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公積金該怎麼分配,丈夫去世,我的住房公積金要分割繼承嗎?

時間 2022-01-09 20:35:09

1樓:廈門裝修曠匠

法律上並未明確具體的分配比例,但是原則上可以參照遺產來分配。死亡賠償金不能繼承,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這類案件實際上屬於死亡賠償金分割糾紛。

根據司法實踐,一般按下列主體和分配方式進行分配。

權利主體:對於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應按照與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作為權利人。

分配比例:原則上可參照《繼承法》的規定。在實踐中根據不同情況,還應考慮勞動能力、生活收入水平、照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情況,來進行不同的處理。

1、對於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如果受害人死亡後,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

2、對於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父母),在受害人死後,到其他地方生活,權利人要求分割的,應根據權利人有無勞動能力、有無其他生活收入等情況,本著照顧老弱病殘的原則,同時考慮受害人父母、未成年子女已經獲得撫養費,可按《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割;

3、對於受害人的成年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前,已經成家且單獨生活,因死亡賠償金具有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金性質,無論是成年子女,還是未成年子女,其親人的突然去世,在精神上肯定是非常痛苦的,應當進行撫慰,但總的分割比例不能超過《繼承法》的規定。如果其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無工作、無收入,其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多不能超過死亡賠償金的10-15%;如果成年子女,沒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一定的收入,其子女可以在死亡賠償金的20-30%範圍內分割。

2樓:沒落的王族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的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有權主張你們婚後你丈夫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工資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你丈夫所得的住房公積金和工資,你可以主張先分出一半為你所有,剩下的一半根據繼承人總數進行分割,注意,這繼承中還有你的份額。

3樓:鑽誠投資擔保****

配偶、公婆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4樓:笛思備考

不是首先他的財產會繼承給妻,無妻才是兒女嗎?除非他立遺囑了,會按照遺囑上的來辦我感覺

丈夫去世,我的住房公積金要分割繼承嗎?

5樓:未來法律

您好,你的公積金和你丈夫的加一起,除一半,可以去繼承。

(雙方加一起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公積金的一半應當作為去世一方的遺產,由所有繼承人共同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6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公積金的一半應當作為去世一方的遺產,由所有繼承人共同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重慶律師網頁鏈結

7樓:

按規定,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憑死亡證明,繼承公證書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也可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繼續儲存。

具體如何操作你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諮詢,因為每個地方需要的手續都是不同的!

8樓:鑽誠投資擔保****

你好,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的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有權主張你們婚後你丈夫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工資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你丈夫所得的住房公積金和工資,你可以主張先分出一半為你所有,剩下的一半根據繼承人總數進行分割,注意,這繼承中還有你的份額。

希望可以幫到你。

9樓:王元頁

不用你公積金不屬於遺產範圍

遺產是被繼承人去世時,登記在他名下合法財產。你公積金登記在你名下,不在遺產範圍內

《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丈夫去世後住房公積金2萬元,如何與公公婆婆分配?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萬是你的,剩下的一萬,由公公婆婆,所有子女,還有你,平分。

謝謝你的提問

11樓:霽熠

當作遺產繼承分配,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平分。也才2萬塊,也不多,何苦糾結。

12樓:木子的菜包

首先在婚姻期間內的話,他丈夫死去了,這個公積金的話就算屬於你的呢,知道吧,你只需要以後承擔老人的贍養就可以了。

13樓:天津六月雪

你和丈夫的父母,及你們的子女按人頭平均繼承分割。

14樓:匿名使用者

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有權處理怎麼分配,除非有遺囑。但是孝順老人也是應分的,可以和父母商量一下怎麼合理使用這錢,不過這錢也是要買房才能用的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你和子女、公公婆婆按比例分配,這樣公平,但這2萬元也不多,給誰都行,不要太計較。

夫妻一方死亡,他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怎麼分配?

16樓:金果

夫妻一方死亡時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對待,應將其中的一半分出歸其妻子所有,另一半按個人遺產處理,根據《繼承法》的法定繼承的規則進行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在確定遺產時,應當將個人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區分開來。 夫妻共同財產有兩個特徵:一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二是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17條有明確的規定: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則屬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對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規定為: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根據以上規定,夫妻一方死亡時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對待,應將其中的一半分出歸其妻子所有,另一半按個人遺產處理,根據《繼承法》的法定繼承的規則進行分配。

17樓:純牛奶最醇

首先,死亡後的遺產分配問題,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夫妻一方死亡,在確定遺產時,應當將個人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區分開來。 夫妻共同財產有兩個特徵:

一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二是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17條有明確的規定:(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則屬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對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規定為:「(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 根據以上規定,夫妻一方死亡時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對待,應將其中的一半分出歸其妻子所有,另一半按個人遺產處理,根據《繼承法》的法定繼承的規則進行分配。

丈夫去世後住房公積金2萬元,如何與公公婆婆分配?

18樓:琵德拉司

根據中國的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即妻子,兒女,和丈夫的父母平均分。

若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丈夫就去世了,他的公積金企業年金怎樣繼承分割年金

19樓:梅竹青洪橋

夫妻離婚時,公積金與企業年金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0樓:

(一)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合法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所以喪葬費不是遺產。撫卹金、養老保險(自己繳納的部分)是遺產。

企業年金 、住房公積金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二)《繼承法》遺產繼承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你們的共同財產你可以不用與你的公公婆婆分割,但是遺產部分需要共同分割

丈夫去世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21樓:金果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擴充套件資料: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影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檔案、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登出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和孩子應該如何分配

靜雅小居 丈夫未留遺囑去世,所留遺產若為夫妻共同財產 首先應當由妻子先分割一半,剩下一半按照法定繼承由配偶,父母 子女均分。 綠水青山 1 丈夫去世,有合法遺囑的按遺囑辦理,提供遺囑 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的原件 沒有遺囑的按 繼承法 規定的程式辦理,提供遺產繼承公證書或協議,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

丈夫去世,老媽又去世了我可以去靈堂嗎

冰雨夢悠悠老師 可以去靈堂呀,那沒有什麼規定的,你丈夫去世了,現在媽媽又去世,靈堂肯定可以去的。 開晨朗 丈夫去世了,我媽又去世了,你當然可以去靈堂祭拜一下子了,這是你的兒女應盡的孝順。 當然可以為什麼不可以其實如果你父母間隔時間不超過100天的情況下,就說明你的父母是真愛,是真正的夫妻,到那邊了也...

丈夫死了,工傷賠償62萬這個錢怎麼分配呀有兩歲兒子,五歲閨女,妻子

small紫色天蠍 父母30萬你10萬 你兒女20萬唄 還有2萬辦喪事。這樣就差不多 七臺河李陽平 死亡賠償金如何分割,現在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來規範,在司法實踐中,死亡賠償金一般比照遺產的繼承方式進行分割。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