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半下班回家被車撞了屬於工傷嗎

時間 2021-10-14 19:56:54

1樓:蕭笙默丶

您好 非常樂意為您解答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所以根據你的情況是屬於工傷的

2樓:獨獨

你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路上發生非本人意願的交通事故的,屬於工傷。當前肇事者已逃逸,應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故你同事的情況屬於工傷,按工傷程式處理。

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交警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只有你不是主要責任,才能算工傷

4樓:匿名使用者

上下班途中都屬於工傷

下班後吃了飯回家路上被車撞了算工傷嗎

陳律師 一 不算工傷。工傷認定的原則是工作原因 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下班後去吃飯,已經排除了工作原因 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不是與工作有關的 在下班回家路線上 不能與因工作受傷構成因果關係。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

如果你早上6點上班,晚上8點半下班,然後騎車半小時去接你女朋友,你很忙沒有發資訊給她說去接她,結果

1他不知道你要去接他,因為你沒發簡訊通知她。2她做其他朋友車也正常。3最重要的是他喊你自己回去在。看是她是先上車了,還是你去了她知道了都不坐你自行車而是去坐小車。已經走了的話也沒必要再回來陪你再回去吧!畢竟她上班一天也累了。這種小事情彼此理解一下就好啦!沒什麼可糾結的 其實你並不用想那麼多啊,也許她...

如果你在上中班晚上12點半下班回到家已經而且你已經洗了澡躺在床上了,你的主管又打電話來叫你去加班你會怎

會很煩,但是會起床去上班,畢竟你需要在這個地方混。我們很羨慕不為五斗米折腰的人,但自身卻做不到那樣。工作這麼長時間,漸漸覺得自己連有點自尊都是一種奢侈!而領導就是在不斷的踐踏著你的自尊,每天不停地陪送著笑臉,領導提出的問題從來不敢質疑,害怕對日後的工作產生影響。但慢慢心裡的怨氣會越來越重。我覺得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