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位壘
2023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有且只有進行結婚登記,才能成為夫妻,互為配偶。對未經依法登記而以夫妻名義結婚的人,不能稱之為「有配偶的人」。就本案而言,你堂哥與你堂嫂均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或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所以他們之間根本沒有產生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相互間並不互為配偶。
你堂哥並非「自己有配偶」的人,不符合重婚罪的主體要求。
據《刑法》第180條的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我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在客觀上,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這種犯罪行為具有兩種表現形式:
一是有配偶而重婚,即已經結婚的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又與他人結婚的,也包括雖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事實婚姻。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是指夫妻雙方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當地群眾也以為其為夫妻關係的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結婚必須經過登記,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就不是合法婚姻,而是非法同居關係(因為我國目前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制度),在新婚姻法中稱為無效婚姻。既然是無效婚姻,也就不能稱其為婚姻。所以,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不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行為,既不符合法定的實質要件,也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因此並不是一種婚姻。
若在刑法中將其作為重婚罪處理,則顯然與民法中的婚姻制度不協調,因為這種非法同居關係不能稱為婚姻。
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你堂嫂可以孩子的名義起訴你堂哥要求給付給撫養費。
2樓:
只有經過民政部門的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才受法律保護.所以你堂哥和堂嫂既然沒人領取結婚證,即使有了兒子.他們的婚姻關係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樓:
你堂哥構成重婚罪,樓上的注意,雖然我們已經在民法的範圍內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但是刑法裡有關認定上,依然承認事實婚姻。所以構成重婚罪。
4樓:檸檬的情緣
樓上的回答是正確的!
你堂哥不構成重婚罪!
你堂嫂只有以孩子的名義向你堂哥要撫養費!
5樓:蝸牛得快跑
你堂哥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重婚罪。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知道我國現在已經取消事實婚姻,2023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符合結婚的法定年齡、沒有婚姻法禁止結婚情形)的,按事實婚姻處理;2023年2月1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法院會讓當事人去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同居關係處理。你堂哥與堂嫂的結婚儀式時間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我認為不構成重婚罪,首先你堂哥「堂嫂」只是屬於同居關係,即使有了孩子,這也是非婚生孩子,其婚姻的合法性還需要法院的判決或當事人補辦結婚證。就法律來說,只保護有結婚證的婚姻關係。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堂哥與你堂嫂已經形成了事實婚再與其他人結婚就是重婚
8樓:智者重生
不構成犯罪,因為之前和你嫂子在一起,不受法律保護。
9樓:斂渴侯成
事情發生的時間?這可是關鍵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構成重婚罪,但是可以通過法律索要撫養費
我領了結婚證,還沒結婚呢,我現在不想結婚了,能逃婚嗎
羅巍律師 你好,你們領取了結婚證就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了 雨雪落晨曦 領了結婚證就是結婚了 沒法逃了 婚禮是形式結婚證才是根本 所以你現在已經是已婚人士了 這是事實 素朗劍琳怡 一是雙方協議離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二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判決離婚。 心有靈犀 你不想結婚,領結婚證...
我16歲結婚的當時領了結婚證現在才知道結婚證是假的跟他一起了六年後面他出軌了現在已經跟他分居四年了
況含苼 這個說明這個男的是一點責任心都沒有啦,跟他在一起六年了,他還做出這樣的事嘞。跟他分了算了。 16歲怎麼可能領到結婚證,法定結婚年齡女的是20週歲,結婚證肯定是假的,再說了,結婚證是必須到民政局才可以領到的。你們沒有結婚,也就不存在離婚的問題了。 維她命 16歲結婚肯定是不夠法定結婚年齡,領了...
我跟與別的男人領了結婚證並有兩個小孩子的女人舉辦了婚禮並且懷了孕現在
一顆不會飛的蛋 那麼這個女人已經犯了重婚罪了 雖然你們沒有領證 但是你們已經有了事實婚姻了 除非女方跟那個男的離了婚的 因此我個人建議你趕緊讓那個女人把以前關係處理了 你是法盲,這是重婚罪,要付法律責任的。你要弄清楚這裡面的利害關係。如果你們真心相愛,就動員她回去跟她丈夫好好談談,讓他們離婚,然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