂。無論是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姻親關係,只要符合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均可給予公證證明,如當事人要求辦理表兄弟姐妹公證,只要能查證屬實,就可以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記載戶籍情況的證明。

2.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件。

3.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當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4.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5.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及結婚證等。(你的父母已離婚,應當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文書)

6.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應注意事項:

1.親屬之間的稱謂應準確,應當使用我國法定的統一稱謂,輩分均應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證員應審查親屬關係產生的真實性、合法性,以防申請人利用虛假的「親屬關係」為名,騙取公證書,達到出國的目的。

3.對用於繼承目的親屬關係公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關係人無論是否死亡,均應列入公證書中,並應了解被繼承的財產狀況,生前有無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及法定繼承人的有關情況,並做好談話筆錄。

4.親屬關係證書中一般不得採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為一些國家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

5.注意使用國(地區)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要求赴該國自費留學的我國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公證處經查證屬實後,應依法證明當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員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點。再例如,澳大利亞對於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辦理的親屬關係公證,澳方要求需載明「申請人只有以上幾個子女」,公證處應據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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