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吵架我打了她幾下這算家庭暴力嗎

時間 2021-10-14 21:30:39

1樓:心理諮詢師劉琰

毆打、限制人身自由、強迫過度勞動、經常性謾罵、恐嚇、用開水燙、火燒、刀割、凍餓、**等手段殘害家庭成員。

2樓:我的夜空燦爛

永遠不要打你的妻子。這是乙個男人的擔當和風度,即使她再不好,也是能和你扶持著過一輩子的人,夫妻間好好商量,床頭打床尾和,不過這種情況我覺得你身為乙個男人,能做到主動承擔,道歉,是你應該做的!

3樓:普渡客

如果她有什麼損害,自然算得上家庭暴力;沒有受傷,夠不上家庭暴力,但是也是不對的,很傷感情,以後最好不要這樣。夫妻間要和互敬互愛、互相理解和包容,有事多溝通,不關緊要的事男人要盡量做出讓步,依照妻子的意圖去做!

4樓:哈咩族

不算是!!這個因人而異,有時候女人就是不講理亂刷脾氣,可能樓主自身脾氣也不是太好的那類,越是身邊的人跟你瞎鬧,還摔東西,可能你的火氣就會瞬間噴發!!

所謂家庭暴力是,只要你自身一有不順利,或者不順心就拿自己女人出氣,打傷她,這才叫真正意義上的家庭暴力!!

兩個人生活最重要的是互相尊重,而不是非要讓著自己老婆,什麼都要依著她,這樣子只會把自己以後逼上死角。

5樓:

是不是放一邊,我覺得你應該解決這個問題,你打她,她摔東西,顯然你們的感情出問題了才是關鍵,如果不設法溝通,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

6樓:_冷漠

不算啊!小打小鬧正常

因為夫妻吵架,失手打了老婆一巴掌,算不算家庭暴力?能做離婚依據嘛?

7樓:心理諮詢師劉琰

毆打、限制人身自由、強迫過度勞動、經常性謾罵、恐嚇、用開水燙、火燒、刀割、凍餓、**等手段殘害家庭成員。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打了一巴掌,法庭判定家暴是不具說法力的,不能作為離婚依據。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9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構成家暴,但每個國家實操還是有些不同。這種事發生在中國,一般會被認為是夫妻間的糾紛,而且女方如果起訴,可能反被親朋好友認為是無理取鬧,最後多以調解結束。

在美國,男方是不能辱罵推搡女方的,男方會為這一巴掌付出很大的代價,可能是不能出現在女方100公尺範圍內,可能會坐牢,可能需要很多錢才能保釋;如果男方在申請綠卡或公民,基本沒戲了。在美國,甚至有很多男性組成的男權主義聯盟,來對抗女權主義。

在印度,這可能也都不是事兒了,最後一定會以調解結束。

家暴包括:

身體虐待:包括擊打,咬,拍打,毆打,推打,拉頭髮,燃燒,切割,捏等(受害者受到的任何型別的暴力行為)。身體虐待還包括拒絕某人接受**並強迫某人使用藥物酒精。

強迫性行為:當施虐者強迫或企圖強迫受害者在未經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發生性接觸或性行為時,就會發生**待。這通常表現為婚內**、性侮辱,甚至以受害者為代價講述性笑話的形式。

情緒虐待:貶低受害者的自我價值感和或自尊感。情緒虐待通常採取持續批評,辱罵的方式。

經濟虐待:阻止受害者獲得資金,或禁止受害者上學或工作。

心理虐待:威脅要傷害自己、受害者、兒童、受害者的家人或朋友,或寵物;破壞財產;傷害寵物;將受害者與親人隔離;並禁止受害者上學或上班,使受害者心裡產生恐懼。

我非常明白你所描述的問題,其實這只是夫妻相處中的其中一方面——解決衝突的方式出現了問題,關鍵是你應該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從何入手?怎樣保護自己?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奧克婚姻質量評估》提到,婚姻關係是需要綜合考慮的,除了解決衝突的方式,還有另外十個方面需要你綜合考慮分析——婚姻期望、性格相容性、分享與溝通、解決衝突的方式、財務管理、休閒活動、性生活、角色平等性、宗教信仰、子女教育,用這十一要素可以判斷兩人的契合程度?

哪些是你們的風險區域?哪些方面需要提公升?你可以根據這些優勢如何改變當前的困境。

10樓:中顧法律網

打人是不對的,但不能算家庭暴力,更不能因此成為離婚的依據。長期毆打,打罵才能算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證據收集,現提供如下的幾點以供參考:

第一、證人證言。

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會有出警記錄,通常**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式,**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那麼**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儲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麼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採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第八、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11樓:無二悟空

我打你一耳光你試試?

12樓:愛賣萌的小小雅

這麼久了 你現在應該已經打熟練了吧

13樓:飛飛豬角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單單憑打了一巴掌,法庭判定家暴是不具說法力的但是在法庭上,會因為你的行為影響判定結果。

至於多少不好說。

你也別擔心

組成家庭不容易

離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法庭不會隨隨便便判定離婚的

好好待老婆吧

搞清她是否真有離婚的願望?

