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待遇維持原來水平,個人主動不續簽,沒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補償員工嗎?
合同到期後,公司要求我換崗,我不同意,有經濟補償嗎?
3樓:匿名使用者
1、更換崗俠的情況:
a、公司與本人協商,本人同意
b、晉公升到更高崗位
c、當事人不能任本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2、你不同意調崗,以後工作很怋開展,反正合同到期,可以選擇不續簽,當然不能由你提出來,要讓公司提出來,這樣還可以獲得一部份補償金
3、如果你不同意調崗,你也不要主動離職,要麼協商離職,要麼讓公司辭退你,不管哪種都可以獲得補償或賠償
4、如果過了31號未處理,則可視為原合同的延續,也就是和公司還存在勞動關係,一般公司針對你的情況會把你架起,讓你白拿工資不給你事做,讓你主動走
至於最終怎麼做看你自己了。
4樓:上海方燕律師
公司的做法,可能就是為了免付你經濟補償金。
從法律角度,如果換崗後導致你的待遇降低(主要是指工資方面),你拒絕續簽後仍可主張補償金。如若不是這種情況,你將不能主張補償金。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5樓:幽香玉無名
建議不做選擇,等待公司跟你解除合同,如果你自己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金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有補償。建議和領導再協商。
7樓:匿名使用者
先了解公司真正的用意是什麼,後再來應對策。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給調崗。但是員工不同意可以索要到賠償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變動工作崗位。因此導致勞動合同未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樓:熱愛生活的小葉子
回答要是勞動者因為不同意調崗而被單位給辭退了的話,可以拿著相關工作證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為自己爭取一定的經濟賠償,彌補自己的損失。
提問好的,麻煩老師了
回答這是法條
提問現在的情況是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明天就到期了,公司雖然調崗,但同意續簽,福利待遇維持不變,但我不願意被調崗
回答您可以按照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不過我個人建議你先告知公司法律,然後再一起協商,最好爭取能夠不調崗法律作為最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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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給調崗。員工不同意,還可以要到賠償嗎
10樓:富察良終女
如果調崗後,待遇變低,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如果待遇提高或者維持不變,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沒有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1樓:於蕾騰念
勞動合同到期意味著合同已經無效了,勞動方可以與你續簽新的勞動合同,也可以不續簽並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給你調崗,你可同意,也可不同意,但公司按法都不會給你經濟賠償的。
12樓:華春霞律師
回答2、經濟補償規定按最近十二個月員工的平均薪水來計算的,合理的經濟補償應當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和情況,計算可的每滿一年支付贏到乙個月工資的基礎向員工支付。若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不夠一年的,也應該按照一年的情況納入計算。
您這種是不可以要補償的餓哦
因為你的合同到期,公司給調崗是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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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平溫溫戌
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變動工作崗位。因此導致勞動合同未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人十月份合同到期,現由於公司原因要求我調崗,我不同意,我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嗎?
14樓:粘凝荷慎秀
惡意調崗降薪,是用人單位用此方法,變相的逼迫勞動者離職,應當支付賠償金,可以根據工作年限,要求雙倍的賠償,通常是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
15樓:魯巍昂印祿
如果是你要求解除合同,那就是你違約,肯定不會給你賠償。反而讓你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想做了,找點藉口讓公司解除你,這樣公司就會給你三個月工資
合同到期,公司只與我續簽半年,我不同意,這樣有經濟補償嗎
16樓:汝建義
1、女職工50周歲就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應該享受退休待遇,不再從事勞動,您可以諮詢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所以,勞動合同無論是什麼情況,最多只能簽訂至退休當月,超出無效,與法相悖。您媽媽所在的用人單位的做法是正確的,只能續簽至明年3月。
2、因為單位同意續簽,是您母親不同意續簽,所以沒有經濟補償。請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您可以仔細分析第四十六條,看是否有其他應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如有疑問,可以追問。
17樓:李浩律師
回答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是主張不了經濟補償的。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給付經濟補償; 簡單說: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並且同意續簽,而勞動者不同意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降低合同約定條件同意續簽,勞動者不同意的,就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何算是維持、提高、降低合同約定條件,是從對勞動者是否有利角度分析。比如原來約定工資是2000,續簽約定1800,那就是降低了。
原來一年一簽,現在續簽三年期合同,應該是提高的合同條件。
提問事業單位工作六年了合同到期,公司第七年只與我續簽半年,我不同意,這樣有經濟補償嗎
回答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是主張不了經濟補償的。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給付經濟補償; 簡單說: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並且同意續簽,而勞動者不同意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降低合同約定條件同意續簽,勞動者不同意的,就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何算是維持、提高、降低合同約定條件,是從對勞動者是否有利角度分析。比如原來約定工資是2000,續簽約定1800,那就是降低了。
原來一年一簽,現在續簽三年期合同,應該是提高的合同條件。
提問那只續簽半年合同我不同意這種簽法,可以要求賠償嗎?
回答不可以的哦
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有權決定籤多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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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公司應當補償你媽媽5個月的工資。
公司要求調崗,不同意就辭退,不同意調崗被公司辭退,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補償
sky不用太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你有權利拒絕調崗。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 蓋有公章 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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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調崗,我不同意,公司是否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賠償或補償?如果有賠償,如果賠
墨汁諾 如果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崗位,必須經過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可以要求公司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可以離職並要求單位賠償。單位直接辭退,可以要求的補償包括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