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繳費後領獎是否屬於詐騙行為,名謙實業昰否詐騙行為

時間 2022-02-08 22:35:12

1樓:上海笙銘律師

1、先繳費後領獎或者是不領取大獎將被起訴的,一定是騙人的,不必理會,因為領獎是一種權利不是義務,可以放棄的

2、超過5000元的所謂大獎違反了我國法律規定;

3、法律依據:

1)《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三條 【禁止不正當有獎銷售】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2)《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六條 【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的法律責任】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樓:匿名使用者

詐騙。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具有以下特徵:

(一)行為人主觀上是出於故意,並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至於詐騙財物是歸自己揮霍享用,還是轉歸第三人,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才能構成犯罪,如果詐騙數額較小,則不構成犯罪。

名謙實業昰否詐騙行為

3樓:靜若止水

詐騙犯罪認定

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後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

與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與招搖撞騙罪界限

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餘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物件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本條因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樓:

給我媽發過傳單,看了氣人。就一家**公司,前海交易所掛牌就忽悠自己是上市公司,6萬一股能賺錢能養老。前海交易所那種地方平台,騙誰呢!騙老年人的養老錢,壞良心!!

5樓:reboot大幅

when she hurried into her classroom,

6樓:sky村子

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在網上領獎填了個人資料後發現是詐騙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情況絕對是詐騙,切勿上當】:

1、本人沒參加任何活動,莫名的收到中獎資訊;

2、中了幾萬或貴重物,卻要你先交幾百或幾千的稅費、公證費、手續費等等,沒有任何抵扣的餘地;

3、真的中獎了,領不領是你的權利而不是義務,放棄不要主辦方還高興。如果不寄錢不領獎就說你違約要起訴你絕對是詐騙!千萬不要匯錢!!

4、光是知道號碼,沒有證件原件也沒用。不放心修改銀行卡密碼,或換新卡。**填了他會騷擾你,威脅你,你就說要打110報警了。。

上網時說我中獎了,要繳費領獎,不然就起訴我,剛剛還有人打電話說是法院的叫我繳費領獎,是《我是歌手》

想都不要想是假的 還要問嗎 依蝶粉夢 這明顯是假的,如果你真中獎了還需要繳費嗎?而且起訴是明顯不可能,你不繳費,又沒有違法,去法院怎麼可能告上,這是明顯的威脅。法院的叫你繳費,莫名喜感啊,法院怎麼會逼我們交錢呢,你又沒有違法犯罪,又不要罰款,而且要繳費怎麼是他提醒,應該是法院打 吧!我是歌手不是早結...

寬頻欠費後繳費連不上,欠費後重新繳費寬頻連線不了

以聯通為例,有一下幾種原因 一 未繳清欠費 二 寬頻 到期停機 三 繳費未到賬或繳費未開機 解決方法 一 先查詢欠費是否繳清,如未繳清,需繼續充值話費 二 聯通非包月 如到期停機,繳費後無法開機,需到歸屬地營業廳續辦 才可開機 三 查詢繳費是否到賬,如已到賬並繳清欠費,仍未開機,可聯絡10010客服...

先戀愛還是先買房,是先買房後戀愛,還是先戀愛後買房

正商觀察者 這兩個問題沒有必然聯絡,如果遇到適合自己的就應該相處。同時,如果兩個人感情好可以共同為了房子而奮鬥,兩個人買房總比一個人輕鬆些。 龍小神 其實我個人不感覺談婚論嫁的時候說房子車子的有什麼問題,但有一個問題就是說先買房子還是先談戀愛。當然如果是沒有愛的婚姻就基本就扯淡了對吧。不要求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