什麼原因在想辦法吧。

14樓:

寫份保證書吧,一定要寫上如若再犯該得到什麼懲罰,簽名按手印是具備法律效力的,讓她看在彼此的感情份上給你一次機會,保證書讓她保管,讓她能夠感受到你的誠意,在寫保證書之前最好能用發簡訊的方式和老婆溝通一下,你該怎麼做她才能給你一次機會!只要她提出要求你一定要完成,她想不出來的話,你就多站在她的立場考慮問題,才能把保證書寫好,一定要告訴她簽名按手印是具備法律效力的,這樣才能讓她放寬心重新接受你一次!

15樓:趙輝煌律師

不能算,因為總有原因出手的。只是以後不要隨意出手就是。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大不了的 ,相護體諒才是問題解決之道。真如果他不願諒你,你就死皮賴臉求她打你下。夫妻兩沒什麼不能說的,錯與對不重要關鍵在於如何處理這件事。

如果她真要是為你打她一耳光,而鬧離婚,你還是去求助親朋好友幫忙了。以後打媳婦別打臉。是對人格的侮辱。

電視裡常看到男人打女人臉同時嘴上說兩個字"jianhuo"

17樓:sweetの星寳

很受傷的說,你換個角度來思考思考就可以啦。要是你被老婆打了一耳光。那你會怎樣想,怎樣做?

我的天啊。不過看得出你是乙個好男人,還知道錯。那就在她面前承認錯誤吧。

不要在乎自己的面子,在愛人面前。面子什麼的,都是浮雲。如果你為了面子不去承認錯誤,我覺得你並沒有想象中的愛她,好好和她溝通吧,婚姻和愛情,都是需要經營的。

不過得用心去經營才行。

18樓:美羊羊

你的失手會很傷老婆的心的!我對我老公說過我有錯可以說可以罵但是絕不能打!男人麼 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我身邊有個這樣的例子!倆人還是分了!!!呵呵唉········用你最真誠的話和行動取得老婆的原諒吧!

不行了寫個保證書

19樓:小倩寶寶

我和我男朋友吵架 我打了他兩巴掌 有時候脾氣來了就打他 事後非常後悔 但是忍不住 昨晚上吵架 我乙個人去把衣服碗洗了 他乙個人呼呼大睡 然後我去其他地方睡了三個小時 他居然沒找我 然後我就來火了 打了他 後面我要走 他不讓 掐我脖子 然後我不知道說了一句什麼 他稍微打了我一巴掌 現在脖子青了 然後他身上被我抓的掉皮了 這個算家暴嗎?小時候經歷過爸爸媽媽家暴 所以覺得昨晚上那個坎過不去

老婆先動手我還手打了她算是家庭暴力嗎

20樓:東南方

偶爾夫妻打架不屬於家庭暴力。

不過,好男不與女鬥,不施暴。

21樓:鐘鉅明

凡是家庭打鬥都屬家暴行為,誰是誰非由法律裁定。

22樓:o_迪達拉

不管誰先動手,發生肢體衝突都是家暴,都是違法行為

23樓:穆斌

你要拿出對方先出手的證據

夫妻間吵架打架是不是家庭暴力

24樓:人設不能崩無限

此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的偶爾爭吵、打鬧屬於夫妻生活的正常的組成部分,不能等同於法律上規定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認定的誤區

一、家庭暴力僅限於夫妻之間

家庭暴力,不僅僅指夫妻之間的暴力,還包括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家庭成員是以「戶籍登記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家暴僅指對身體的暴力

家暴不僅指對身體的暴力,還包括對精神的暴力,但不包括財產性權利。

三、施暴行為僅限於毆打等行為

毆打、**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都是施暴行為,比如一方將另一方鎖到居室,不准外出等。

四、只要實施了暴力行為,就是家暴

家暴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是出於故意,如果僅是過失行為造成家庭成員受損,比如丈夫駕車不慎將妻子撞傷,就不應認定為家庭暴力的行為。

五、打一耳光就是家暴

法律上認定的家庭暴力在結果上要達到一定的程度,並不是生活中因爭吵打了一耳光就是家暴了。

六、家暴就是犯罪

刑法上規定有「虐待罪」,但是虐待並不等同於家暴,如果家暴在時間上需要具有持續性和經常性,那麼該行為性質才能公升級為及虐待。

展資料:

家庭暴力應對策略

(1)通過正當途徑解決,防止以暴制暴。受害者一方在遭受到家庭成員的侵害後,可通過報警、訴諸婦聯等手段解決,不採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否則會觸犯刑法。

(2)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及時留存相關證據。有明顯傷害的,可通過傷害鑑定、醫院診斷證明、報警記錄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如有上述證據,可為離婚作好證據準備。

(3)如果持續遭受到家庭暴力,建議暫時分開,避免再次受到傷害。

(4)如果持續遭受到家庭暴力,不建議採用忍讓的態度。不要因為怕丟人、家醜不可外揚,而不積極維權。這樣只能讓施暴者一方更加肆無忌憚。

(5)離婚。對於持續性的家庭暴力,夫妻關係中的受害者一方可選擇離婚,以徹底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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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覺得你還是去一趟好,畢竟你去了就表示對他老人家的尊重。還有既然你不想離婚,就要好好去愛她,你在她家人面前打她,確實是你的錯。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還是儘量和氣一點啊! 現代版的孔雀東南飛.還是帶上你老婆在外面租間房子好了 家大了,矛盾隨便怎麼樣多是有的 冬冬小麥 找個飯店,把雙方家長都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