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穰醉
農村父母生病,女兒要出醫藥費嗎 ?我覺得不論農村還是城市,父母有病了 都有責任給出點兒醫藥費 這個問題不是用標桿兒涼的都得一樣的 你要看看具體的家庭情況 祝福女兒家實在困難 拿不出錢來也可以不出錢 那麼你作為女兒的不拿錢可以,你可以出點兒力 經常來醫院陪護一下 這個也是可以的 但是父母如果有醫療保險,有醫療費 或者是經濟條件比較好的父母,有錢的也不需要你們做兒女的出,你們只要能出點兒力就行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如果經濟允許,幫忙出一點沒關係
但如果他們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從不在乎你的感受,就讓你老家的男人自己去煩惱
3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女兒結婚後,娘家父母咋對待女兒了,好多農村父母從不捨得在女兒身上花半分錢,還老壓榨女兒,我鄰居家的女兒出嫁後,生了小孩,娘家父母連一次也沒抱過,小孩四歲時回娘家,和侄兒掙玩具,娘家爸把外孫狠狠的訓了一頓,我覺得兩個孩子就相差一歲,掙玩具很正常,作為外公這樣做不太合適吧?從那以後,再也沒見過那小孩來過我們這兒,他閨女也是偶爾回來,不想以前那麼頻繁的回來了
父母住院女兒要不要出醫藥費
4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子女對父母應當盡扶養的義務,繼承權的喪失,並不是有效抗辯不盡扶養義務的理由。顯然,父母生病住院其自身的費用不足以支付醫療費時,子女應當承擔父母的該筆費用。根據我國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情況可免除扶養義務:
1、子女同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身份關係,即親生子女自幼年通過合法手續過繼給養父母,與親生父母解除了法律上的身份關係。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2、子女(扶養義務人)因重大理由無法繼續承擔扶養義務,可減輕或免除該義務。 這裡所述「重大理由」指,扶養義務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如被依法判刑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命)、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無最低生活保障**,身體條件的不完整(殘障人士)不能繼續履行扶養義務。 所以,只要與父母存在身份上的法律關係即使子女沒有繼承權,仍然應當承擔支付相應醫療費等扶養義務。
否則,一、因此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醫藥費屬於贍養費的範疇。二、嚴重時可能涉嫌觸犯「遺棄罪」而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5樓:清心文竹老師
按你說的話是不需要出醫藥費的,因為這個都是兒子的責任,但是如果女兒願意出的話,這個也沒有問題,這不是強制性的,一般性的話都是女兒看望自己父母的時候給他塞一些錢就可以了,至少在我們這裡都是這樣的,因為繼承父母遺產的也是兄弟,作為乙個嫁出去的本身就是有一定照顧父母的義務,但是像這種事情的話都是兄弟,他們支付的,他們有這樣的義務,只能說農村也都是這樣的,這個很正常,只要有兄弟姐妹的父母的財產,也是他們繼承養父母,也是他們,作為嫁出去的女兒,只有看望他們一下,或者是照顧一下,沒問題,給父母一些錢也沒問題
6樓:郭珊佑律師
回答贍養父母的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個方面。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
要贍養父母哦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按照法律規定,您是有贍養義務的哦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是不以是否婚嫁作為標準的哦,您是具有支付醫藥費的義務噠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乙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覆的動力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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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阿,那是你自己的父母,親情不能用錢來衡量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女兒承擔部分撫養費
9樓:那小子真很帥啊
白養你這麼大,弟弟或者哥哥沒能力,你全出也應該,是誰把你養大的啊你不想想
農村父母醫藥費女兒該不該承擔
10樓:潘增飛
那要看當地的風俗習慣是什麼樣的,有的地方兒女養活父母實行分工,父母是兒子家的人,他們的花銷屬於本家庭的開支範圍,女兒基本上不需要出錢,逢年過節買點東西看看父母,幫助幹點父母的活,伺候伺候父母。
11樓:
現在農村都已經普及繳納新農合醫保,只要生病住院,都一次性劃清相應的報銷,自費的並不是多數,作為子女,完全有義務承擔!!
