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借條但是沒有拿到錢,法庭判我還錢,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22:44:24

1樓:kitty小小貓

一、寫了借條沒有收到錢要還嗎?

沒有收到錢就無需償還,但是要有證據證明沒有收到錢,如果對方持有借條收條以及承諾書,可以向法院起訴,沒有證據證明沒有收到錢的話,是需要還款處理的。借貸關係,除了出具借條外,還需要有款項的實際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款項交付憑證才能真正證明借貸關係的生效。

出具了借條,但對方未實際交付資金,借貸關係並未實際生效,對方手裡的借條實際上是一張“白條”,是“空頭支票”。既然對方未將資金交付,那要求對方出示資金交付憑證,對方拿不出交付憑證,就不能證明款項已經實際轉移到手中,這樣,法院不會支援對方的主張的。

二、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四十七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認可並記錄在卷的證據,經審判人員在庭審中說明後,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四十九條 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並經人民法院准許出示複製件或者複製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證據證明覆製件、複製品與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五十條 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證明力有無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與辯駁。

對於借條的具體適用情況,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要求來進行辦理,特別是涉及到在借條書寫後,並沒有實際收到錢的情況下,說明雙方的借貸行為並沒有實際發生,相關情況可以協商進行處理,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辦理。

2樓:阡陌上花開

寫了借條給對方後,不管是否拿到借款,已證明你是向對方借到錢的,否則不會寫借條的,打官司也要輸的,只有和對方協商解決,你怎麼可以不拿錢先給借條,要一手拿錢後一手再給借條。因為借條是借錢憑證。

算詐騙。如果有這種情況發生,就要求對方出具真實的證據,具體交給的錢是現金還是轉賬,有無銀行轉帳的回執單,有無在場的見證人等。被害人要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證明是如何被騙寫了借條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3樓:妥妥帝兔小白

想辦法證明你沒有拿到錢。而且這種方法可能涉嫌套路貸。是虛增債權債務。現在正是掃黑除惡專項活動時期。抓緊時間到公安機關報案。挽救你的損失

4樓:來自玉蒼山欣慰  的露娜瑪麗亞

這個就需要你拿出沒有拿到錢的證據了.如果你拿不出收到錢的證據,或者證明債主當時沒有拿錢給你的證據,那就只能是還錢。只能怪你自己做事情他大意,不認真了。

5樓:1234567我就是我

你當時有錄音嗎,這個肯定是有一個人說謊了,你打借條沒拿錢你傻還是他傻,這個是講證據的,你說的估計沒人信,這個自己怪自己太粗心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是一手給錢,一手交借條的,任何人都不會不拿錢就先寫借條給人家的。法律上要的是證據,所以你輸了,你現在一是還錢,二是不還錢接受法律制裁。沒招了。

7樓:易劍捜魂

如果是小額資金,就沒辦法了。如果是大額資金,對方還需提供支付方式支付憑證。對方不能提供的法院應該不支援。你可上訴或申請再審。

8樓:

如果雙方約定轉賬方式,就會有記錄,可以要求提供轉賬匯款記錄。如果被借人說給的現金,你又沒法拿出證據證明被借人沒給錢,這就得靠法院的取證調查了,大概率你是要還錢的

9樓:老杜看社會

借條就是借錢的證據,打了借條但是沒拿到錢,法庭沒有錯判,你還錢是對的。如果自己確實是被別人惡意欺騙了,你就要仔細看一下當時寫借條的內容了。因書寫習慣問題大家打借條時往往是這樣寫的:

“今借***多少錢”,如果是這樣寫的,根本就不用還。如果寫的是“今借到***多少錢”,就不用說任何理由,即使你真的沒借到錢也得把錢還了。欠條中“借”和“借到”的區別是,“借”表示正在籌劃借錢而錢沒有到手,“借到”則表示很明顯已經借到手裡錢了。

一字之差,法庭的判決會截然不同的。

10樓:誰與流年

只要有借條就應該還錢,你沒拿到錢為什麼要打借條,法律是講證據的,你要證明你沒拿到錢。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也沒用辦法了!除非你能拿出有力的證據去證明!你錢沒到手都能打借條心也是大啊!

12樓:愚公樂山

不用還,法庭判還,那麼b請法庭出示銀行打款的憑證。

13樓:miss西瓜頭

借條(外文名iou template),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欠款人書寫並簽章,表明欠款人已經欠下借款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中文名借條範本

外文名iou template

定義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

簽章方債務人

快速導航

填寫規範

借條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借款期內借款人應向出借人給出相應的利息______元。

日期:借款人:

填寫規範

上述借條範文,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1]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14樓:

沒有拿到錢?為什麼要打借條?

我給別人打了一張借條,但是我並沒有拿到錢,反而他拿錢到法庭起訴還錢,我手裡沒有任何證明,我該怎麼辦

15樓:張偉傑律師

原告起訴,要提交向你交付款項的證據,如銀行轉賬憑證、證人等。

16樓:唐家嶺的憂傷

私下協商把,找到他的把柄

17樓:匿名使用者

話說你借錢的時候就你和他兩個人嗎?如果有第三者那就是你的證人了。沒拿錢打借條你說你乾的都是些什麼事?

借條寫了,錢沒有拿到,被對方起訴,法院判我還錢。我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找證據,

他也沒有借給你錢的給錢的記錄?

你好,我給別人打了借條,但是我沒有接到錢,他到法院起訴我,怎麼辦

19樓:虎說體育

當事人可以依法出庭應訴答辯,證明本人並沒有得到對方的借出的款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8號 第10條第2款規定: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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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借條沒拿到錢就需要把錢或借條拿回來,借條是需要證據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謂證據的“三性”,即:

1、證據的客觀性,是指證據作為已發生的案件事實的客觀遺留,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現存在。

2、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或其他爭議事實具有一定的聯絡。換言之,一個證據必須有助於證明案件事實或其他爭議事實,因此關聯性又可以稱為遼據的“證明性”。

3、證據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證據的主體(主要針對人證而言)、證據的形式(主要針對鑑定與現場勘驗筆錄而言)和證據的收集程式或提取方法必須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50條規定:“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證明力有無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與辯駁。“

承認借條是我打的,但我沒有拿到錢,法院怎樣判定.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承認借條是我打的,但我沒有拿到錢,法院判定的關鍵依據是法律證據,原告手裡你的借條就是法律證據,你得要有沒有收到所借款的證據,說明借條無效的話,法院依法會判你還錢。

二、借條:通常是指借一些錢了以後按期歸還和借錢數額的憑證,如果沒有借條,別人就能賴賬或者違約。注意在賭博情況下寫下的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三、《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四、《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五、《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就是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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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條的重要注意事項:

1、借貸手續要全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係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2、時間問題

①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②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

③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

3、對於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範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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