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國招標網
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協議連同投檔案一併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專案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對於大型複雜的專案,一般靠乙個投標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獨自完成的,例如大型bot專案,一般都是由多家實力雄厚的公司,組成乙個投標聯合體,共同參與投標。把有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當作乙個整體,是指把該聯合體作為乙個獨立的投標人看待,而不是指聯合體中的某乙個成員的名稱。組成聯合體投標是聯合體各方的自願行為,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投標人也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本法或者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和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這是對投標聯合體資質條件的要求。
(1)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承擔招標專案必備的條件如相應的人力、物力、資金等等。
(2)國家或招標檔案對招標人資格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聯合體各個成員都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3)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如在三個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中,有兩個是甲級資質等級只能定為乙級。本條之所以這樣規定,是促使資質優等的投標人組成聯合體,防止貨商或承包商來完成,保證招標質量。
為了規範投標聯合體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書面的共同投協議,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檔案提交招標人。如果中標的聯合體內部發生糾紛,可以依據共同簽訂的協議加以解決。
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也就是說,不能以聯合體中某一投標人的名義與招標人簽定合同,聯合體中的某一方違反合同,招標人都有權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樓:贛南臍橙
一、聯合體投標的解釋
1、聯合體投標指的是某承包單位為了承攬不適於自己單獨承包的工程專案而與其他單位聯合,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去投標的行為。《招標投標法》第31條規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2、聯合體承包的聯合各方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組織。形式可以是兩個以上法人組成的聯合體、兩個以上非法人組織組成的聯合體、或者是法人與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
3、聯合體是乙個臨時性的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組成聯合體的目的是增強投標競爭能力,減少聯合體各方因支付鉅額履約保證金而產生的資金負擔,分散聯合體各方的投標風險,彌補有關各方技術力量的相對不足,提高共同承擔的專案完工的可靠性。
4、如果屬於共同註冊並進行長期的經營活動的「合資公司」等法人形式的聯合體,則不屬於《招標投標法》所稱的聯合體。
5、聯合體的組成是「可以組成」,也可以不組成。是否組成聯合體由聯合體各方自己決定。對此《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也有相應的規定。
這說明聯合體的組成屬於各方自願的共同的一致的法律行為。
二、關於聯合體投標的主體
1、聯合體的主體雙方或多方可以是法人或者法人以外的其他組織。其形式多樣,可以是兩個及以上法人組成的聯合體、兩個及以上非法人組織組成的聯合體,或者是法人與非法人組織組成的聯合體。
2、聯合體的組建只是為了共同投標,增強投標競爭能力,彌補自身在各方面的不足,提高共同承擔的專案的可靠性,分散投標風險。以及中標後後期一起完成中標專案,它是乙個臨時性的組織,並不具備法人資格。如果是那些共同註冊並進行長期經營活動的「合資公司」等法人形式聯合體,則不屬於我們這裡所說的聯合體。
3、聯合體的組成屬於各方自願共同一致的法律行為,是否結成聯合體,由各方自行決定,招標方或者是其他組織和個人,均沒有權利強制要求組成聯合體投標。這樣做一是因為強制聯合的做法與市場經濟相悖,不符合招標的平等競爭原則,而來則是因為被強制組成的聯合體,一般都是被招標人內定為中標人,有串通投標的嫌疑,對其他參與投標人是不公平的。
4、雖然聯合體不是乙個法人組織,但聯合體投標是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進行的,所以對外投標所有組成聯合體的各方都應以共同名義進行,而不得以單個或部分主體的名義進行。
5、聯合體各方均需要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同樣的,聯合體內部之間權利、責任、義務的承擔等一系列問題均以與聯合體統統簽訂的協議為依據。
投標聯合體的資格是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檔案一併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專案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對於大型複雜的專案,一般靠乙個投標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獨自完成的,例如大型bot專案,一般都是由多家實力雄厚的公司,組成乙個投標聯合體,共同參與投標。把有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當作乙個整體,是指把該聯合體作為乙個獨立的投標人看待,而不是指聯合體中的某乙個成員的名稱。組成聯合體投標是聯合體各方的自願行為。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和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這是對投標聯合體資質條件的要求。(1)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承擔招標專案必備的條件如相應的人力、物力、資金等等。
(2)國家或招標檔案對招標人資格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聯合體各個成員都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3)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如在三個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中,有兩個甲級、乙個乙級資質等級,只能定為乙級。
本條之所以這樣規定,是促使資質優等的投標人組成聯合體,防止低等級供貨商或承包商來完成,保證招標質量。
為了規範投標聯合體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書面的共同投協議,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檔案提交招標人。如果中標的聯合體內部發生糾紛,可以依據共同簽訂的協議加以解決。
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也就是說,不能以聯合體中某一投標人的名義與招標人簽定合同,聯合體中的某一方違反合同,招標人都有權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聯合體投標」是什麼?對聯合體各方有什麼要求?
4樓:
「聯合體投標」是什麼?
聯合體投標是指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實踐中,大型複雜專案,對資金和技術要求比較高,單靠乙個投標人的力量不能順利完成的,可以聯合幾家企業集中各自的優勢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參加投標。聯合體內部成員是相對鬆散的獨立單位,法律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要求的,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規定的相應的資格條件,而不能相互替代。
對聯合體各方有什麼要求?
相關規定如下:
我國組成投標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1條:
1、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2、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檔案一併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專案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資質要求
(1)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承擔招標專案必備的條件如相應的人力、物力、資金等等。
(2)國家或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聯合體各個成員都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3)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如在三個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中,有兩個是甲級資質等級,有乙個是乙級,則這個聯合體只能定為乙級。本條之所以這樣規定,是促使資質優等的投標人組成聯合體,防止貨商或承包商來完成,保證招標質量。
投標聯合體是什麼?
5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聯合體投標,是指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的行為。該聯合體是乙個臨時性的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組成聯合體的目的是增強投標競爭能力,減少聯合體各方因支付鉅額履約保證而產生的資金負擔,分散投標風險,彌補技術力量的相對不足,提高專案完工的可靠性。
實踐中只有大型建設專案和結構複雜的建設專案才適用聯合體共同投標。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第31條的規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檔案一併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專案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此外,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剛入行,請問什麼是聯合體投標,什麼是聯合體投標?如何操作?
聯合體投標是指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本法或者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和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以聯合體的名義參與招標,成為填補企業資源和技術缺口,提高企業競爭力以及分散 降低企業經營風險,適應當前市場環境的一種良好方式。所謂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要注意哪些問題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玉樹臨風 聯合體投標應注意的問題分析楊文福 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湖南株洲412007 摘要 目前建設市場全球化程度越來越高,工程建設專案投資規模越來越大,對專業技術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數家建築企業組成聯合體,以聯合體的名義對某一工程進行投標,越來越成為填補企業資源和技術缺口...
關於聯合體投標有哪些規定
巴山夜雨 我國組成投標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31條 1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乙個聯合體,以乙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2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 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