12樓:
嫁出去的家娘,潑出去的水,在農村,許多的家庭都是由男孩來負擔,父母的醫藥費,而女孩子出嫁後就變成了一門親戚,是不負擔父母醫療費,當然了,也不分家裡的任何財產,農村這樣的例子是非常多的,可是作為女兒,即便是哥哥不需要你來分擔父母的醫藥費,作為子女,如果在自己能力下比較允許的情況下,在自己有條件的情況下,我認為還是應該分擔一些這樣的費用,因為現在畢竟看病的費用實在太大,再怎麼說他也是你的親生父母?盡孝是應該的
父母生病法律上子女一樣的分擔醫藥費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應當由子女協商,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從法律意義上講,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所以在贍養方面,兒子和女兒承擔的義務是一樣的。
當然在農村,由以前延續下來的規矩。如果你的兄弟姐妹們都同意按照農村的規矩來辦事。那贍養的方式由你們自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15樓:會飛的魚
1在法律層面,兒子和女兒的義務都是一樣的,父母生病醫藥費應該均分,各自承擔自己的部分。
2但是對於家來說,我們講的是愛是人情,一般現實生活中家庭和睦的話,都是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兄弟姐妹之間也不會計較,畢竟在親情和父母的健康面前,錢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3除了以上可能還和當地的風俗有關,有的地方女兒出嫁後娘家的事可能就和自己沒關係了,父母生病出不出錢全憑自願,贍養父母的責任基本都在兒子,所以這種情況有可能就是兒子負擔了。
16樓:李亞東律師
是相同的,兒子和女兒贍養老人的義務是一樣的。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餘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女兒和兒子都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如果看著父母陷入危險的境地,自己卻沒有伸出援手的話,此時是會構成違法犯罪的。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如果老人的退休工資足以維持當地生活的話,子女可以不履行強制支付贍養費的義務;如果老年人雖有固定的經濟收入,但尚不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例如老年人因病需要支出醫療、護理等費用,子女應當履行贍養義務,即使子女本身由於下崗等因素生活也較為困難,法院也會酌情支援老年人的訴訟請求。相對於年老體弱的老人,子女處於較為有利的位置,他們有能力通過勞動獲取收入。另外,子女承擔的贍養義務,不僅包括對父母的物質幫助,而且還包括對父母的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
子女可以免除給付贍養費義務的情形有: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被害子女自願贍養的,法律並不禁止。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有贍養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有: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也應當承擔贍養義務。不能以父母不撫養自己而推脫贍養責任,父母因為生活困難、犯罪或其餘客觀條件確實不能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在該子女成年獨立後,如父母符合被贍養的要件的,子女仍應當盡贍養扶助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父母生病女兒用承擔麼,父母生病女兒需要負責嗎
父母生病女兒需要承擔。根據我國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子女扒仔對父母有贍養春判汪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沖者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本條中的 子女...
父母生病啦,兒子出錢,女兒不出錢,請問女兒是不是觸犯法律
滾雪球的秘密 是觸犯了法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不僅經濟上的支援 供給,更重要的是生活上的照顧和精神上的安慰。子女成年,成家另過,父母身邊無人照顧,是父母精神上的最大失落。在父母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父母要求子女的贍養更多的是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安...
農村家裡只有女兒,女兒嫁人後父母養老怎麼辦
逗青春攝影 現在沒有了古時候的封建思想嫁出去閨女還是一家人,女兒女婿養。 尹朶月 女兒將父母接到家中養老,這樣才能盡到養老的責任。畢竟贍養父母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是不可以用金錢就能打發的。 炒蛋哥 出嫁,女兒也是要養老的,那是我們的父母,就我們一個孩子,就算是女兒我也得給他們寄生活費過去。 bd小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