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蕭笙默丶
您好 非常樂意為您解答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所以根據你的情況是屬於工傷的
2樓:獨獨
你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路上發生非本人意願的交通事故的,屬於工傷。當前肇事者已逃逸,應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故你同事的情況屬於工傷,按工傷程式處理。
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交警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只有你不是主要責任,才能算工傷
4樓:匿名使用者
上下班途中都屬於工傷
下班後吃了飯回家路上被車撞了算工傷嗎
陳律師 一 不算工傷。工傷認定的原則是工作原因 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下班後去吃飯,已經排除了工作原因 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不是與工作有關的 在下班回家路線上 不能與因工作受傷構成因果關係。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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