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人生裡最大的一場賭局。在這無限長的時間裡,我們還要互相呈現最醜陋的一面給對方看。婚姻和戀愛不同的是:
戀愛可以花二個小時打扮自己,精神奕奕的向對方獻殷勤、體貼,輕鬆完成任務。可是婚姻就無法隨時維持高亢的狀態。所以,婚姻是一場大賭注,需有萬全的準備、周詳的計劃、十足的信任,然後再去押它一把,即使是這樣都還有可能輸掉。
因此如果在賭之前,就知道自己不是心甘情願、不是很愛他、並不想跟他過一輩子,那麼這一場賭注註定是要輸的。千萬不要為了愛情之外的任何一個理由結婚。感情的可貴不在於可從對方獲得什麼,一方面是一種被依賴、被需要的感覺。
有人依賴我,需要我,我會得到滿足。面對感情,我們所要採取的就是三不政策:第一是不急:
不要急著結婚。結婚雖然是很美好的事,但是不要著急,該是你的就是你的。第二是不怕:
不要害怕付出。彼此必需一輩子努力,才能把感情維持好。你不可能『得到』一個美好的感情,你只能找到一個你心愛的人,來共同經營、造就、完成一段美好的感情。
如果你沒決心做好男人,那你就得不到好女人。世界上沒有一個壞男人會有一個好女人,壞男人只會有可憐的女人;同樣的,也沒有一個壞女人會有一個好男人。何況感情中還有一個跟我們共同努力、想把它做好的人。
這個合夥事業成功的機會是很大的,關鍵就在於你是否願意努力、付出而已。第三是不要放棄。當你受了打擊、挫折、傷害,當你感到灰心、失望時,有一個人無條件的、永遠站在你這一邊,支援你、鼓勵你、安慰你,讓你重新站起來面對這個世界。
這個力量,是再親的父母不能給我們的,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不能給我們的,只有在人生的旅程中所找到的心愛的伴侶,才能夠給我們。其實愛情是人生唯一的、真正珍貴的;也是唯一的、真正值得追求的東西。只要你有一個心愛的人,你就有了原動力,你就能面對全世界。
願你幸福!
2樓:九方夏侯瑤
我遇到了和你同樣的問題,我的他比我小7歲,我們找出來n多不可能在一起的理由,但是彼此感覺非常的好,分開的時候非常的思念,也許是我們似乎認為那種不可能存在,就更加珍惜現在,我感覺你可以繼續交往,在給彼此一些時間,婚姻的問題可以往後放放,可以和他**下,他對孩子的需求,也許他也想有自己的孩子,你們在一起是否可以滿足他,如果不能,也許就會成為今後的陰影,好好珍惜現在,以後的事情讓時間去說吧,如果真的遇到一個又愛你又愛孩子的,那也許就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父母的事情相信他能夠處理好,父母再不滿意,也是以孩子的幸福為標準的(如果為難的很厲害,就把關係變成永恆不**人做朋友,這種關係會更好)。
離婚夫妻同居過性生活合法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合法。因為夫妻沒有任何關係,你們已經離婚了。你們兩個人願意同居掂著過性生活的話,就趕快復婚。這才是合法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都沒有再婚的話是可以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反正不違法,法律又不會管這麼寬
離婚後和前夫一直有性生活
6樓:匿名使用者
隨心吧,一方面都有需要,一方面生活上又無法忍受對方,這樣也挺好的。
7樓:某年某月彼此
你是需求強烈麼? 你這樣很讓人看不起的,尤其是你前夫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很正常,第一生理需要,第二舊情難忘!
9樓:別戒
沒有後夫就沒事,婚前婚後,想做就做,離婚了你想外面找也沒事。
10樓:郭其中卯
那離什麼婚!遊戲呀!
怎麼現在夫妻離婚的理由,有很多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諧,得不到**和滿足呀!等等。可是在老一輩中這些字詞
11樓:轟轟轟烈烈的
讓我來告訴你來:
您好!您有權利自在一審判決書bai送達du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
zhi人民提起上訴,但
dao第二審程式審理的範圍是原判決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法律適用是否正確,程式是否合法,所以,一般情況下不建議您在離婚訴訟中提起上訴,除非存在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情況。
您可以在六個月以後再提起離婚訴訟。雖然,夫妻性生活不和諧不是婚姻法中明確列明的准予離婚的情形,但夫妻性生活是對夫妻感情產生重要影響的因素之一,如果因此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話,在司法實踐中支援離婚的案例也是有的。
根據您所述的情況反映,你們之間存在的問題根源還在於家庭關係的處理上,如果能夠做通各方的思想工作,妥善好處理家庭關係的話,是否存在和好的可能?畢竟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還牽涉到兩方的家庭關係,離婚也不是最終的目的,希望你們能夠心平氣和地予以解決雙方的問題。
以上諮詢意見根據本人對現行中國法律的瞭解和理解提供,僅供參考。
我知道所以你知道!
12樓:手機使用者
現在離婚都是錢的問題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空氣汙染,手機輻射,和多東西都輻射,導致性功能下降的
女方提出離婚跟性生活是不是有很大關係
14樓:少定坤
這個只有女方知道了,你連離婚的原因都不知道還是弄清楚再決定是否要離婚吧
15樓:wcg選擇
如果感情與經濟沒有問題,那就可能是你說的問題。
16樓:懦弱已是過去
你要是不會關心 不會珍惜她 也是有關係的 雖說 女人三十如虎豹 但是 也不一定是因為 性吧 呵呵但是我可以看的出來 你缺少自信啊
17樓:匿名使用者
難道沒問清楚原因嗎?凡事要弄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大多數離婚的家庭是不是主要因為性生活不協調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不好說,有人可能是夫妻不和諧,有人可能是性格磨合不成功。還有人完全是故意傷害彼此。
夫妻性生活不和諧,可以成為離婚的理由嗎
19樓:鄱陽湖野老泉
離婚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法定標準如下: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0樓:潭霽閃翊君
您好!您有權利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第二審程式審理的範圍是原判決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法律適用是否正確,程式是否合法,所以,一般情況下不建議您在離婚訴訟中提起上訴,除非存在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情況。您可以在六個月以後再提起離婚訴訟。
雖然,夫妻性生活不和諧不是婚姻法中明確列明的准予離婚的情形,但夫妻性生活是對夫妻感情產生重要影響的因素之一,如果因此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話,在司法實踐中支援離婚的案例也是有的。根據您所述的情況反映,你們之間存在的問題根源還在於家庭關係的處理上,如果能夠做通各方的思想工作,妥善好處理家庭關係的話,是否存在和好的可能?畢竟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還牽涉到兩方的家庭關係,離婚也不是最終的目的,希望你們能夠心平氣和地予以解決雙方的問題。
以上諮詢意見根據本人對現行中國法律的瞭解和理解提供,僅供參考。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可以強行過性生活嗎
21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如果已經離婚了,肯定不行。只是女方提出離婚,尚未離婚,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強行要求過性生活是否構成**,在國內還是有爭議的。
可以參看《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22樓:匿名使用者
去吧,畢竟她還是腦婆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沒離婚她還是你老婆
24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未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已構成**罪 無視你們之間的關係。
25樓:匿名使用者
別這樣 他會更恨你
26樓:新久霸
沒離之前都可以,離了就不行了
我26歲喜歡37歲的離婚女人,她離婚不久,我還沒來得急表白,她就已經有人了,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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