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捲毛
1、失業金已領過一次還可以再領,領取失業金不是根據你領過沒有,而是根據你符不符合領取的標準。
2、《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3、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一)失業金領取的好處
1、只要你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那麼在這段時間內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來維持家庭的生活。
2、還有如果在失業期間,若生病住院還可申請醫療救助,且在失業期間死亡,可領取1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一般來說,職業介紹的補貼支付給職業介紹機構,由他們為失業人員免費介紹職業,而職業培訓補貼,有些是直接發給失業人員,有些則是失業人員培訓後報銷,還有的是對培訓機構的補貼。
(二)失業金領取的弊端
領取失業保險金唯一的影響為如果領失業金,即是處於失業狀態,養老保險肯定已經中斷了,影響養老金繳費年限長短。
失業金如何領取
(一) 領取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二)領取資料
1、本人身份和本人**;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放勞動合同書;
3、勞動保障廳行政部門的職業介紹機構出具的求職證明。
2樓:職場導師林俊
回答您好,如果你領取了之後找到了工作是不能再領取下個月的失業金了。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提問那又失業了。先前沒領完的還能領不
回答您好,如果再次失業需要重新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如果滿足是可以再次領取
提問我有21個月的。領了2個月。還剩18個月 以後還能領不回答以後失業了,滿足失業領取條件是可以繼續領取的提問還剩19個月的
回答是的,以後滿足條件是可以領取的
提問好的謝謝
回答不客氣,祝你生活愉快[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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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由你而高興
可以的:失業保險條件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4樓:生命天空保險網
1、再次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未領完的期限可以合併計算。
2、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5樓:職場導師回歸自然
回答你好,不能領了。
提問為什麼呢?
新工作不滿意,還要辭職,辭職了也不能領了嗎?
回答不能啊。
失業金是失業的時候領,你有工作了,怎麼還要領呢失業金是一年內有效
提問辭職了就失業了呀?
回答那你就再次去辦理
所以你不能再一次申請了
提問感覺很不公平,新工作一點都不好,入職第一天就開通了五險,我做了乙個禮拜就不想做了,但是失業金已經停了。
回答那你再找到工作再提交離職。
也是你的選擇啊。
提問正常都有試用期,試用期過了才會交五險吧。新單位就不是。我是被騙了。
回答那就再找新機會了。難過也不能解決問題
提問好的,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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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過失業金後沒領完又參加工作了,剩下的以後還能不能再領
6樓:善良的帥帥濤
不能。在失業金領取期間,如果失業金沒領完就重新就業的話,是無法再領取失業金的。畢竟失業金針對的是失業人員,使用者重新就業了之後,自然就不屬於失業人員。
一失業金的作用
(1)失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構築以「三條保障線」為核心的社會安全網,促進就業再就業,推動企業改革,維護市場經濟的正常執行和社會穩定作出了應有的貢獻。截至2023年末,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10446萬人,有415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
(2)還有如果在失業期間若生病住院還可申請醫療求助,且在失業期間死亡,可領取1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二如何找到工作
(1)找到乙份好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讓自己靜心思考一分鐘。如果你是老闆,你會雇用誰?關於這個的有趣部分是你期望得到這份工作的人可能不適合這個賬單。
(2)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如何找到乙份好工作,那麼請記住,乙個友好的人就是每個人都想要的人。有些經理可能會雇用你,因為你是他們唯一可以容忍的候選人。
7樓:職場導師回歸自然
回答你好,不能領了。
提問為什麼呢?
新工作不滿意,還要辭職,辭職了也不能領了嗎?
回答不能啊。
失業金是失業的時候領,你有工作了,怎麼還要領呢失業金是一年內有效
提問辭職了就失業了呀?
回答那你就再次去辦理
所以你不能再一次申請了
提問感覺很不公平,新工作一點都不好,入職第一天就開通了五險,我做了乙個禮拜就不想做了,但是失業金已經停了。
回答那你再找到工作再提交離職。
也是你的選擇啊。
提問正常都有試用期,試用期過了才會交五險吧。新單位就不是。我是被騙了。
回答那就再找新機會了。難過也不能解決問題
提問好的,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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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霽熠
當然不能,失業保險金只能在事業狀態下才能領取的,如果系統監測或大資料比對到你賬上有工資項進入的話,就會停掉你的失業保險金,就算當時沒有發現讓你多領了,以後只要發現還是會要求你退掉的。
9樓:浮雲自**
失業再就業後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根據有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或退休享受養老待遇的,停發失業保險金及其他費用。已經找到工作,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了。
失業金未領完再就業後又失業,失業金怎樣領取?
10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金沒有領完就業,則不可以再繼續領取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再就業後失業,需要看再就業繳納失業保險是否滿足1年,且是非出於本人意願的失業,如果滿足此條件,可以再次申請領取失業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11樓:昆重帥師
原來沒有領取完的月份,可以繼續領取,繼續交了1年的失業保險,那麼還可以再增加2個月領取時間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這個問題可以諮詢下相關的企業或者部門查詢下第二 同時可以諮詢下相關的當地社會保險中心查詢下第三 因為是定向的問題所以要定向的解答
第四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羊年大吉
己領過失業金後又交了十年還可以領失業金嗎
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一 參保單位出具兩份 解除 終止 勞動關係證明書 乙份交...
失業金領過月後再交失業金還能再領嗎
六瀅渟 我老家占地一次 的失業險,後領了了24月。現還在上班以後還可以領嗎? 仰群沐冷菱 你說的是你已經領過24個月了,但是後來又進單位上班交納過失業保險,以後再失業,是可以再領失業金的 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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