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之前女方對我隱瞞過去的事實婚姻,我要退婚彩禮能全額返還嗎

時間 2021-10-14 21:41:12

1樓:姜威律師

要彩禮全額返還的話,難度非常大,無論是雙方協商,或者是經過法院判決。

處理彩禮返還有兩個方式,第乙個方式是協商,男女雙方經過協商後,由女方返還男方彩禮,雙方對於彩禮返還的數額和方式都可以進行約定。

第二個方式就是起訴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根據婚姻法解釋,如果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法院是支援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但是,彩禮返還的數額,要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同居時間的長短等因素,最終才會決定乙個具體的數額。所以,判決女方全額返還彩禮的可能性非常小。

2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婚姻法上沒有被騙婚這一說法,畢竟結婚是兩個人在綜合考慮各個方面後才決定的,是雙方完全自願的。

但是未辦理結婚登記可以請求返還彩禮,返還彩禮在於未結婚,至於為什麼未結婚不屬於法律管理的範圍。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樓:法律布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沒有登記結婚的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訂婚之後,男方要求退婚。彩禮會全額退還嗎?

4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我們可以總結出應當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

(1)只要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管退婚的是男方還是女方,給付彩禮方都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2)如果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即要求離婚,彩禮也應當返還。

(3)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而且共同生活,在雙方離婚時,如果因為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但是如果給付人並沒有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或雖在離婚時生活困難,但並非因婚前給付彩禮所導致,則不應要求返還。

5樓:叭欣屏呂

沒領證,男方提出退婚需要退彩禮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6樓:z李寧

會全部退完,有良知的家庭都會給完的,做人要有良心。

7樓:言午日正嵩

彩禮和定金是誠心與女方結婚的聘禮,既然婚前感情不合,男方沒做對不起女方的事,就必須退回。不退就是耍賴。

男方要求退婚,彩禮錢女方能返還嗎?

8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彩禮是中國bai幾千年來的一種婚du嫁風zhi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dao為妻時,先向專女方家裡下聘禮屬,聘禮的數額一般不會太少。但是並不是下了聘禮之後兩家就一定會成婚,在女方要求取消婚約的情況下,男方的彩禮能否要回就成為乙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同時,由於在農村地區,很多家庭因為給付彩禮而債台高築,那麼在離婚時,是否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也是乙個很突出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倘若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是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當離婚時,要是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並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雙方並沒有結婚,分手依法是可以退還彩禮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啊,還沒結婚可以要回來

訂婚三年了,訂婚彩禮錢都給過了,女方一直都是愛理不理的,現在我想退婚裡,錢可以要回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切都是協商解決的

要是訂婚交了錢就像交易未成所以定金是退不了的

12樓:

估計全部要回來可能性不大,能有一部分吧

13樓:涼城已無愛

如果我的訂婚物件跟你一樣要退婚該多好

14樓:

沒結婚可以退,因為沒有事實婚姻

15樓:

男方提出,錢不退,除非走法律

16樓:

你可以先跟她協商分手,讓她把錢退還給你,要不就走法律程式

以前我和女朋友訂婚了 現在我們退婚了 是她給我退的 我以前的彩禮錢該不該要過來

17樓:流光浮彩

那沒有什麼該不該的,不該沒結婚就生孩子,你倆不是也生了?做事不問該不該做,涉及到利益了,才想起來問問該不該。。。。無知愚昧,真有意思

18樓:手機使用者

不合就分.至於彩禮如果不多就別要了.當作見面禮.人生也不缺這幾個錢.別弄得雙方好聚不好散.你認為呢.祝你盡快找到稱心的另一半

19樓:暮雨~瀟瀟

都給了你生了寶寶,還好意思要彩禮啊,就給她了唄,因為她給了你最大的禮物。求好評

20樓:手機使用者

這個不可能了吧!都給你生小寶寶了

21樓:黃毅

原則上是應該要,要回來的!

22樓:手機使用者

不是太多的話還是別計較的好。畢竟你們有寶寶

訂婚後男方先提出退婚,女方要全部退還彩禮嗎?

23樓:李大司

給付彩禮就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為,以締結婚姻為目的而贈與的對方財物,既然雙方婚約解除或最終未締結婚姻的,締結婚姻的條件未成就,所贈與的財物應當返還。也就是說,正常的情況下,未登記結婚的,要退還彩禮。

24樓:驀然綄媄

彩禮返還有一定的條件,人民法院支援返還彩禮的情

形有以下幾點: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裡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

彩禮一般返還大部分,並不是全部返還。

25樓:傑出的豬

這個事情,錢是不是鉅款啊,只有協商,協商不成只有起訴!

男女雙方定親以後,因疑似女方道德問題,男方提出退親,男方給的彩禮錢能全額退回來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下面是法律規定,你可

以看看你是否符合情況。

當然判決時也會參照一些當地的農村情況,你能蒐集到女方的錯誤就盡量蒐集一下。

但是提出返還彩禮總體上是合法合理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7樓:李建成律師

女方有沒有道德問題都沒有關係,你們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屬於夫妻關係,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28樓:鑫鑫家維人

哈哈。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女方去進行一次鑑定,如果是**就繼續相處(女方不會和你相處了)。不是**就以被欺騙為由要求女方退錢和賠償。

不過這個方法最後的結局就是不管鑑定結果怎麼,你和女方的關係就是撕破臉了。

29樓:八三老人

婚姻自由,退婚時依法女方應退還彩禮,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解決。前提是要有證據。

30樓:匿名使用者

針對你這種情況,女方是

應該全部返還你的彩禮的,方法:第

一、和女方進行溝通,退還彩禮,當然多少看你們協商。

第二、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只要對方認可或者有確切證據的,法院會支援你的訴求。

31樓:

只是疑似,又不能斷定 而且是男方提出退婚的 禮金也沒有必須的說是全部退回來

如果是全退 無疑是女方預設有這件事 女方的父母臉上很沒面子的

只能是看你們兩家的商議結果了 好好商量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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