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氣長春
夫妻中女方失蹤兩年,婚姻關係不能自動解除,必須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女方失蹤兩年,男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其為失蹤中,只有宣告女方為失蹤人,才能自動解除婚姻。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 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須由人民法院經過法定程式宣告。
2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無故失蹤兩年,可以被認定為死亡。
夫妻分居兩年,提出離婚的話肯定會通過,因為法律認為這是離婚事實。
失蹤兩年再報案,已經過了法定訴訟期限了,公安部門有權不予立案。失蹤應當在8小時之後就可以報案了
3樓:
1.提起離婚訴訟,可以公告送達,缺席判決
2.可以報案,報失蹤
堅決反對魔法師的答案,夫妻吵架不是意外事故,失蹤四年才能申請宣告死亡;兩年只能宣告失蹤
失蹤48小時才可以報案 不是八小時
再說,本案不涉及兩年訴訟時效的問題。
4樓:
1.缺席判決,公告送達。
2.按失蹤報案
3.請求公安機關幫助尋找女方
夫妻雙方有一方提出離婚,男方除非把孩子給他才離,女方絕對不給孩子,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中國的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該條規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
事實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會自動離婚,所謂分居一定時間會自動離婚是人們對這個法律條文的誤解。
即使分居滿兩年,也不是自動視為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起訴離婚的要通過法院起訴,判決離婚生效後才是正式離婚。
6樓:hh基
夫妻雙方分居,法定上是兩年。分居兩年後,婚姻|將自動解除。
7樓:落解言
一看就是你要離婚,但又想要孩子,除非你有你老公不健康生活習慣。或者經濟條件差,否則是不可能的
8樓:65火鳥
離婚沒有自動離婚一說,需法院判離或協商同意離。
一對夫妻因婚姻狀況七八年沒見過面了,女方已另找男人,不過沒和前一個男方的離婚,這個前男方該怎麼辦?
9樓:傷心鼠
這隻能去告女方犯有重婚罪了,婚姻法上有這麼一條,《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或者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訴訟的,應准予離婚》,如果婚姻期間七八年沒見過面,沒聯絡過,女方依據這一條離婚了,而你不知道,那你就自認倒黴吧!除依前條告女方重婚罪除此之外別無它法,對了,還可以把婚前財產要回來,要求女方做出賠償,當然,如果是你做出什麼對起女方的事,另當別論。
10樓:英美心裡
拿到證據,一紙訴狀將這個女人告上法庭。
是要被判重婚罪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既然女方說要離婚已經出去了一年也不是在說氣話,那就離了吧,這麼耗著沒意義
婚姻法上結婚兩年沒有領證女方另嫁他人算重婚嗎
重婚的認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而結婚兩年沒有領證的,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布實施以後,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同居處理,不能稱之為事實婚姻。所以結婚兩年沒有領證的女方另嫁他人不算重婚。婚姻法 司法解釋 一 中有關於事實婚姻的規定 第五條 未...
夫妻關係中,兩個人的三觀是婚姻中最重要的東西嗎
大洋的情感 三觀相合,其實並不能代表合適,這是首先要講的。然後三觀是指什麼?世界觀 人生觀和價值觀。更多體現於對待某一件事物,兩個人是否有一致的態度與見解。舉個例子。你無法理解我為什麼要浪費一千塊錢,辦張健身卡 我也無法理解你為什麼非要給孩子報那麼多興趣班。你覺得父母就應該給兒子買車買房,我覺得這不...
判刑兩年是從抓到的那天開始算還是判決書那天開始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但判決執行前羈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實際上判刑二年的刑期是自被抓到 刑事拘留 之日開始計算的。減刑最多可以減去接近一半,判二年的,能減刑半年就不錯了。刑法第四十七條 刑期折抵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